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在2004.03.08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04年03月08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4月01日
- 頒布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在2004.03.08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
《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在2004.03.08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建立城市住房維修保障機制,加強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結合成都市實...
2004年4月1日施行的《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03號)予以廢止。政府令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195號 《成都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17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
根據《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103號,下稱《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試行)。一、《辦法》的適用範圍《辦法》適用於本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範圍內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本市城市規劃區包括市內五城區(...
成都市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表 為了加強我市住房資金管理,推進我市住房分配貨幣化進程,促進職工住房消費,改善職工居住條件,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加強國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見的...
為應對本建築區劃緊急情況,及時排危除險,保障建築區劃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功能發揮正常作用,根據《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按照以人為本、快速...
《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的商品房首次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標準;繳存主體為非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和購房人,建設單位所繳存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歸物業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有,購房人所繳存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歸...
《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一部部門規章的徵求意見稿。辦法目錄 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住房的維修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條 保障性住房應當按照《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令103號)的規定建立專項維修資金,並依據相關規定專項用於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管中心...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範圍內商品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商品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商品住房開發建設單位和業主繳存的,專項用於商品住房共用部位、共用...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成府發〔2014〕7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成都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4年2...
《成都市城市公共保障租賃管理實施暫行辦法》已經多次修改完善,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部門認真組織實施。城市公共保障租賃住房,是城市公共住房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切實解決保障對象住房問題的有效方式。各單位部門要認真學習《成都市城市...
(三)撥付。市、區(市)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確定的補貼方案,向財政部門及時提交資金撥付申請。財政部門根據《成都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財政國庫管理有關規定,在規定時間內撥付資金。對於市級財政安排的修繕資金,原則上...
專項維修資金由業主繳交,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在1998年9月30日後核發的且購房者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契約在2003年9月1號前的,由建設單位繳交,契約另有約定的除外。繳交標準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
(二)在辦理配建公共租賃住房的房屋權屬初始登記前,建設單位應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103號)的規定,負責配建公共租賃住房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三)成都市住房儲備中心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
(六)住宅物業保修金交存證明;(七)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專項維修資金籌集證明;(八)其他必要的檔案資料。第二十六條 區(市)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抄送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
(建保[2013]178號)和《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4]14號)等規定,從2014年開始,將中央和省級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公共租賃住房專項資金和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
成都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服務中心是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直屬單位。1、編制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計畫;2、負責專項維修資金的統一歸集、統一核算;3、建立專項維修資金分戶明細帳,記載業主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使用、結存等情況;4、負責...
(三)公共住房制度專項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專帳核算,財政監管。專項資金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另行制定。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會同市財政局負責編制年度資金使用計畫,經市住房委員會審定後執行。(四)...
(六)住宅物業保修金交存證明;(七)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專項維修資金籌集證明;(八)其他必要的檔案資料。第二十六條:區(市)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抄送街道辦事處、鄉(鎮...
保障住宅正常的維修、使用,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2008已有新版檔案《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各城市都建立了各自的住房維修基金繳存使用的具體實施辦法。
本辦法施行前住宅小區已建成的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具備連線公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模擬圖像輸出接口,其改造費用,可按照《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由房產管理部門監督檢查。第八條 (設定標識...
維修工程結束後,物業管理企業須持維修工程結算發票及中介機構出具的驗收證明到代管單位申請支取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維修、使用,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鎮房屋拆遷管理,保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在成都市...
2. 成都市房屋結構安全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略)3. 成都市房屋結構安全申請不予批准通知書(略)4. 成都市房屋結構安全批准書(略)5. 成都市房屋結構安全審批數據匯總表(非住宅/住宅)(略)6. 成都市房屋裝修、改造、維修加固...
《成都市政府關於廢止〈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經2019年3月19日市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19年5月10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廢止決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蘇州市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2012年蘇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維護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實施時間,19981109 建住房1998213號.檔案全文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6日建設部、財政部發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