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民政局

撫順市民政局

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的地方性政策法規,指導、推進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順市民政局
  • 屬性:政府機構
  • 地區:撫順市
  • 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現任領導,直屬機構,

機構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的地方性政策法規,指導、推進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社團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擬訂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政策和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性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收費和財務管理辦法;查處社團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社團組織及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縣區社團和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社團基金會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
三、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實施國家、省制定的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褒揚的審核、呈報和撫恤工作;負責接收犧牲病故軍官隨軍家屬易地安置工作;負責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保護管理工作;承辦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工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管理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開發和使用。
五、組織、協調全市抗災救災工作,核定上報災情,轉移安置災民;管理分配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其使用;組織指導災民安置和救災捐贈;開展國際減災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經常性捐助等社會互助活動;管理全市性福利募捐義演;指導縣區救災救濟工作。
六、負責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研究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規和實施辦法;監督檢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七、負責指導基層政權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制定社區建設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工作。
八、負責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擬定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倡導婚姻習俗改革;審核涉外婚姻登記。
九、負責全市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工作;承辦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命名、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推行、公布標準地名的使用,規範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統一製作街路門牌標誌;組織開展地名研究和地名檔案建設;組織、協調、指導縣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邊界爭議,提出仲裁建議。
十、負責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擬定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扶持政策和各類福利設施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民辦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和管理;負責社會福利企業認定和報批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福利彩票的發行工作;管理本級民政事業費和社會福利資金。
十一、負責全市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倡導文明喪葬習俗,承辦經營性殯儀館、公墓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二、負責兒童收養登記管理;負責救助生活無著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工作。
十三、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局重要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文字和調研材料的綜合;負責民政系統法制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等事物管理工作。
民間組織管理處
擬定全市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政策和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性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基金會的審核報批和監管工作;研究提出市社團會費標準、民辦非企業單位收費和財務管理辦法;查處社團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社團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和監督縣區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工作。
優撫處
研究擬定擁軍優屬和優待撫恤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實施國家、省制定的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負責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褒揚的審核、呈報和撫恤工作;負責接收犧牲病故軍官隨軍家屬異地安置工作;負責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承辦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退伍退休軍人安置辦公室
擬訂退伍退休軍人等安置政策、規章;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轉交地方政府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管理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開發和使用工作。
救災救濟處
研究擬定救災工作和社會救濟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組織核查和上報災情,管理、分配市救災款物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組織協調災民安置和救災捐款;指導災區進行生產自救;組織和指導扶貧幫困等社會互助活動;管理全市性福利募捐義演;開展國際減災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線制度;指導縣區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建設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
擬定基層政權建設、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的政策、規章並指導實施;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委員會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建設;指導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有關人員培訓和表彰工作;負責婚姻服務機構和婚姻登記管理,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區劃地名處
研究擬定全市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工作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提出行政區劃方案和改革建議;負責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命名、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行政區劃名稱、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規範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街路標誌和門牌的製作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標準地名、行政區域界線資料的編輯和審核;組織知道縣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處
組織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擬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地方性規章及實施管理辦法;監督檢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情況。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
擬定保障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等社會福利救助政策和辦法,並指導實施;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機構標準及管理辦法;擬訂政府對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機構標準及管理辦法;擬訂政府對社會福利單位的資助辦法;負責社會福利機構審批和社會福利企業確認審核報批工作;研究提出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標準和扶持保護政策;綜合管理、監督全市福利彩票的發行工作;負責市本級社會福利資金資助項目審核工作;擬定殯葬工作的政策、法規,直到收養、救助生活無著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工作;直到孤兒助醫助學工作。
計畫財務處
負責編制全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市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辦法;管理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管理局機關國有資產;負責民政統計工作;負責民政系統內部審計和財務檢查工作。
人事教育處
制定全市民政系統教育、科技、人才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管理工作;指導民政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市民政外事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的黨群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劉萍。

