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性病愛滋病防治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6年6月8日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06年7月28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性病愛滋病防治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成都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6.08.10
  • 實施時間:2006.08.10
(2006年6月8日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06年7月28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廢止《成都市性病愛滋病防治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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