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種概述
基本概念
意外保險是指投保人繳納一定數額的保險費,
保險人承諾於被保險人,在遭遇特定範圍內的災害事故,致身體受到傷害而造成殘廢或死亡時,給付保險金的行為或契約。
這裡的身體是指被保險人的自然軀體,不包括假肢、假牙、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這裡所指的造成被保險人
意外傷害的災害事故應具備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意外傷害保險中所稱意外傷害是指,在被
保險人沒有預見到或違背被保險人意願的情況下,突然發生的外來致害物對被保險人的身體明顯、劇烈地侵害的客觀事實。這裡所指的突然發生的外來致害物應具備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主要因素
外來
所謂外來的,指傷害的原因為被保險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機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壓以及咬傷、燙傷、燒傷、凍傷、電擊、光輻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損傷,及酸、鹼、煤氣毒劑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學性損傷。這些外來的因素,需致使人體外表或內在留有損害跡象。
突發
所謂突發的,是指人體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襲所形成的傷害。傷害的原因與結果之間具有直接瞬間的關係。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車、天空墜落物體的砸壓等引起的傷害、死亡則是突發的,瞬間完成的。長期在某種環境條件下工作造成身體的傷害,不屬於意外傷害,如長期在惡劣環境下工作造成的職業病,與突發偶然形成身體的傷害是有區別的,前者不屬於傷害保險的範圍。
非本意
所謂非本意的,是指非當事人所能預見,非本人意願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傷害,對於傷害的結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傷害不能認定為意外傷害,如在高速公路上以超過限速標準的速度駕駛導致的身體傷害。對於這種完全可以預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傷害,不屬於意外傷害。
非疾病
所謂非疾病的,是指損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體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如骨質疏鬆導致的病理性骨折,或肝炎病毒引起的爆發性肝炎均為疾病所致的傷害。
以上四要素對構成意外傷害缺一不可,對認定傷害保險事故時必須同時滿足要求。
主要種類
個人意外傷害保險
個人
意外傷害保險是指由一個自然人(即投保人)投保,被保險人通常為一人的意外傷害保險。個人意外傷害保險還可以進一步細分如下:
1.按投保動因劃分
根據投保動因的不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為自願意外傷害保險和強制意外傷害保險。自願意外傷害保險的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基礎上通過平等協商訂立契約,投保人可以選擇是否投保以及向哪家
保險公司投保,
保險人也可以選擇是否承保及承保條件。強制
意外傷害保險又稱法定意外傷害保險,是指由
國家機關通過頒布法律、法規強制施行的意外傷害保險。凡屬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強制施行範圍內的人,必須投保,無選擇餘地。有的強制意外傷害保險還規定必須由哪家保險公司承保,則該保險公司也必須承保。
2.按保險危險劃分
根據保險危險的不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為普通意外傷害保險和特定意外傷害保險。普通意外傷害保險承保在保險期限內發生的各種可保意外傷害,而不是特別限定的某些意外傷害。實務中大多數
意外傷害保險屬於此類,比如個人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等。特定意外傷害保險是承保特定時間、特定地點或特定原因發生的意外傷害的一類業務。比如例如,
駕駛員意外傷害保險所承保的危險只限於在駕駛機動車輛中發生的意外傷害。
3.按保險期限劃分
根據保險期限的不同,個人
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為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極短期意外傷害保險和多年期意外傷害保險。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限為一年,在實務中,這樣的產品占大部分,比如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和
附加意外傷害保險等等。極短期意外傷害保險是保險期限不足一年、往往只有幾天、幾小時甚至更短的意外傷害保險。
航空意外傷害保險、公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旅遊保險、游泳池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索道遊客意外傷害保險等均屬此類產品。多年期
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限超過一年,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開辦的太平盛世?
