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和前提
土地的升值首先是由其特定的
供求關係所決定的。我們知道,地球上的土地總量是固定不變的,對於某一個特定的國家或地區的某一特定的土地類型,即使可以通過一些方式來增加土地,如填海造陸以增加工業、交通用地,但相對於土地的總量而言,這種增加也是非常有限的。而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口增長,人們對土地的
需求卻不斷增長,這就使得土地的供求矛盾日益尖銳,供不應求引起土地市場交換價值的提高。這種升值可以叫做需求拉動型土地升值。其次,是土地效率提高型升值。我們知道,土地的
價值是受其效用制約的,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
生產力水平不斷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越來越高,這也促使了土地價值的上升。第三,是勞動積累型升值。土地是由土地物質和
土地資本共同構成的自然經濟綜合體,其土地資本(凝結在土地中的一般人類勞動)也是構成其價值的重要成分,而隨著經濟的發展,投入土地勞動的增加,土地中積累了越來越多的人類勞動,也必然引起土地升值。第四,土地,用途轉換型升值。同一宗土地由低效益用途轉為高效益用途時,由於土地收益水平提高,導致
土地價格相應上升。如農地變為非農地、工業用地變為商業用地,就會發生因
收益提高而造成用途性升值。從長期來看,
土地收益是不斷提高的,因此,土地也隨之升值。正是由於以上四個基本因素的影響,土地具有不斷升值的必然趨勢。
但是,必須注意,房地產升值是以一個國家或地區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為前提的。因為沒有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就不存在對房地產的需求。同時房地產升值是一種長遠發展的趨勢,所以說房地產升值是在一定條件下形成的客觀規律。
作用
房地產升值可以給房地產投資者帶來額外的收益。
馬克思在論及
房地產開發時就曾指出,高明的
開發商正是通過巧妙地選擇開發地塊的位置,以享有土地升值的好處。如在上海,許多較早在捷運一號線沿線進行開發的
房地產商都獲得了遠高於正常利潤率的豐厚回報,就是因為分享了因捷運興建而產生的土地升值。此外,對於置業投資者而言,房地產升值可以使其
資產增值。因此,房地產升值可以刺激對房地產的
投資,而房地產投資可以帶動
建材、
建築、
家電等一系列相關行業的發展,從而有利於
經濟成長。同時,由於均衡原理的作用,房地產升值可以促使人們對土地進行集約化使用,有利於使日益稀缺的土地資源得以充分利用。這一點在中國很多城市中也有大量的例證,如改革開放以後,許多城市的土地均有明顯的升值,這促使了大批
房地產開發商將
資金投入到一些地段優良但建築物已陳舊的舊城區進行改造,不僅使得寶貴的土地得到了充分利用,還大大改變了城市的面貌。此外,房地產升值是經濟成長和發展的表現,它作為一個重要的經濟信號,可以增強人們投資、
消費的信心,具有穩定經濟局勢的重要作用。因此維持一定的房地產升值,是各國中央政府和城市政策的一致願望。但是,房地產升值也是導致房地產過度投機的誘因,如果
投機過盛則會造成
經濟過熱,容易產生
經濟泡沫,引發
經濟危機。1997年下半年開始的
東南亞金融危機就與房地產過度投機造成的經濟泡沫密切相關。因此,目前世界各國政府都非常重視對房地產升值進行調控。
調控
對房地產升值的調控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控制房地產升值的速度,既要維持房地產升值,又要將其幅度控制在適度範圍內,抑制非正常升值;二是合理分配升值收益,抑制
過度投機。政府對房地產升值調控的主要手段有:
經濟手段、
法律手段和
行政手段。具體可採用以下措施:
1.控制土地供應量
土地供應量是決定房地產市場總供給的基礎。而中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國家可以利用其國有土地所有者的權力,控制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規模。同時,國家還可以通過立法和
行政審批的
職能,控制耕地轉為建設用地的規模以及土地供應總量。
2.控制房地產投資規模
4.通過稅收來合理分配房地產升值收益
從房地產升值的原因分析中,可知,房地產升值的價值來源是多方面的,它既有土地使用者對
土地投資所帶來的部分,更有相當部分是由整個城市的建設投資所帶來的,所以,房地產升值收益不應由土地使用者獨享。中國制定的
土地增值稅,就是通過稅收來分配房地產升值收益的一個重要措施。
房地產投機與房地產升值具有相互作用的特點。一方面,房地產升值是誘發房地產投機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房地產投機會產生大量的市場需求,更進一步推動房地產升值。當然,投機引致的升值是不正常的升值。因此,政府通常會通過制定房地產交易法規、規章來抑制投機行為。如規定取得
土地使用權後在一定時間內不進行開發的,政府可收回土地;再如,規定
預購的
期房必須在取得
房屋產權證的後才能
轉讓。這些措施對“炒地皮”和炒期房的投機行為起到了很好的防範、控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