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 類型:法律術語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契約,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一、應提交證件(1)租賃雙方的身份證明或法律資格證明(2)房地產交易契約登記申請表(3)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4)房屋租賃契約(5)直...
房屋備案登記,是為了規範房屋租賃備案登記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質量。適用於東區街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工作。主要內容是申請、審查、複查、交付、質量監督,最後歸檔。登記目的 規範房屋租賃備案登記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質量。
房屋租賃登記是指當事人簽訂、變更、終止房屋租賃契約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該制度是房屋租賃法律關係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有關該制度的具體規定主要體現在以下法律、法規中:《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房屋租賃契約,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契約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定。辦理依據 1、《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2、《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辦理條件 房屋租賃登記由出、承租雙方...
應城房屋租賃備案登記由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受理。辦理依據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建設部今第42號) 鄂價房服77號。申報資料 1、當事人身份證明; 2、房屋所有權證; 3、租賃協定或契約。收費說明 1...
(一)個人自建房屋以座(幢)為備案登記單位,商品房以套為備案登記單位。(二)有房地產證,並符合房屋出租其他條件的出租屋經鎮區國土資源分局(城區範圍內由市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下同)審查準予登記的,發給《房屋租賃證》。(三...
房屋出租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契約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的房屋租賃管理機構或者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市轄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統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以與他人合作、合夥、合資、聯營或者承包給他人經營,...
城市房屋租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本著便民的原則,指定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和地點,設定諮詢電話,並向社會公布。第十一條 城市房屋租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實。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備案,並出具房屋租賃...
第十五條 出租人以營利為目的,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而出租房屋的,由縣級以上地方...
(四)告知租賃當事人到住建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五)不得對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情形的房屋提供居間、代理服務;(六)不得向不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的委託人提供居間、代理服務;(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第...
(六)出租共有房屋的,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第十二條 未經房屋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經房屋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轉租房屋的,應由房屋出租人會同轉租人共同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第十三條 房屋出租人...
登記過程 為了加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對租賃雙方的契約進行監證,發給承租人《房屋租賃登記證》。一、 ...
第十四條 房地產經紀機構從事房屋租賃居間活動,應當書面告知租賃當事人到房屋租賃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應當遵守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向租賃當事人宣傳房屋租賃法律、法規、規章和...
第五十五條 租賃當事人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由市房產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限期內未改正的,處以實際租期評估租金總額一倍的罰款,但罰款最高刁;得超過15000元。第五十六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違反本辦法第十三...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第四條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自願、公平、互利、信用的原則,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第五條 市、縣人民政府房產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檔案:(一)書面租賃契約;(二)房屋所有權證書;(三)當事人的合法證件;(四)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檔案。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託代管房屋,還須...
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契約訂立後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第十五條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居住房屋租賃管理納入社區綜合管理的範圍。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負責協調和處理轄區內居住房屋租賃事務和糾紛,承擔居住房屋租賃契約(以下簡稱租賃契約)登記備案工作。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
房屋租賃期達10年仍繼續租賃的,當事人應當到原房產交易管理機構辦理延續租賃登記手續。第十四條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當事人應提交下列證件:(一)書面租賃契約;(二)房屋所有權有效證書;(三)當事人合法身份證件。出租共有房屋或...
第四條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是房屋租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房屋租賃市場實施統一管理。市房地產租賃管理所負責本市房屋租賃登記管理、房屋租賃價格評估以及收集匯總房屋租賃信息;區、縣級市房地產租賃管理所負責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組織實施。...
第三條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本規定。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開展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工作。公安機關負責房屋租賃的治安管理和房屋租賃當事...
第七條 社區(村)出租房屋綜合服務管理機構,根據房管部門和公安部門的委託,具體負責採集本社區(村)和區人民政府指定區域內房屋租賃信息、受理住宅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申請,為租賃當事人提供人口管理服務等工作,其人員及辦公經費...
禁止偽造、塗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第十一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在契約中約定的租金應是承租人實際支付的租金,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時,當事人應當如實申報租賃價格,不得隱瞞。出租人與承租人不得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契約之外另行...
發展和改革、國土規劃、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民政、民防、稅務、國家安全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房屋租賃的管理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轄區內的出租房屋實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公安機關負責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其他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房屋租賃管理工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做好房屋租賃管理工作,督促房屋租賃當事人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第五條 居(村)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市、縣、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活動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負責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工作; (三)管理房屋租賃中介機構,規範房屋租賃中介機構行為; ...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自房屋租賃契約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材料到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房產)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信息採集:(一)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證明;(二)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或其他合法證明;(三)房屋租賃...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房屋租賃管理工作。”四、增加一款,作為第六條第三款:“房屋租賃契約內容發生變化、續租或者租賃關係終止的,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變更、延續或者註銷手續...
因變更或解除租賃契約,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者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第三章租賃登記 第十一條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和許可證制度。第十二條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在契約簽訂後30日內,到房屋租賃管理機構辦理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