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醫藥欺詐》是2002年1月1日由南方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余幼鳴。本書內容包括病人在醫藥機構遭受的欺詐,病人在醫療機構遭受的傷害;遭受醫療貽誤和傷害後的對策普通疾病的就醫指南;急危重症的就醫指南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應對醫藥欺詐
- 作者:余幼鳴
- 出版社:南方日報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2年1月1日
- 開本:16 開
- ISBN:9787806521618
《應對醫藥欺詐》是2002年1月1日由南方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余幼鳴。本書內容包括病人在醫藥機構遭受的欺詐,病人在醫療機構遭受的傷害;遭受醫療貽誤和傷害後的對策普通疾病的就醫指南;急危重症的就醫指南等。
《應對醫藥欺詐》是2002年1月1日由南方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余幼鳴。本書內容包括病人在醫藥機構遭受的欺詐,病人在醫療機構遭受的傷害;遭受醫療貽誤和傷害後的對策普通疾病的就醫指南;急危重症的就醫指南等。內容簡介《...
醫保部門負責牽頭開展專項整治,加強人員力量,強化技術手段,對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醫藥服務行為和費用進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檢察機關負責依法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各類欺詐騙保犯罪案件,並對相關案件辦理實施法律監督。結合專項整治需要,必要時推動出台醫療保障領域相關司法解釋或指導意見,進一步...
《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是為鼓勵舉報、嚴厲打擊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切實保證醫療保障基金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2022年11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制定了《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自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對舉報事項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醫療保障部門負責所涉欺詐騙保行為的舉報獎勵工作。 第二章 舉報內容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主要包括:(一)涉及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欺詐欺保行為 1. 虛構醫藥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的;2. 為參保人員提供虛假髮票的;3. 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
(九)全面加強醫藥領域綜合監管。指導公立醫院黨組織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防範廉潔風險。制定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強醫藥衛生領域廉政建設的指導性檔案。持續加強行風建設,推進全國醫藥領域腐敗問題治理長效機制建設,進一步淨化行業風氣。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和種植牙收費治理。加強醫藥領域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
大力推行醫療衛生行業“網際網路+監管”,持續推行“雙隨機、一公開”飛行檢查等精準監管機制,加強醫保基金智慧型監控套用,深入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各類定點醫藥機構欺詐欺保行為。加強醫藥領域價格監管。在全省穩步推進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考核及藥品使用監測工作。推進統一醫保信息業務編碼動態維護和深化套用。(...
引導和支持藥品流通“新批發+新零售”發展,推進“網際網路+藥品流通”,規範醫藥電商發展。鞏固深化藥品採購“兩票制”,規範票據使用和流轉,依法加大對偽造、虛開發票、虛增價格、偷稅漏稅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藥品購銷中價格欺詐、價格壟斷等價格違法行為。強化疫苗和藥品追溯機制,實現疫苗和國家組織集中採購藥品“一...
不斷加強社會監督,建立醫保基金社會監督員制度,鼓勵和支持媒體監督,暢通社會監督渠道,推進醫藥機構和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規範醫療服務行為。4.持續加大打擊欺詐騙保力度。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建立行刑銜接機制和協同監管機制。堅持“零容忍”,綜合運用協定、行政、司法等手段,嚴肅追究欺詐欺保單位和個人責任。建立健全...
紀檢監察部門負責醫藥機構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監督執紀問責。審批服務管理部門負責醫療衛生和藥品經營行業組織、社會團體的認定登記,衛健委、市場監督局對存在欺詐騙保行為的醫藥...
全面落實基金監管政府屬地責任,建立健全政府領導為召集人的打擊欺詐騙保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醫保基金監管隊伍建設和能力建設。強化醫療保障部門對基金監管的責任,加強內控制度建設,確保醫保基金平穩安全運行。積極主動接受人大法律監管、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引導、支持和鼓勵醫藥衛生行業組織在制定行業規範和技術...
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定點醫藥機構醫藥費用、費用結構、藥品耗材價格等數據信息。完善欺詐騙保舉報獎勵制度,規範受理、檢查、處理、反饋等工作流程和工作機制,完善投訴舉報獎勵政策和舉報獎勵標準。醫保部門主動接受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定期向社會公告基金收支、結餘和收益情況,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