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是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3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達市府辦[2013]7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川辦發〔2013〕6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我市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現印發你們,並提出如下要求,請一併貫徹落實。
一、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專人負責,確保落實到位。
二、各責任單位要按照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對照工作安排,逐一研究落實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具體步驟等,擬訂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具體工作規程,確保有序開展。
三、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向市政府入口網站報送信息的力度,強化欄目內容保障,促進信息及時更新。從10月起,市政府辦公室將對各級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市政府入口網站內容保障情況實行按月通報。
四、各項重點工作牽頭單位請於11月30日前將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開展情況書面報市政府辦公室,抄送市政府信息公開管理中心。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9月30日
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川辦發〔2013〕64號),紮實推進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我市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
一、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
建立行政審批項目目錄並實行動態管理,加大投資審批、生產經營活動審批、資質資格許可、工商登記審批等方面信息公開力度,公開行政審批項目保留、取消、調整信息。各級人民政府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公布後,政府部門要在10個工作日內公布本部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下放的項目要公布新的實施機關基本信息,轉變管理方式的項目要公布具體管理辦法。依託全市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基礎平台和電子監察平台,在政府入口網站建立、完善電子政務大廳,推進審批過程和結果公開,包括項目名稱、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申請時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各環節辦理情況,行政審批決定都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公開。(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分別牽頭落實)
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
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的制度機制,加快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平台建設。進一步規範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內容,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四個大類項目進入市、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集中交易的情況進行公開,儘快建立進場交易目錄,根據交易目錄建立各級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交易量月報制度,並定期公開。公開公共資源交易各行政主管部門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情況以及各級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的情況。(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牽頭落實)
三、推進財政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
全面推進財政總預決算公開,2013年市、縣全面公開本級財政總預決算信息。紮實推進市、縣部門預算公開。2013年,市本級及時公開“三公”經費總額,市本級政府組成部門及時公開部門“三公”經費,穩步推進市本級其他部門和縣級“三公”經費公開。各級部門應逐步細化充實出國團組、出訪人數、出訪地點和車輛購置的數量、車型、價格、保有量等信息內容。逐步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公開。加大市級單項審計結果公開力度,從2013年起,市、縣級各部門(單位)對審計整改情況以適當方式逐步公開。(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分別牽頭落實)
四、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
市、縣都要在政府入口網站或部門網站設立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專欄,通過多種形式,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設計畫任務和項目名稱、建設地址、建設單位、竣工套數和竣工時間,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規範性檔案,已申請登記保障對象名冊、待分配房源情況、分配程式、分配結果、退出情況等信息。及時公開農民工等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情況,將供應的保障房項目、房源、準入辦法及標準、分配政策及程式、申請審核及結果、分配入住等情況向社會公開。(市住建局牽頭落實)
五、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
及時客觀準確規範發布食品藥品安全有關信息,同步公布處理措施和進展情況。加大食品藥品安全執法檢查、案件處理等信息公開力度,做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等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工作。推進食品藥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建立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公開制度、警示制度。圍繞嬰幼兒配方乳粉、乳製品、保健食品等重點品種,學校食堂、農村群體聚餐等重點場所,以及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等公眾關注的問題,做好重點整治工作信息公開。(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落實)
六、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
做好城市的空氣品質監測信息發布工作。加強重點流域斷面水質數據、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數據公開,加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等信息的公開力度。納入國家監測的城市,按規定全面公開城市細顆粒物(PM2.5)、臭氧等空氣品質監測信息,其他城市要主動公開監測信息。做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公開報告書簡本。開展擬批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的公告。做好重點減排工程建設項目進展情況信息公開工作,及時發布總量減排考核結果。加大政府環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公開力度,公開限期治理企業名單和整治內容,督促排污單位公開污染治理效果。公開重金屬重點企業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及相關信息,公開相關企業環保核查有關信息。(市環保局牽頭落實)
七、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公開
