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粵府辦〔2014〕26號)要求,現提出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 發布單位: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14年6月20日
  • 檔案制定:惠州市人民政府
  • 性質:工作報告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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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惠府辦函〔2014〕7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6月20日

檔案內容

2014年惠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粵府辦〔2014〕26號)要求,現提出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如下。
一、進一步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
(一)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根據全省統一的市縣行政審批事項通用目錄,梳理完善市級保留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規範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名稱,實現行政審批管理系統與市網上辦事大廳無縫對接,及時公開保留、取消、轉移、下放以及實施機關變更等行政審批項目信息,明確行政審批法定辦理時限和承諾辦理時限。選擇市安監、質監等市直部門和惠城區開展行政審批標準化試點,編制並公布行政審批“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
(二)推進政府權責清單信息公開。根據省的統一部署,選擇市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民政、財政、交通運輸、農業、林業、外經貿、國資等部門和惠東縣相應部門作為首批權責清單試點部門,全面梳理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檢查、行政指導、行政確認等職權,探索編制部門權責清單並向社會公布。同時,各縣、區要按照《惠州市規範行政權力公開運行工作總體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參照市的做法,於2014年9月底前全面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運行。
(三)推進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智慧財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除依法需要保護的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外,對適用一般程式查辦的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智慧財產權行政處罰案件,要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公開案件名稱,被處罰者姓名或名稱,主要違法事實和處罰種類、依據、結果,行政處罰方式和期限以及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等信息。
二、進一步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
(四)繼續做好市縣(區)預決算信息公開。各縣、區政府要公開財政預決算、部門預決算以及“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並進一步細化公開內容和統一公開時間。政府預決算細化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涉密部門和內容除外),專項轉移支付預決算細化到具體項目,“三公”經費預決算要公開明細,並對增減變化的原因進行說明。各級預算信息要在同級人大通過政府預算草案的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各級決算信息要在同級人大批覆決算的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
(五)推進市級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市級部門預算單位(除涉密部門外)要在做好本部門預決算公開的基礎上,公開本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總額和分項數額,並對增減變化的原因進行說明。進一步加大“三公”經費決算公開力度,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組團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數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經費總額,以及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
(六)積極推進財政專項資金信息公開。制定並印發市級財政專項資金信息公開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專項資金信息公開的內容、程式以及職責分工等。完善專項資金管理統一平台建設,並按要求公開申報指南、分配程式和方式、分配結果、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和審計結果等信息。
(七)推進財政審計信息公開。充分依託我市財政系統大資料庫,採用數位化審計方式,開展市直有關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完善審計結果公告和審計信息發布制度。逐步加大政府重大建設項目、社會公益事業、民生資金使用情況等審計結果的公開力度,及時、全面、準確公開審計整改結果情況。
三、進一步加強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
(八)推進征地信息、土地供應信息和礦業權出讓信息公開。重點做好聽證告知、征地批覆、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公開。繼續做好土地供應計畫、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土地出讓結果、劃撥供地結果公告及閒置土地情況等信息公開。嚴格按規定做好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年度計畫、礦產資源開採年度檢查結果、頒發和廢止採礦許可證公告、採礦權評估機構選擇公告、採礦權評估機構報名名單公示和選定結果公告、採礦權評估報告公示和備案結果公告等信息公開。
(九)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進一步做好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補償標準、補償結果信息公開工作,在徵收範圍內公開房屋徵收決定、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向被徵收人公開房屋調查結果、初步評估結果、補償情況。加快推進房屋徵收補償信息系統建設和套用,規範房屋徵收補償行為,實現房屋徵收補償信息並聯共享。
(十)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按照《廣東省住房保障信息公開指引》要求,及時公開年度建設計畫、年度建設計畫完成情況、分配政策、分配對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式、分配過程、分配結果、退出等信息情況。及時公開住房保障範圍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情況。
(十一)加強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強化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實現交易公告、資格審查、變更信息、成交信息等交易全過程信息統一對外發布。其中,政府採購信息包括預備招標公告、採購公告、變更(澄清)公告、中標(流標)公告等;建設工程交易信息包括招標公告、邀標信息、資格審查、變更(澄清)公告、中標(流標)公告等;土地礦業、產權交易信息包括掛牌公告、補充公告、成交公告等。同時,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將交易流程、辦結時限、資料提交、檔案範本、交易表格、交易服務等指南公開;積極推動統一的電子招標信息平台建設,實現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在固定平台統一發布,方便民眾查詢檢索、下載資料、參與交易。
(十二)推進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及時公開工程建設項目信息,積極推進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平台建設,建立和完善惠州市建築市場信用信息平台,擴大信用信息公開範圍,提高信用信息採集質量,加快信用信息數據更新頻率。進一步完善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發布誠信企業“紅名單”和失信企業“黑名單”,並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手機等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
四、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信息公開
(十三)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財務信息公開。進一步擴大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範圍,細化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服務平台建設,在“十公開”的基礎上,加大對特殊類型招生政策及有關考生考試錄取信息的公開力度。高校財務預決算相關信息,以高校網站為主要載體,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
