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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保險契約中由
被保險人或
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險人死亡後有權領取
保險金的人,一般見於
人身保險契約。受益人在被保險人死亡後領取的保險金,不得作為死者遺產用來清償死者生前的債務,受益人以外的他人無權分享保險金。在保險契約中,受益人只享受權利,不承擔繳付
保險費的義務。受益人的受益權以被保險人死亡時受益人尚生存為條件,若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則受益權應回歸給被
保險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繼承人繼承受益權。
受益人證明
受益人證明的基本要求
1.
單據名稱。這種單據的名稱因所證明事項不同而略異,可能是寄單證明、寄樣證明(船樣、樣卡和碼樣等)、取樣證明、證明貨物產地、品質、
嘜頭、包裝和標籤情況、電抄形式的裝運通知、證明
產品生產過程、證明商品業已檢驗、環保人權方面的證明(非童工、非獄工製造)等。
2. 證明上通常會顯示發票號、契約號或
信用證號以表明與其它單據的關係。
3. 證明的內容應嚴格與契約或信用證規定相符。
4. 因屬於證明性質,按有關規定證明人(受益人)必須簽字。
5. 單據一般都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
相關問答
有關受益人的知識問答
1. 一般在
人壽保險契約中,規定的受益人是怎么確定的呢?
專家點評:一般在人壽保險契約中,規定的受益人就是被
保險人死亡後,根據契約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受益人由
被保險人指定,可以是
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同時,根據受益權的特點:一是受益人的受益權具有排他性,其他人是不能剝奪、分享受益人的受益權;二來受益人領取的
保險金不是遺產,不用償還被保險人生前的債務。當被保險人在投保時沒有指明受益人時,他的法定繼承人可以以繼承人的身份繼承該保險金。
2. 受益人和繼承人是什麼關係?兩者有什麼區別?
專家點評:一般來說
保險契約的受益人並不等於繼承人,保險契約的受益人是指保險契約中由
投保人或
被保險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而繼承人則是指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享有繼承權的人;保險契約的受益人是通過指定的方式定立的,是針對保險金而言的,而繼承人則是屬於《
繼承法》的範疇,是針對被繼承人的遺產而言的。就是說,繼承人經指定可以成為
保險契約的受益人,但受益人在指定法律上並沒有規定明確的範圍,可以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根據實際需要來指定。所以,繼承人並不當然地成為保險契約的受益人。
專家點評:首先,約定要明確,不要使用模糊語言,如“我妻子”、“我孩子”等,而應該寫出姓名;其次,受益人應該由
被保險人指定,或者由
投保人指定,但需由被保險人認可;再有,受益人可以變更。在所保障的
風險事故未發生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一旦投保人變更了受益人,他需要徵得被保險人的同意,並且要書面通知
保險公司。
專家點評:凡是被保險人生存時,
保險金歸被保險人所有,保險公司不接受其他受益人的指定。只有在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金才歸受益人享有。如
意外傷害保險中,被保險人殘疾時的殘疾保險金歸被保險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