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徵兵工作規定》等八件法規廢止決定

2014年12月30日成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2015年4月1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徵兵工作規定》等八件法規廢止決定
  • 頒布單位: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頒布時間:2015.04.09
  • 實施時間:2015.04.09
(2014年12月30日成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15年4月1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徵兵工作規定〉的決定》等八件法規廢止決定,已分別於2014年12月30日、2015年2月26日經成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15年4月1日經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2015年4月9日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廢止《成都市徵兵工作規定》。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廢止《成都市成都市暫住人口治安管理規定》。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廢止《成都市城市社區建設管理規定》。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廢止《成都市保護消費者權益條例》。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廢止《成都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規定》。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廢止《成都市農作物種子管理規定》。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廢止《成都市農業灌排設施保護條例》。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廢止《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地方性法規(類別)
20150401(批准時間)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