直屬機構

市雷鋒紀念館
1、紀念先烈、教育人民
2、烈士紀念建築物建設、維護與環境美化
3、烈士骨灰保存
4、烈士遺物和革命史料陳列
5、革命史料蒐集編寫
6、烈士文物檔案建立與文物保管
7、革命烈士紀念活動組織
8、相關社會服務
市社會福利院(市光榮院、市兒童福利院) 撫順市社會福利院是市民政局所屬的正縣級事業單位,是集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精神療養院和光榮院為一體的綜合性社會福利機構,履行政府職能,承擔著全市“三無”(無依無靠、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對象收養,其中:
1、社會福利院承擔著全市“肓、聾、啞、痴、呆、傻”殘疾人和生活不能自理老人及“三無”人員的收養。
2、兒童福利院承擔著全市孤殘兒童和棄嬰的收養。
3、精神病療養院承擔著部隊服役期內患精神病的軍人和社會精神病後期患者的養治工作。
4、光榮院承擔著全市參加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抗美援朝革命戰爭並負傷、鰥寡孤獨的老榮退軍人的收養。
市殯葬管理處
1、根據黨和國家殯葬改革精神,按照殯葬管理有關規定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求,編制全市殯葬事業發展規劃與年度計畫;擬定全市殯葬管理、殯葬改革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撫順市殯葬管理條例》的貫徹實施。
2、依法對全市殯葬業實行行業管理,研究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和殯葬行業道德規範,不斷提高殯葬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管理喪葬用品市場,推行火化,規範喪事行為。
3、負責殯葬事務的調查研究,組織開展殯葬理論研討活動,總結推廣殯葬工作先進經驗。
4、負責新建殯儀館、公墓和生產經營喪葬用品的審核呈報及發證工作;對殯葬單位和喪葬用品生產經營部門實施年檢,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5、對基層事業單位進行管理。負責其行政管理及經營服務;領導班子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國有資產的管理及增值。
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1、負責編制老年人工作長遠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年度工作計畫。研究我市人口老齡化的現狀與發展趨勢,綜合、協調、指導全市老年工作,參與研究全市老年工作的政策、規定、辦法,為市政府指定全市老年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2、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國家有關老年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的落實、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辦理老年民眾來信來訪;為老年人提供法律諮詢;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3、落實老有所養,協調各涉老部門研究解決全市養老保障、老年人福利設施建設問題,建立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為老年人服務。
4、開展全市老年教育、文化、體育、保健等活動,使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為、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組織全市老年人的各種大型活動。
5、加強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老年民眾組織和退管組織工作,充分發揮老年民眾組織和退管組織作用。
6、按照省、市有關規定收好、管好、用好退休職工活動經費。
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中心 負責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的日常服務、管理、教育和政策待遇的落實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管理等工作。
市養老院 院擔負社會三無(無子女、無依無靠、無生活來源)對象鰥、寡、孤、獨人員的養老任務;承擔家庭無力照顧、在華無人照顧的公民及僑民的養老任務;承擔政府交辦的特殊人員的養老工作;承擔自願自費養老的任務。
市救助管理站 救助站依法對我市城區內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和偶遇臨時困難(務工無著、被騙、被搶、被盜) 人員進行救助管理。同時,還承擔著對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進行救助和保護。對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人員進行街頭救助、引導、勸導、護送,幫助身源不清人員查找親人,對無家可歸人員進行安置。對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市社會福利募捐委員會 發行福利彩票,籌集福利資金,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各縣區的有獎募捐活動。
1、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宣傳培訓和服務工作,指導各縣區的有獎募捐活動。
2、負責全市福彩投注站的管理、培訓、即開型彩票配送、物品發放和福彩投注機的升級、維護、維修工作。  3、負責全市福利彩票中獎彩票的兌獎工作。
市殯儀館 撫順市殯儀館擔負撫順市大部分市區和周邊農村居民的逝者的殯葬殯儀服務。服務項目有:遺體運輸、存放、整容、告別、火化、骨灰存放。治喪活動禮儀服務和各類喪葬用品銷售等。
市慈善總會辦公室 開展國內外社會福利慈善機構與福利慈善組織、熱心慈善事業的個人聯繫,進行多形式、多渠道、多領域、多內容的慈善活動;籌集和接受國內外的捐贈;籌集社會福利資金;擴大交流社會信息,倡導動員社會各界對慈善的關心。
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生產管理處
1、加強對福利企業的管理,指導福利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和政策。監督福利企業辦廠方向,協助安置殘疾人集中勞動就業,檢查福利企業殘疾職工合法權益的保障落實;
2、制定、實施全市社會福利企業巨觀管理的政策規定,貫徹落實國家的各類社會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
3、審計社會福利企業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減免稅金是否按國家規定使用範圍;
4、落實社會福利企業的普法教育及社會福利企業相關政策的培訓指導,組織企業有關人員進行業務學習培訓;
5、負責新辦、變更福利企業資格審核和認定,辦理髮放福利企業證書;
6、負責對福利企業的年檢、年審工作,清理假冒福利企業;
7、規範社會福利企業的基礎工作,加強對福利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違規稽查。
市金山息園
1、負責公墓諮詢、引導、選穴、挖坑、抬碑至下葬、清掃
墓區等。
2、對墓區進行綠化,維護開發新墓區,維修保養老墓區。
3、按照物價部門的價格審批檔案向喪戶提供祭祀用品,如香爐、隨葬品等,滿足喪戶的治喪要求。
4、宣傳殯葬改革,破除封建陋俗。規範喪戶的治喪環境,減少土葬等現象的發生。
5、按照物價部門關於碑種價格的審批檔案,收取安葬費用。
市龍鳳山息園
1、負責公墓諮詢、引導、選穴、挖坑、抬碑至下葬、清掃墓區等。
2、對墓區進行綠化,維護開發新墓區,維修保養老墓區。
3、按照物價部門的價格審批檔案向喪戶提供祭祀用品,如香爐、隨葬品等,滿足喪戶的治喪要求。
4、宣傳殯葬改革,破除封建陋俗。規範喪戶的治喪環境,減少土葬等現象的發生。
5、按照物價部門關於碑種價格的審批檔案,收取安葬費用。
市高山骨灰林園
1、負責公墓諮詢、引導、選穴、挖坑、抬碑至下葬、清掃墓區等。
2、對墓區進行綠化,維護開發新墓區,維修保養老墓區。
3、按照物價部門的價格審批檔案向喪戶提供祭祀用品,如香爐、隨葬品等,滿足喪戶的治喪要求。
4、宣傳殯葬改革,破除封建陋俗。規範喪戶的治喪環境,減少土葬等現象的發生。
5、按照物價部門關於碑種價格的審批檔案,收取安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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