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政策

《成都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政策》已經成都市政府同意,現印發,請認真貫徹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政策
  • 類型:成都市政府同意印發的政策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大數據發展戰略,深化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激發數據資源要素潛力,加快我市大數據產業發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深化數位化賦能行動  
 (一)支持打造數位化企業。鼓勵企業研發設計、生產加工、經營管理、銷售服務等業務數位化轉型,建設企業數字基礎設施,開放軟體原始碼、硬體設計和套用服務等企業核心資源,爭創國家數位化轉型標桿企業。支持企業或機構建設數據服務平台,促進數據流通與套用,採用市場化方式依法依規開展數據服務,構建多源異構數據融合、隱私安全計算等算法庫,提高數據挖掘分析和安全供給能力,推動數據要素流通增值,企業自主投資建設數據服務平台並對外服務企業數達到200家(含)以上,按照企業對該項目投資額的20%,給予企業最高300萬元的補助。鼓勵企業或機構將高價值數據接入數據服務平台加強套用,按照該數據流通收益的10%給予數據接入企業或機構最高100萬元的獎勵。獲得政策支持的平台,原則上應面向我市中小微企業提供至少一年期的免費服務。  
(二)支持構建數位化產業鏈。支持行業企業、平台企業或機構,打通產業鏈上下游數據通道,以區域、行業、園區為整體,促進全渠道、全鏈條供需調配和精準對接,打造數據供應鏈資源、人才、技術、資金流,促進要素資源快速流動最佳化配置、產業鏈高效協同,對於企業或機構自主投資建設產業鏈網路化協同平台並對外服務企業數達到200家(含)以上,按照企業對該項目投資額的20%,給予企業最高300萬元的補助。獲得政策支持的平台,原則上應面向我市中小微企業提供至少一年期的免費服務。  
(三)鼓勵培育數位化生態。支持傳統企業與網際網路企業、金融服務企業等在細分行業開展跨行業合作,構建“生產服務+商業模式+金融服務”跨界融合的數位化生態,鼓勵企業或機構建立公共開放的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和數位化開源社區,共享技術、數據、人才、市場、渠道、設施、中台等資源,推動基礎軟體、通用軟體、算法開源和數位技術產品、數位化解決方案等整合封裝,提供數位化轉型服務。對於由企業或機構自主投資建設的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和數位化開源社區,且服務企業數超過200家(含),按照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和數位化開源社區年度運營成本的10%給予運營企業或機構最高100萬元的補助。  
二、支持大數據企業發展壯大  
(四)培育大數據企業主力部隊。加快發現和培育一批本土大數據細分領域的企業和隱形冠軍,每年在全市範圍內評選50家大數據企業和高成長高潛力大數據企業,實施“一對一”全生命周期精準服務,在申報國家、省、市大數據相關政策支持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推薦;在“雙百工程”評選、機會清單發布、政府採購、品牌宣傳、新產品發布推廣等方面,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推薦。  
(五)打造大數據套用示範工程。緊抓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契機,積極釋放套用場景,推動大數據技術與智慧型生產、智慧型生活、綠色生態、智慧治理等城市場景深度融合,鼓勵企業在工業、農業、金融、醫療健康、教育、文旅、交通、公共安全、政務服務等領域打造典型套用示範項目,建設具有成都特色的大數據先行試點示範場景。對自主投資建設且通過國家部委評選的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範項目企業,按照該項目建設成本的20%給予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六)強化金融支持力度。將大數據企業納入成都新經濟天使投資基金和成都新經濟產業投資基金重點支持範圍,對符合條件的大數據企業給予直投或跟投,支持高成長性大數據企業快速壯大規模。 
 三、涵養產業生態 
 (七)推動產業集聚發展。鼓勵產業功能區圍繞自身產業定位和大數據特色套用打造大數據產業集聚區,支持區(市)縣聚焦數字產業特色優勢領域創建數字經濟發展先導示範區。對於獲批省級以上數字經濟發展先導示範區的區(市)縣,給予其數字經濟為主導的產業功能區核心大數據產業園區專業化運營機構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八)推進標準體系建設。支持企業或機構針對重點行業大數據套用開展基於數據鏈的數據導入接口規範、元數據管理、主數據管理、數據質量評價、敏感數據使用規則等技術標準和數據規範編制,對主導編制國際、國家、行業或地方大數據標準的企業或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九)促進產業協作互動。圍繞建設“西部數都”品牌,引進、策劃、組織一批國際性、專業化的大數據產業展會、專業賽事和學術交流活動,吸引國家省市相關領導、國內外院士、行業專家、知名大數據企業家等超過100人,參會人數達500人以上,按照會議投入的50%,給予承辦的社會組織或企業最高150萬元的補助。支持社會組織和企業開展數據資源供需對接、企業協作等大數據項目活動,活動規模超過100家大數據企業,單場活動宣傳流量在1000萬人/次以上,按照實際投入的50%,給予自主舉辦的社會組織或企業單場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本政策自2021年6月23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原《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政策的通知》(成辦發〔2017〕30號)同時廢止。在本政策中,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只能享受一次,同一企業同一政策條款三年內只能享受一次。市新經濟委、市財政局根據本政策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各區(市)縣結合本政策和自身實際,研究制定扶持大數據產業發展的配套政策。  

政策解讀

一、政策背景
  市政府辦公廳於2017年印發實施的《成都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政策》(成辦發〔2017〕30號)已過有效期。根據《關於推進“上雲用數賦智”行動培育新經濟發展實施方案》(發改高技〔2020〕552號)《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四川)建設工作方案》(川府發〔2021〕1號)《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四川)建設工作方案成都市責任落實方案》(成辦發〔2021〕34號)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大數據發展工作部署,激發數據資源要素潛力,加快我市大數據產業發展,特制定本政策。
  二、修訂過程
  貫徹落實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有關要求和國家、省、市有關工作部署,積極組織開展大數據產業調研,在充分學習借鑑上海、深圳、貴陽等城市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成都實際,從契合國家發展新要求、順應產業發展新趨勢、鞏固提升城市發展新優勢三個維度進行修訂完善,形成了《成都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政策》。在起草過程中,共徵求14個市級部門、23個區(市)縣及10家大數據企業和3家行業協會意見,並經過了專家意見徵詢、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等程式,最終形成了《成都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政策》(以下簡稱《專項政策》)。
  三、主要內容
  《專項政策》共三章9條,主要包括深化數位化賦能行動、支持大數據企業發展壯大、涵養產業生態三個部分。
  第一章 “深化數位化賦能行動”部分共3條,主要是支持建設行業級數據服務平台、支持搭建產業級網路化協同平台、支持創建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和數位化開源社區等基礎性、公共性服務平台,明確了服務平台支持標準和措施。
  第二章 “支持大數據企業發展壯大”部分共3條,主要是培育大數據企業主力部隊、打造大數據套用示範工程、強化金融支持力度,明確了大數據行業賽道領軍企業、大數據套用示範項目的支持標準和措施。
  第三章 “涵養產業生態”部分共3條,主要是推動產業集聚發展、推進標準體系建設、促進產業協作互動,明確了大數據產業集聚區建設、大數據標準制定、大數據產業活動的支持標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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