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調節方案

收入分配調節方案是我國健全收入分配法律法規一個重要步驟。首先,提高收入分配法規政策的層次,逐步健全收入分配法律體系。逐步將現行收入分配規章政策上升到法律的層次,同時,將初次分配領域中的資源配置制度、薪酬分配製度、農村分配製度以及收入分配調控制度法制化,均納入收入分配法律體系,使之具有系統性。其次,按緩急輕重抓重點立法。加快健全完善工資分配法律法規,進一步規範工資分配行為,預防和有力打擊拖欠和剋扣工資行為。再次,進一步健全收入分配調控法律法規。主要是進一步完善個人所得稅法,健全打擊非法收入的法律法規並增強處罰力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入分配調節方案
  • 外文名:The distribution of income adjustment program;Division of income adjustment plan
  • 目的:健全收入分配法律法規
  • 國別:中國
現狀,意見,

現狀

新中國成立60年以來,我國初步建立了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今後國家還將通過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規範央企高管薪酬等具體的改革措施來不斷推進收入分配領域的改革。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簡稱人保部部長)尹蔚民在2009年9月9日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說,新中國成立60年以來,我國不斷深化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職工工資水平不斷提高。2008年,我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9229元,是1978年的46.5倍,年均增長13.7%。“我們的目標就是要建立一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這是一個長期的、艱巨的任務。”尹蔚民說,在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是當前收入分配製度領域一項重大的改革措施。尹蔚民特別說明,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不是簡單漲工資,而是要同事業單位規範津貼補貼相結合,同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機制相結合,建立一種新的收入分配機制。

意見

國資委2009年09月23日前出台了規範央企負責人薪酬管理的規定,並有訊息稱發改委正在擬訂收入分配改革意見。觀察人士認為,收入分配領域同樣是“調結構”措施的重要方面,近年來我國分配過程中凸顯了一些矛盾和弊端,理順和改善收入分配關係,有助於刺激消費和擴大內需目標的實現。
今年我國消費增速總體維持了穩中趨快的良好局面,1-8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長15.1%,但必須看到,這一局面很大程度上是政策短期刺激實現的,經濟總體仍處於需求偏冷的時期。未來無論是家電下鄉等政策措施,還是股市、樓市等消費刺激力量,作用都可能趨弱。不少市場人士預計,今年我國消費總體將保持15%左右的名義增速,消費進一步加快的動力並不明顯。
數據顯示,去年我國最終消費率為48.6%,繼續呈現逐步下滑趨勢;反映公眾實際消費的居民消費率指標,2007年降到了35.4%,與已開發國家差距在30個百分點左右,這些顯然不利於進一步刺激我國消費。
事實上,我國的平均消費傾向一直比較穩定,消費率走低很大原因要歸結到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的下滑。近年來,我國勞動者報酬占GDP比重趨於下降,而企業營業盈餘、生產稅淨額固定資本折舊占比均穩中有升。
資源成本、價格以及社保機制尚未理順的情況下,初次分配環節產生了大量企業儲蓄政府儲蓄,但這並未對居民儲蓄產生替代效應,這種分配格局事實上給消費“拖了後腿”。
與廣受關注的新醫改、新農保措施相比,規範央企負責人薪酬管理等措施則指向初次分配領域。雖然初次分配過程更加注重效率,但應避免將收入差距拉得過大,否則很難通過再分配進行有效調控。未來對初次分配領域進行適度調控,可以將以下幾方面作為抓手。
首先,繼續推進反壟斷,理順資源成本價格關係,更多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2008年,我國收入最高和最低行業收入差距達11:1,其中一些高利潤行業是憑藉壟斷地位和偏低的要素成本獲得的。未來應繼續理順油電煤氣運等資源產品價格,有效發揮反價格壟斷等方面規定,促進民營經濟的收入增長。
其次,提高勞動者報酬占GDP的比重。目前我國勞動力相對過剩的局面仍然存在,近年來資本在利潤獲取和分配中的作用已十分突出。未來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資本和勞動的邊際效率可能呈現此消彼長的態勢。要提高勞動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一是要增加就業,二是要讓低收入人群工資較快增長,三是要建立更合理的工資增長機制,使勞動收入隨著國民收入增長而有效增長。
再次,有效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有觀點認為,近年來樓市過快上漲及股市起落,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居民收入差距。實際上已開發國家居民財產性收入占比遠高於我國,並且起到了穩定收入增長和“調節器”的作用。未來我國一方面要繼續促進資本市場等領域發展,完善資本品供給和加強調控,減少信息不對稱而帶來的財產性收入損失。另一方面,應壯大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等投資渠道,普及投資理財知識,讓更多民眾擁有財產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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