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理部門對排污者執行排污收費制度的實際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與處理的一種環境行政執法行為。主要內容為對排污者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與要求進行排污申報登記的監理...
南昌市環保監理所基本信息 編輯 該所現徵收排污費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國務院排污收費暫行辦法》和《江西省徵收排污費辦法》;徵收的項目和...
環保部門的監理機構應根據本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當地物價部門申請領取《收費許可證》。徵收排污費必須使用省財政廳統一監印的《貴州省徵收排污費通知書》。
第九條為切實收好、管好、用好排污費,必須建立健全各級排污收費監理所(站),在不增加行政、事業編制的情況下,人員由各地自行調劑解決或實行招聘,人員經費應由地方...
第十七條對鄉鎮企業及個人的獎勵或處罰,按《貴州省徵收排污費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八條環境保護部門監理機構的收費人員在排污收費中,如有徇私受賄行為...
徵收排污費確有困難的縣,可以申請由地、州、市環境監理所直接徵收。 建築噪聲排污費由縣(區、縣級市)環境監理所負責徵收。 各級環境監理部門不得越權收費,對越權...
對拒交、拖欠排污費或不履行處罰決定又逾期不起訴的,由環保部門申請當地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並按規定加收滯納金。第二十四條環保部門及排污收費監理人員玩忽職守、徇私...
環保部門可以委託所屬環境監理機構負責排污費的徵收和管理。第四條排污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排放污水,按規定繳納排污水費;排放二氧化硫,按規定繳納二氧化硫排污費;排放廢水、...
第二十五條徵收的排污費20%部分及提高徵收標準收費、加倍收費、滯納金、補償性罰款等資金,可用於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測議器設備購置、業務活動助、環境監理人員...
市環境監理所負責徵收市屬以上排污單位、外商投資企業的排污費;區(市)環境監理站負責徵收區(市)屬以下排污單位的排污費。市環境監理所可委託區(市)環境監理站徵收...
八、各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收費工作量大小,增設排污監理專職人員,負責所轄範圍的收費等業務工作。九、省環境保護局、省財政局和省人民銀行、省建設銀行可根據國務院《...
市、縣(區)環境保護部門應分別建立健全環境監理機構,負責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的監督。第五條洛陽市轄區內的所有排污單位(含個體工商戶),都必須執行本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