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撫順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簡稱市政府法制辦) ,局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順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地點:遼寧省撫順市
  • 機構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機構類別:辦公室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轉變

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及指導工作,健全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機制,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相關職責;承接國務院、省政府下放的相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的建議;負責全市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監督檢查和考評;協助市長辦理法制工作事項; 承擔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責任。擬訂市政府立法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督促指導。
(三)承擔審查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的責任;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和地方性法規套用解釋、市政府規章解釋工作;研究提出市政府貫徹實施國家法律、法規的方案或意見。
(四)受市政府委託,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規範行政執法程式、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裁量權;審核市政府各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負責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證件的核發及統一管理;協調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間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
(五)組織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實施後的評估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負責市政府規章報送備案和地方性法規、 市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
(六)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研究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訂有關配套的規章、檔案和答覆意見。
(七)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對市政府重大決策提出意見,對市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代理市政府行政訴訟和以市政府作為民事主體的相關法律事務,負責市政府法律事務諮詢工作;聯繫、協調仲裁機構。
(八)組織開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協助落實市政府領導幹部學法制度,組織開展依法行政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綜合和對外業務交流。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信訪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網上名稱管理、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老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培訓、信息綜合及對外交流工作。
(二)立法處(備案審查處)
負責編制市政府立法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負責審查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協調立法爭議;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市政府規章的立法性解釋和授權市政府對地方性法規的適用性解釋工作;組織立法後的評估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章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和國家和省交辦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及相關答覆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負責市政府規章報送備案和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
(三)行政執法監督處(依法行政指導處)
負責編制全市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提出全市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監督檢查和考評;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規範行政執法程式、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裁量權;審核市政府各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負責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證件的核發及統一管理;協調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間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
(四)行政複議處(市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
負責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做好行政調解工作;負責審核各部門報送的行政複議案件;代理市政府處理省政府行政複議案件;負責對市政府行政複議決定的履行情況進行督查;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工作。
(五)行政應訴處
代理市政府應訴,指導各縣區及鄉鎮政府做好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對市政府的各種會議紀要、契約進行合法性審查,聯繫市政府法律顧問團,為市政府各種涉法性事務提出法律意見;聯繫、協調仲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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