為滿足洛陽市教育工作需要,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考試招錄市直學校聘用教師166名,其中:高中(職高)57名、國中43名、國小66名。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現制定如下考試招錄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教育局關於市直學校考試招錄聘用166名教師工作方案
- 地區:洛陽市
- 發出者:教育局
- 類型:教師工作方案
詳細資訊,考核與聘用,
詳細資訊
一、組織領導
本次考試招錄教師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市監察局的監督下,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組織實施。
二、報考範圍和對象
(一)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畫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就業的大專以上畢業生(含國家承認的國外高校大專以上畢業生)。
(二)2007年底規範使用的代課教師,目前仍在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代課,代課時間滿1年,現無就業單位,且系全國普通高等院校計畫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大專以上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一)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
4、具有現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持有與申報學科、層次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申報特殊教育的,要求所學專業為“特殊教育”);
6、報考中學(含職高)教師職位的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國小教師職位的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學歷層次高者優先錄用;
7、截止2010年6月30日,年齡在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和2007年底規範使用的,目前仍在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代課且代課時間滿1年的代課教師,年齡放寬到32周歲);
8、身體健康,符合國家教師資格認定條例規定的身體條件;
9、具備教師任職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四、聘用職位、專業及聘用計畫
(一)高中(職高)學校職位57名(聘用):
語文6名 | 數學8名 | 英語10名 | 物理2名 | 化學1名 |
生物1名 | 政治2名 | 歷史3名 | 地理7名 | 體育7名 |
音樂1名 | 日語1名 | 旅遊管理4名 | 烹飪3名 | 動物科學1名 |
(二)國中學校職位43名(聘用):
語文4名 | 數學2名 | 英語10名 | 物理3名 | 化學2名 |
生物2名 | 政治2名 | 歷史1名 | 地理4名 | 體育9名 |
音樂2名 | 美術2名 |
(三)國小職位66名(聘用):
語文36名 | 數學12名 | 英語8名 | 體育7名 | 美術2名 |
特殊教育1名 |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時間:2010年7月4日至7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地點:洛陽市人才市場大樓(洛陽市澗西區黃河南路1號)。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3份複印件):
1、有效身份證;
2、畢業證;
3、教師資格證;
4、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無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就業協定書;已進行個人人事代理人員,持個人人事代理證書);
5、年齡在28周歲以上,32周歲以下,現在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代課且代課時間滿1年的代課教師,應提供代課學校出具的代課證明。
尚未取得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的應屆師範類本科、專科畢業生,可持畢業院校就業指導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證明務必載明:學歷層次、學歷性質(師範類或非師範類)、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層次及專業等。
(四)辦法:
本次招錄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按照公布的職位和要求到報名點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填寫《洛陽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考聘教師報名表》一式3份(相關證件複印件附後),經審查合格後,按規定交納報名考務費和信息採集費並進行數碼照相。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交報名考務費。擬免交報名考務費的報考者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複印件)。
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不符合招錄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錄用資格。
六、考試內容、方式及安排
考試包括筆試和試講,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由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2、筆試內容:筆試包括教育綜合知識(教師職業道德與個人修養,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知識,心理學知識,常規教學與教學實踐,新教育理念與新課改知識)和英語知識兩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
3、筆試時間:2010年7月20日上午,8:00-10:00考教育綜合知識,10:30-11:30考英語知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加分對象: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和我省志願服務貧困縣計畫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幹部”計畫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的考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憑有關證書(參加國家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和我省志願服務貧困縣計畫人員憑《志願者證書》及期滿考核證明材料,“大學生村幹部”憑有關省轄市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三支一扶”大學生憑《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及期滿考核證明材料),享受筆試成績加5分的政策。對於弄虛作假享受加分優惠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5、筆試成績的計算: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卷面成績×85%+英語知識卷面成績×15%+加分
6、試講人員的確定:根據聘用職位、專業及聘用計畫,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人員(報名人數超過1:2的專業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人員,報名人數不足1:2的專業按實際報考人數確定參加試講人員)。筆試作弊或缺考者,不得進入試講。
(二)試講
試講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由市教育局具體實施。
試講採取在現行教材中隨機抽課的方式,準備20分鐘後,講一節與申報專業、層次相一致的微型課(20分鐘以內),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試講成績低於70分者不予錄用。
(三)總成績的計算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
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試講成績和總成績,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教育局採取適當方式予以公布。
七、體檢
根據錄用職位、專業及錄用計畫,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條例》確定的內容執行。體檢的具體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另行安排。
考核與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應進行資格複查,資格複查合格後,應進行不少於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採取雙向選擇的辦法落實錄用單位,並由聘用單位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市人才中心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聘用教師管理參照《洛陽市市屬高中聘用教師管理意見》(洛市人〔2007〕39號)和《洛陽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義務教育階段聘用教師第一年執行事業單位試用期工資,從第二年起參照政府購買服務專業技術崗位經費標準執行;非義務教育階段聘用教師工資補助金額,第一年不低於1.5萬元,從第二年起不低於1.8萬元;聘用教師轉為編制內教師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洛陽市教育局
二О一О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