長順安全保險就是一款多年期意外傷害保險,但這類產品一般不多。
4.按險種結構劃分
根據險種結構的不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為單純意外傷害保險和
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單純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一張
保單所承保的
保險責任僅限於意外傷害保險。
保險公司開辦的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公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
駕駛員意外傷害保險等,均屬單純意外傷害保險。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其他保險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另一種是意外傷害保險附加其他保險責任。考試大收集整理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團體保險是指使用一份總
保單向一個團體的多個成員提供
人身保險保障的一類保險業務。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是以各種社會團體為投保人,以該團體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員為被
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導致死亡、殘疾或產生醫療費用的,保險人按契約約定給付保險金的意外傷害保險。因為
意外傷害保險的
保險費率通常取決於被保險人的職業及其從事的活動,與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和健康狀況關係不大,所以對於從事風險性質相同的工作的團體內眾多成員而言,可以採用相同的保險費率。因此,相比保險費率主要依被
保險人的年齡、性別和健康狀況而定的
人壽保險和
健康保險而言,意外傷害保險最適合採用團體方式投保。在實務中,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確實占有相當大的比例。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為一年,期滿可申請續保,
保險費率根據投
保單位的行業或工作性質來確定。由於是團體投保,能夠有效降低
逆選擇和經營成本,通常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的費率要比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的費率低。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的
保險責任和給付方式等均與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相同,但保單效力方面有所不同。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中,被
保險人一旦脫離投保的團體,保單效力對該被保險人即行終止,投保團體可以為該被保險人辦理退保手續,而保單對其他被保險人仍然有效。
保障範圍
基本保障
2、殘廢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殘廢時,保險人按殘疾程度大小分級給付殘廢保險金。殘疾給付是分付。
3、醫療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療費時,保險人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付。醫療給付規定有最高限額,且意外傷害
醫療保險一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為意外傷害死亡殘廢的
附加險承保。
4、停工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暫時
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時,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
巨災保障
巨災保障即為投保人提供巨大自然災害保障的險種。巨災越來越成為了人身安全的一大隱患,災難保障也成為了
人壽保險新的關注焦點。
很多
壽險產品都將地震、海嘯、土石流等巨災涵蓋在保障範圍之內,專門的“巨災險”壽險產品比較罕見,而較常見的是以附加險的形式出現,即針對重大自然災害可能給消費者帶來的重大損失,給予雙重保障。
不過,類似暴亂及核爆炸(核輻射)等情況,不同於自然災害,一般不在壽險公司的承保範圍內。
而外出旅行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時所購買的短期
意外險,如航空意外險,公車票中所含意外險等,一般只對旅行或乘坐特定交通工具途中發生的意外負責,對地震等特殊災害是不負擔責任的。
但個別設定有地震免責條款的險種,比如
健康險,也可以通過購買附加地震險的方式,增加地震保障責任。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金給付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自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故意行為而導致打鬥或被襲擊,抗拒依法採取的形式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酗酒、主動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4、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5、被保險人因精神疾患導致的意外事故。
6、被保險人因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導致的傷害。
7、被保險人因為未遵醫囑,私自使用藥物導致的傷害。
8、參加潛水、跳傘、攀岩、駕駛滑翔機、滑翔傘、探險、摔跤、武術比賽、技能表演、賽馬或賽車導致的傷害。
9、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10、核爆炸、核輻射、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1 項情形導致意外傷害保險契約停止時,保險公司向保險金受益人按照比例退換意外傷害保險契約已經繳納的保險費(有費率表)。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意外傷害保險契約終止時,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按照比例退還意外傷害保險契約已經繳納的保險費。
