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撫順市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條例》的決定

2014年12月24日撫順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15年1月15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撫順市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5年01月15日
  • 實施時間:2015年01月15日
  • 頒布單位:撫順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12月24日撫順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5年1月15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
《撫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撫順市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條例〉的決定》已由2014年12月24日撫順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並經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於2015年1月15日批准,現予公布。本決定自2015年1月15日起施行。
撫順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5年1月15日
撫順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撫順市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地方性法規(類別)
20150115(批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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