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制,是“十四五”規劃《綱要》名詞。
排污許可制是指排污單位需依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後進行排污,是依法規範企業排放污染物行為的一項基礎性環境管理制度。排污許可證作為企業生產運營期間排放污染物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同時也是企業接受環境監管的主要法律文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排污許可制
- 類型:“十四五”規劃《綱要》名詞
排污許可制,是“十四五”規劃《綱要》名詞。
排污許可制是指排污單位需依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後進行排污,是依法規範企業排放污染物行為的一項基礎性環境管理制度。排污許可證作為企業生產運營期間排放污染物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同時也是企業接受環境監管的主要法律文書。
排污許可制,是“十四五”規劃《綱要》名詞。排污許可制是指排污單位需依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後進行排污,是依法規範企業排放污染物行為的一項基礎性環境管理制度。排污許可證作為企業生產運營期間排放污染物行為的...
排污許可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政許可,是環境保護管理的八項制度之一,是以許可證為載體的,是對排污單位的排污權利進行約束的一種制度。2015年8月29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報告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會上,...
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簡稱排污許可制)是依法規範企事業單位排污行為的基礎性環境管理制度,環境保護部門通過對企事業單位發放排污許可證並依證監管實施排污許可制。來源:《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2016】81號文)背景和...
排污許可證,是指排污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憑證。排污許可證屬於環境保護許可證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被廣泛使用。排污許可證制度,是指有關排污許可證的...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
2023年3月23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關於公開徵求《排污許可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為貫徹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關於加強排污許可執法監管的指導意見》(環執法〔2022〕23號),推動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生態環境...
為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相關要求,加快推動實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近日環保部發布了《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 (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是全國排污許可管理的首個規範性檔案,依據《...
排污許可證,是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排污單位的申請,核發的準予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排放污染物的憑證。我國《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等法律已經分別就水排污許可證和大氣排污許可證做了明確規定。這些規定並非原創,而是吸取...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一切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排污單位”)。第三條 本規定由市環境保護局統一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第四條 本市排污許可證管理實施市和區、縣兩極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 實施污染物...
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有效運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精簡合理、有機銜接,企事業單位環保主體責任得到落實,基本建立法規體系完備、技術體系科學、管理體系高效的排污許可制,對固定污染源...
《關於加強排污許可執法監管的指導意見》是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生態環境部印發的指導意見,提出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制為核心,創新執法理念,加大執法力度,最佳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進一步構建企業持證排污、政府依法監管、...
《湖南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規程(試行)》是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排污許可管理,規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排污許可證核發與證後監管行為,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
市政府加強對全市排污許可的統籌管理,市環境保護部門指導和監督排污許可制實施;各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排污許可的組織管理,區環境保護部門具體實施。依託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建設本市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市、區兩級信息共享。...
2019年是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關鍵之年,按照《排污許可制全面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要求,現將2019年污水處理廠排污許可管理...
為實施排污許可管理制度,加強對排污單位的監督管理,規範排污許可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本辦法共五章三十八條,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隨著生態環境法治建設不斷深入推進,國家層面相繼出台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政策規章,特別是今年3月1日新實施《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基本建立起統一規範...
第十三條 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的申請後,應於10日內作出答覆,對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的,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不得超過10日。第十四條 對已建成投產的排污單位,排放的污染物不超過排放濃度(強度)控制指標和允許排放總量的...
2017年10月27日,湖南省環保部門向五礦銅業(湖南)有限公司、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頒發由環保部統一印發的排污許可證,這也是對全國有色行業首次頒發排污許可證。實施目的 全面實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是我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陝西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計畫》是陝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為充分發揮排污許可制效能,落實企事業單位治污主體責任,強化環境保護部門監管職責,促進我省環境質量不斷改善,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
第八條 排污單位應當通過信息平台,按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填報申請表並提交申請,同時向有核發許可權的生態環境部門(以下簡稱核發部門)提交信息平台印製並加蓋公章的排污許可書面申請材料。排污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健全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我部研究制定了《“十四五”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
2010年5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2號公布,根據2015年12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號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浙江省菸草專賣管理辦法〉等23件規章的決定》修正。浙江省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污染物排放...
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提出,將排污許可制建設成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為企業守法、部門執法、社會監督的依據。2019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焦作市發布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排污許可管理,規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排污行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排污...
《河北省達標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在2014年12月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2022年1月9日,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 1 號)廢止。廢止信息 2022年1月9日,根據《...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化學纖維製造業》(HJ 1102-2020)是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技術規範。正式發布 為加速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健全技術規範體系,指導各行業排污許可證的申請與核發,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
這種制度多以某種憑證即許可證形式進行,故稱“許可證制度”,也稱“許可制度”它一般包括許可證申請、審核、批准、監督、中止、吊銷以及作廢等一系列管理活動過程,根據管理對象不同要求,可分有規劃、開發、生產銷售和排污許可證等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