(十四)推動科技管理和項目經費信息公開。全面公開科技項目申報指南、申報情況、評審情況、立項情況、執行管理以及驗收情況等信息。及時公開2013年度預算資金結轉到2014年下達的科技計畫項目信息,包括立項項目名稱、承擔單位、資助金額、資助方式等。
(十五)推進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完善院務公開工作機制,重點抓好醫療服務價格、醫用耗材價格公示和住院病人日費用清單公開工作,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醫院要向社會公開財政投入、患者次均費用等信息。依託衛計局公眾網站,統一發布登記註冊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信息,及時公開游泳場館衛生監督檢測情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處置情況。加快惠州居民健康入口網站建設,方便公眾獲取有關醫療服務信息。
(十六)推進就業信息公開。通過新聞發布會、政府網站等媒介及時發布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實施情況以及就業創業各項補貼申領條件、申領程式、管理和審批信息。及時公開事業單位招聘公告、考試成績和擬聘用人員名單等信息。通過市主流媒體或專業網站,每季度發布全市企業用工和市場供求分析情況,實時發布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等人才供求信息。
(十七)推進社會保障信息公開。嚴格執行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公示制度,進一步規範公示內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時限。及時公示入戶調查情況、民主評議和審核結果等信息。長期公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家庭成員、收入情況、保障金額等信息。逐步健全面向公眾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信息查詢機制,進一步完善異議覆核制度。
五、推動公共監
管信息公開十八)強化環境質量信息公開。按照國家空氣品質新標準,及時公開各檢測站點的實時監測數據和AQI(環境空氣品質指數)評價信息。及時發布江河水環境周報、環境月報、環境年報以及飲用水源地水質月報。推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做到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項目環境影響和環保“三同時”落實情況等信息全方位公開。主動公開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包括重點污染源基本情況、污染源監測、總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費徵收、環境監察執法、環境應急等信息。主動公開環境違法案件及查處情況,重點推進掛牌督辦突出環境問題和涉嫌環境犯罪案件信息公開。推進國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信息公開,逐步推動企業公開自行監測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管理評級結果。及時發布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環保責任考核結果及相關信息。
(十九)進一步推進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公開。在繼續做好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全面公開的基礎上,重點推進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調查報告公開工作,及時公開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調查報告和處理結果等情況信息,逐步建立預警預防信息發布和事故處置救援信息公開機制。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監督作用,加大對嚴重忽視安全生產的企業、性質嚴重的非法違法行為和可能釀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隱患曝光力度。
(二十)深入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及時主動公開行政許可及註銷、消費警示、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等信息,及時做好食品藥品安全熱點問題回應工作。逐步加大對執法檢查、案件處理等信息的公開力度,建立和落實食品藥品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公開制度。做好食品領域“三打兩整治”、醫療器械“五整治”等重點整治工作的信息發布工作。
(二十一)大力推進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繼續做好涉及民生的教育、醫療、交通等價格和收費公示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情節嚴重、屢禁不止的價格違法行為案件,及時向社會公布查處結果。
(二十二)推進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定期公開國有企業經濟運行簡要情況,推進監管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等財務相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企業發展與經營戰略、重大投資與重點項目、招商引資與對外合作、自主創新與轉變發展等信息。推進監管企業基本信息和人事任免信息公開,及時發布監管企業領導人員人事變動信息。加強國有資產交易信息公開,推進監管企業資產評估、清產核資、內部審計項目及其中介服務機構選定信息的公開。推動事業單位(除涉密單位外)法人年度報告公開,全市各級事業單位要統一在廣東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網主動公開單位法人2013年年度報告,包括開展業務活動、資產損益、接受捐贈資助、社會投訴、獎懲等信息。
(二十三)推動信用信息公開。出台《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信息採集目錄》(第三批),擴大信息採集範圍,完善信用信息報送的常態化管理機制。各部門要通過網上辦事、系統對接等多種方式加強信用信息報送,確保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進一步提升數據質量。進一步完善信用惠州網,將其作為全市統一的信用信息公開平台,公開發布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重點涉信人群信用信息。
六、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平台建設
(二十四)加快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等專欄建設。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完善市網上辦事大廳政務公開欄目升級改版和行政權力公開運行平台建設,升級改造市、縣(區)網上依申請公開平台,開設市、縣(區)政府信息公開統計系統。認真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4〕120號)要求,加快推進各縣(區)政府、市直有關部門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按期完成欄目搭建和內容整合。同時,依託政府入口網站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積極開展線上訪談,及時發布權威政務信息。
七、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機制建設
(二十五)健全政府信息發布機制。各地、各部門要修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建立專家解讀機制,制定政府信息統計報送制度,修改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發布協調、保密審查、社會評議、責任追究等制度。
(二十六)建立經常性教育培訓機制。要開展形式多樣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採取集中授課、以會代訓、座談討論等形式,對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升業務水平。各縣、區政府至少每年組織1次政府信息公開培訓。
(二十七)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原則、內容、程式和形式,將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固化為檔案辦理過程的必要環節,對製作或獲取的信息明確標註公開屬性,對確定為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應當說明依據。
(二十八)強化監督檢查。要進一步加強政府入口網站管理,加強政務微博、微信的審核登記、信息發布、問題回復、後續跟蹤等各環節的監督,增強信息發布和回應的權威性和時效性。堅持定期檢查、社會評議、受理舉報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機制,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紮實推進。
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實。要結合本工作要點與《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的意見》(惠府辦〔2013〕82號),抓緊制定本地、本部門2014年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在做好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切實負責指導本系統、本行業做好相關工作。2014年11月底前,各地、各部門要將信息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報送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科)。市政府辦公室將適時對各地、各部門2014年信息公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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