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遵循“減量化、無害化處理處置和永久安全”的基本原則,這是放射性廢物管理的核心內容和目標,是國內外放射性廢物管理的經驗總結,也是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循環經濟促進法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基本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基本原則
- 原則內容:減量化、無害化、永久安全
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遵循“減量化、無害化處理處置和永久安全”的基本原則,這是放射性廢物管理的核心內容和目標,是國內外放射性廢物管理的經驗總結,也是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循環經濟促進法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基本要求。
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遵循“減量化、無害化處理處置和永久安全”的基本原則,這是放射性廢物管理的核心內容和目標,是國內外放射性廢物管理的經驗總結,也是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循環經濟促進法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基本要求。放射性廢...
原則1保護人類健康 放射性廢物管理必須確保對人類健康的保護達到可接受水平 放射性廢物不僅有毒性的危害,而且有輻射的危害,需要特殊的保護,必須控制工作人員和公眾受到的照射在國家規定的允許限值之內,並且可合理達到的儘可能低的程度。...
放射性廢物管理是指一切與放射性廢物的產生、收集、處理、裝備、運輸、貯存、處置和退役在內的所有的行政和技術活動。放射性廢物管理以安全為核心、處置為目標,採用妥善、最佳化的方式對放射性廢物進行管理、使人類及其環境不論現在還是將來...
各個核能已開發國家都很重視放射性廢物的立法工作,善於運用法律手段規範和保障放射性廢物生成、排放、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全過程的安全運行,並將之提升到可持續發展的高度,提出高層次立法要提高原則性、專門立法要提高操作性。各已開發國家...
本書內容包括:放射性廢物管理內容和原則、放射性廢物的分類、放射性廢物的產生和廢物最小化、氣載和液體低中放廢物的處理、廢物的減容處理——焚燒和壓實、低中放廢物固化技術、高放廢液的固化與分離一嬗變和分離一整備、放射性污染的...
(二)運輸容器是首要安全手段 放射性危害的控制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技術性,僅僅依靠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或者是行政管理措施是不現實的。最好的辦法是在開始運輸前,對擬運輸的放射性物品進行安全、可靠包裝。這種運輸容器必須具有一定結構...
③熱能釋放: 核廢料中放射性核素通過衰變放出能量,當放射性核素含量較高時,釋放的熱能會導致核廢料的 溫度不斷上升,甚至使溶液自行沸騰,固體自行熔融。管理原則 核廢料的管理原則是:①儘量減少不必要的廢料產生並開展回收利用。②對...
4 · 2凡產生放射性固體廢物的實踐,皆應建立相應的廢物暫時貯存設施。4 · 5廢物暫時貯存服務於廢物最終處置。4 · 4廢物暫時貯存貫徹分類收集、定型包裝、安全運輸、集中暫存、建立檔案、監測管理、限期轉運處置等基本原則。4· 5暫時...
(Ⅸ)確認一旦正在進行的制訂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基本原則的工作達成國際廣泛一致,便立即開始制訂有關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的國際公約的必要性;(Ⅹ)承認進一步開展與核燃料循環其他部分的安全有關的技術工作十分有益,並承認這一工作遲早會...
核安全法律和法規的範圍 主要包括:①核設施安全;②核材料安全;③輻射防護;④環境保護;⑤運輸安全;⑥保密保衛;⑦核事故應急;⑧事故責任和賠償;⑨放射性廢物監管等。核安全法律和法規的分類 通常可分為法律、法規、安全導則和技術...
(二)具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的放射診療場所和配套設施;(三)具有質量控制與安全防護專(兼)職管理人員和管理制度,並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四)產生放射性廢氣、廢液、固體廢物的,具有確保放射性廢氣、廢物、固體廢物...
本書總結了我國和國外中低水平放射性廢物安全處置的經驗與教訓;科學 地闡明了廢物處置在廢物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廢物處置的安全原則和環保 標準;描述了處置場的選址、設計、建造、運行、關閉和監護以及廢物處置安全評 價的全過程;較...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放射性安全管理和電磁輻射管理。本辦法所稱放射性安全管理,是指對核設施、核技術利用、放射性廢物、鈾(釷)礦及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等所產生的電離輻射的安全管理。本辦法所稱電磁輻射管理,是指...
(一)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由麗江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處置;(二)病理性廢物由縣級以上殯儀館處置;(三)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以及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在本轄區不能處置的,按相關...
第三章 核材料和放射性廢物安全 第四章 核事故應急 第五章 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核安全,預防與應對核事故,安全利用核能,保護公眾和從業人員的安全...
、《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制條例》、《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
8.2 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原則……… 94 8.3 放射性廢物的分類、分級……… 94 8.4 城市放射性廢物管理辦法……… 96 8.5 地方廢液排放要求……… 96 8.6 放射性廢物處理……… 97 第九章 輻射監測………102 9.1 監測...
本書可幫助從事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教育、培訓、研發、設計、運營、管理、監督、評價和參與法規標準制訂及執法人員,儘快掌握和實際套用放射性廢物安全的基礎知識。本書目錄 第一部分 廢物安全綜述 我國放射性廢物治理的歷史回顧...
內容包括作用於人體的電離輻射源、醫療照射中對職業照射工作人員和對患者的防護、工業輻照裝置及其安全與防護、發電用壓水反應堆及其安全與防護、輻射監測、放射性廢物的安全管理、職業照射工作人員的健康管理、核武器和輻射布放器襲擊的防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規定的核設施安全許可制度就是預防為主原則的重要制度安排,對核設施選址、設計、建造、運行、退役和核材料及相關放射性廢物實行全過程、全鏈條監管和風險管控,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責任明確 一是監管部門的核...
國際核安全監督管理體制 國際法層面 出於專業性、公共利益保護等因素的考慮,核安全領域的國際法都將獨立監管規定為一項基本原則,即將政府核安全監管的職能和推動產業發展的職能進行分離。如《核安全公約》《乏燃料和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聯合...
可能產生輻射污染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輻射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建立輻射污染防治責任制,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採取輻射安全與防護措施,防止對環境產生污染。防治措施 核電廠選址、建造、運行、退役和放射性廢物處置場選址、運行、關閉,...
第二十五條 需運抵本省行政區域內處理、處置、貯存乏燃料和放射性廢物的單位,應當向省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運入。第二十六條 乏燃料和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應當按照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建立乏燃料和放射性廢物處理...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污染的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本條例所稱電離輻射,包括核設施,核技術利用,鈾(釷)礦、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以及放射性廢物等所產生的輻射;所稱電磁輻射,包括信息傳遞中的電磁...
本書全面系統地論述了環境中天然與人工輻射的來源、分布及其監測方法,放射性核素在環境中的遷移、轉化和蓄積行為,公眾受照途徑、劑量估算及健康危害評價,輻射防護、核安全及輻射環境管理標準、體系和控制措施。本書可作為高等學校核技術與...
近地表處置可將短壽命低中放廢物處置在工程結構的地下設施、工程結構的地面設施、簡易地下設施或岩穴中。放射性廢物處置與輻射安全密切相關,必須依據輻射防護基本原則,保護工作人員和公眾身體健康,保護環境,保護子孫後代,不給後代人帶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