各個保險公司推出的意外傷害保險產品條款大同小異,投保人要重點關注費率和保障金額。
保險內容
保障對象
意外是無處不在不可預見的,人人都需要意外險,在投保了綜合意外險之後,個人還應結合自身工作、出行特點購買相應具體的意外險。
第二種:針對出行的
極短期意外險產品,通常保障期限在幾天到十幾天不等。比如隨著黃金周出遊熱潮升溫的旅遊險,這種保險除了對意外事故導致的身故和殘疾進行賠償外,還包含因意外導致的醫療費用支出的賠償。
第三種:針對交通工具的
意外險,保障期限也為一年,可以承保因為乘坐汽車、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出現的
意外傷害。
經常駕車出行的人,一定要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經常出差的人士,還應該投保一份交通工具綜合意外險,能夠額外增加乘坐飛機、火車、輪船、公共汽車及計程車的保障。
保險費率
意外保險
保險費的計算原理近似於非壽險,即在計算
意外傷害保險費率時,應根據意外事故發生頻率及其對被
保險人造成的傷害程度,對被保險人的危險程度進行分類,對不同類別的被保險人分類,對不同類別的被保險人分別制定保險費率。
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費的計算一般按被保險人的職業分類而確定,對被保險人按職業分類一般稱為劃分工種檔次。
對不足一年的短期意外傷害保險費率計算,一般是按被保險人所從事活動的性質分類,分別確定保險費率。極短期意外傷害保險費的計收原則為:保險期不足1個月,按1個月計收,超過1個月不足2個月的,按2個月計收,以此類推。因為
短期費率高於相應月份占全年12個月的比例,而對有一些保險期限在幾星期、幾天、幾小時的極短期傷害保險來講,
保險費率往往更高。
保險金額
意外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為
保險標的,只能採用
定值保險。具體由
保險人結合生命經濟價值、事故發生率、平均費用率、以及當時總體工資收入水平,確定總
保險金額,再由投保人加以認可。目前在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金額最低為1000元,最高為500000元;在個人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金額最低為1000元,最高為100萬元。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在特種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金額一般由
保險條款或者法院規定。有些財產險公司推出的團體意外傷害保險,還增加了被保險人可中途更換的條款。
一是被保險人從事工作的危險程度;
二是保險期限的性質。危險程度高,
保險費率高,危險程度低,則保險費率低。
保險費率(以壽險公司的
意外險為例),一般分為4個檔:第一級主要是非生產部門的腦力勞動者,年費率為0.2%;第二級主要是輕工業工人和手工業勞動者,年費率為0.3%;第三級主要是重工業工人和重體力勞動者,年費率為7%;第四級主要是職業危險比較特殊的勞動者,年費率為10%。
投保事項
險種選擇
因此,比較省事的做法是投保個人或團體的意外傷害保險,將日常生活中能夠遇到的風險全都包括在內,即便價格略高,但不會因保障不全發生不能賠付的情況。
交通工具
意外險適合經常外出的人,如果不想付太多的保費,又希望有比較高的保障,就把保費花在出行中風險最高的階段,俗話說“錢花在刀刃上”。
投保誤區
由於按照旅遊局的有關規定各家旅行社都要投保旅行社責任險,有些遊客就認為跟團旅遊就不必購買旅遊
意外險了。對此,專業人士表示,這是一個誤區。“出行中可能遇到各種風險,責任並非都在旅行社,如果遊客抱著錯誤的想法,一旦發生損失有些就得不到保障。”
還有一些人認為購買交通工具意外險後再購買航意險是一種重複和浪費。對此,專業人士表示,除非在同一公司購買的產品,條款有特殊規定的外,通常在不同
保險公司購買的產品,
保險金額可以相互疊加。
注意事項
意外險產品一般分為兩類:
意外傷害險和意外醫療險。意外傷害險的
保險責任一般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傷殘,有些“套餐”產品里,還會有乘坐公共運輸工具的多倍賠付和燒燙傷賠付責任。意外醫療險的保險責任一般含有意外事故產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的報銷、意外住院補貼等。
意外險的費率(價格)不是與被
保險人的年齡相關的,而與職業相關。
職業風險越高,
意外險的價格也越高。如果職業風險過高,意外險的價格甚至會高於購買
定期壽險。如果只求身故保障,可以考慮定期壽險。
對意外醫療費的賠付往往容易產生糾紛。意外醫療險具有
財產保險的損失補償性質,如果被保險人從其他渠道獲得了部分補償,
保險公司就只會承擔剩下的費用。有的險種對意外醫療費用會有
免賠額或免賠付比例,投保時要格外注意。
提醒消費者在選擇意外險產品時,不妨多看幾家保險的意外險,儘量選擇保障額度高、保障內容相對齊全、
保險責任限制少的險種。建議選擇卡折式意外險套餐,這類“套餐”比單獨買意外險或買附加意外險更合算。
註: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免賠額為50元,50元以上部分賠付80%,最高賠付金額8000元。特定交通意外指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車、輪船,發生意外傷害導致意外身故或傷殘。
意外住院津貼免賠天數為3天。
投保案例
李某患高血壓病已近20年時間,2004年8月他為自己購買了一份
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同年12月的一天,李某突然死亡,醫院出具的證明中註明死亡原因為腦溢血突發。李某的家人拿著
保單和醫院的各種收據到保險公司要求理賠,被保險公司拒絕後大吵大鬧,任憑保險公司怎么解釋,突發
腦溢血不屬於
意外險的理賠範圍,但患者家屬怎么都聽不進去,對保險公司的拒賠始終無法理解。
保險不是什麼都能裝的“筐”,並非投保了一種保險,無論發生了什麼,
保險公司都能賠。投保人投保了什麼類型的保險,出險後就能得到什麼樣的理賠。這裡,李某僅購買了
意外傷害保險,該險種條款所規定的
意外傷害事故有三個條件:意外傷害事故:必須是突然的、不可預見的和由外來原因引起的。
李某雖然屬於突發性死亡,但並不是由於外來原因引起的,而是他本人的疾病所致,所以不屬於意外險的責任範圍。
網上投保
即投保人通過
網上交易購買
意外險。飛機已經成為差旅的重要交通工具。不少人已經養成了購買航空意外險的好習慣,通常是登機之前在機場購買。這種與機票密切“搭配”的
航空意外險,通常
保額為40萬元,保費20元,保障期限為當次航班。
而隨著
網路保險銷售平台的日益興起,比起過去在機場購買與機票搭售的航意險,在網上買航意險可以獲得更自主、更實惠的選擇,保額翻倍的同時,所需保費可便宜到1至2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