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徵收與補償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房屋徵收與補償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房屋徵收與補償實務疑難問題解析》是2019年10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艷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屋徵收與補償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 作者:張艷峰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10月
  • 頁數:350 頁
  • 定價:6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21606010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從房屋徵收補償的實務角度,根據房屋徵收補償的一般流程,就徵收實踐中的容易產生矛盾糾紛的疑難問題,結合司法實踐,對每個問題涉及的爭議點以及司法實務的處理意見逐一進行分析介紹。同時,本書還選取了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以來所審理的部分案件以及全國法院審理房屋徵收的典型案例,附在相關章節中。

作者簡介

張艷峰,江蘇滙豐錦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主要業務領域包括:行政法法律業務、城鄉規劃與不動產法律業務、公司財稅法律事務。具有中國註冊會計師、稅務師資格。
執業以來,張艷峰律師代理了大量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以及非訴訟法律服務項目。現受聘擔任南京市多家政府單位及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為南京市律師協會立法與行政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委員、南京市行政行訴法學研究會理事、南京市建鄴區和南京市城管局系統的特邀執法監督員,南京市建鄴區行政複議委員會委員。曾獲南京市優秀青年律師、南京市律協業務創新優秀獎表彰。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總論
第一節 房屋徵收的必要性原則
一、必要性原則的內涵
二、房屋徵收必要性原則的具體表現
第二節 房屋徵收實施主體的職責和責任
一、房屋徵收與補償的主體為市、縣級人民政府
二、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
三、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可以委託徵收實施單位承擔
第三節 被徵收人的確定
一、房屋的界定
二、一般情況下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確定
三、特殊情況下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確定
第四節 房屋徵收的一般程式
一、依建設單位申請,啟動房屋徵收程式
二、審查項目建設是否符合各項規劃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舊城區改建是否已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
三、確定徵收範圍
四、進行前期調查,對徵收項目費用進行概算評估
五、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六、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七、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徵求公眾意見並修改和公布
八、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九、補償安置費用足額到位
十、作出房屋徵收決定並公告
十一、選定評估機構
十二、對房屋組織調查登記並公布調查結果
十三、對徵收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
十四、被徵收人選擇補償方式
十五、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進行協商談判
十六、訂立補償協定
十七、作出征收補償決定並公告
十八、先補償後搬遷
十九、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十、對房屋進行拆除
第五節 被徵收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被徵收人的權利
二、被徵收人權利的行使
三、被徵收人的義務
第六節 房屋徵收中的舉報與監督
一、被徵收人的舉報
二、房屋徵收補償過程中的監督
第七節 徵收補償檔案的建立與徵收補償信息的公開
一、房屋徵收補償檔案的建立
二、徵收補償信息的公開
第二章 徵收決定的作出
第一節 徵收目的
一、“公共利益”的具體範圍
二、徵收項目應當符合“四項規劃”
三、“收購協定”的效力
第二節 舊城區改建的特別要求
一、“舊城區改建”的標準界定
二、“舊城區改建”的特別程式要求
三、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進行產權調換的特別規定
第三節 徵收範圍的確定
一、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不能一併納入徵收範圍
二、特定條件下徵收範圍可以突破項目建設的規劃範圍
三、徵收範圍的確定時間、確定主體
四、徵收範圍的確定不具有可訴性
五、徵收範圍確定後的工作要求
第四節 對未登記建築的調查、認定和處理
第五節 徵收補償方案的制定
一、房屋徵收補償方案的論證與徵求意見
二、房屋徵收補償方案不具有可訴性
第六節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含義
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不具有可訴性
三、不同階段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區別
第七節 徵收補償費用的足額到位
一、足額到位的理解
二、徵收補償費用的形式
三、補償費用未“足額”的影響
四、補償費用的追加
第八節 徵收決定的作出和司法審查
一、房屋徵收決定的作出
二、徵收決定的公告
三、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
四、對徵收決定的司法審查
第三章 徵收評估與補償協商
第一節 徵收調查
一、前期調查
二、正式調查
第二節 徵收評估的一般程式
一、評估機構的選定
二、評估工作的工作流程
三、評估結果的補救程式
四、被徵收人拒不配合的處理
第三節 影響房屋評估的因素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內涵
二、對被徵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應考慮的因素
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補償
第四節 評估結果的公示、送達和異議
一、評估結果的公示、修正
二、評估報告的送達
三、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救濟
第五節 房屋價值以外的補償、補助和獎勵
一、室內裝飾裝修的補償
二、搬遷、臨時安置補償
三、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四、徵收補助和獎勵
第六節 房屋徵收中的住房保障
一、住房保障權的內涵
二、我國住房保障的相關規定
三、應納入住房保障的對象
四、禁止非法強制搬遷
五、各地住房保障制度的落實
第七節 徵收補償方式的選擇
一、兩種補償方式的具體內涵
二、如何正確賦予被徵收人選擇權
三、侵犯選擇權的不利後果
四、非住宅房屋的補償方式選擇
第四章 徵收補償
第一節 補償協定的訂立
一、補償協定的訂立
二、補償協定的性質
三、補償決定作出後能否再協商訂立補償協定
第二節 補償協定的履行
一、補償協定訂立後,被徵收人是否仍可以對徵收行為提起訴訟
二、補償協定的違約責任承擔
三、補償協定的解除、撤銷與無效
四、補償協定的約束力
五、被徵收人不履行補償協定的處理
第三節 補償決定的作出和司法審查
一、補償決定作出的情形
二、補償決定的要求和內容
三、補償決定的送達和公告
四、對補償決定的司法審查
第四節 不合理遲延補償的處理
一、導致遲延補償的原因
二、對不合理遲延補償的處理
第五節 房屋承租人和抵押權人的權益保護
一、房屋承租人的權益保護
二、房屋抵押權人的權益保護
第六節 公房承租人的權益保護
一、公房的分類
二、對公房承租人的補償
三、公房承租人與徵收行為、補償決定行為之間均具有利害關係
第五章 強制搬遷
第一節 強制搬遷的實施
一、先補償、後搬遷的理解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強制搬遷的組織實施
第二節 強制拆除主體的認定或確定
一、強制拆除主體不明確的原因
二、對強制拆除主體進行認定或確定的原則
第三節 違法強制拆除的司法確認
一、違法實施強制拆除行為的情形
二、對強制拆除行為不服的救濟
第四節 違法強制拆除的賠償
附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相關法規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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