及時準確發布生產安全事故處置信息和搶險救援進展、政府舉措、處置進展等信息,典型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牽頭單位要及時公布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向社會公布重大事故和典型較大事故調查報告,2014年實現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在政府網站公開。各級人民政府定期發布本地區安全生產形勢,抓好安全生產重大突發事件和民眾關注熱點問題的事前、事中和事後公開。各級人民政府要通過政務微博、手機短訊息、電視、廣播、網路等多種形式,及時發布可能引發事故災難的風險信息尤其是極端天氣和可能引發事故的自然災害風險信息。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督辦信息公開,對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在主流媒體公布隱患的基本情況、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市安監局牽頭落實)
八、推進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
切實做好政府管理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調整信息公開工作,加強政府制定價格的過程信息公開,及時全面公開政府定價目錄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對依法需要進行公開聽證的重要商品價格制定和調整項目,進一步公開聽證信息。重點做好涉及教育、交通運輸、水電氣、農民負擔、醫療、房地產市場、旅遊市場等民生領域價格和收費監管信息的公開工作,對社會影響大、公眾反映強烈的價格違法案件,及時公布查辦情況和處理結果。加大市場價格監測信息公開力度,及時發布重要商品價格波動預警信息。(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落實)
九、推進征地拆遷信息公開
加強征地信息公開,做好征地報批前告知、確認、聽證和征地批准後征地公告、征地補償登記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工作。完善征地信息查詢制度,在政府及其國土行政主管部門網站上設定專欄及時公開徵地批覆、範圍、補償、安置等相關信息。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要加強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在徵收範圍內公布房屋徵收決定、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舉行聽證會的情況。在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布徵收房屋調查結果、被徵收房屋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以及被徵收房屋分戶補償情況。(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牽頭落實)
十、推動以教育為重點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
繼續做好高校招生政策、招生資格、考生資格、招生計畫、考生成績信息和錄取信息、考生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信息公開,加強招收保送生、試點院校自主招生和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自主單獨招生、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藝術和體育特長生等有關政策和信息公開工作。推動高校公開預算決算信息,細化公開至項級科目。公開教育資源最佳化配置,化解城區大班額,解決邊遠山區上學難問題等相關信息。逐步擴展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範圍,重點做好推進醫療衛生機構、科研機構、文化機構和國有企業信息公開的研究工作。推進公開醫改工作的相關信息,推動所有公立醫院開展院務公開工作。切實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的免費服務項目、享受條件、申報程式等信息公開,以及免費避孕藥具發放網點、領取辦法的公示。逐步推進科研機構的預算和決算公開。(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廣影視局、市衛生局、市人口計生委、市國資委分別牽頭落實)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川辦發〔2013〕6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我市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現印發你們,並提出如下要求,請一併貫徹落實。
一、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專人負責,確保落實到位。
二、各責任單位要按照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對照工作安排,逐一研究落實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具體步驟等,擬訂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具體工作規程,確保有序開展。
三、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向市政府入口網站報送信息的力度,強化欄目內容保障,促進信息及時更新。從10月起,市政府辦公室將對各級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市政府入口網站內容保障情況實行按月通報。
四、各項重點工作牽頭單位請於11月30日前將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開展情況書面報市政府辦公室,抄送市政府信息公開管理中心。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9月30日
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川辦發〔2013〕64號),紮實推進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我市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
一、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
建立行政審批項目目錄並實行動態管理,加大投資審批、生產經營活動審批、資質資格許可、工商登記審批等方面信息公開力度,公開行政審批項目保留、取消、調整信息。各級人民政府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公布後,政府部門要在10個工作日內公布本部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下放的項目要公布新的實施機關基本信息,轉變管理方式的項目要公布具體管理辦法。依託全市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基礎平台和電子監察平台,在政府入口網站建立、完善電子政務大廳,推進審批過程和結果公開,包括項目名稱、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申請時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各環節辦理情況,行政審批決定都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公開。(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分別牽頭落實)
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
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的制度機制,加快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平台建設。進一步規範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內容,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四個大類項目進入市、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集中交易的情況進行公開,儘快建立進場交易目錄,根據交易目錄建立各級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交易量月報制度,並定期公開。公開公共資源交易各行政主管部門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情況以及各級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的情況。(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牽頭落實)
三、推進財政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
全面推進財政總預決算公開,2013年市、縣全面公開本級財政總預決算信息。紮實推進市、縣部門預算公開。2013年,市本級及時公開“三公”經費總額,市本級政府組成部門及時公開部門“三公”經費,穩步推進市本級其他部門和縣級“三公”經費公開。各級部門應逐步細化充實出國團組、出訪人數、出訪地點和車輛購置的數量、車型、價格、保有量等信息內容。逐步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公開。加大市級單項審計結果公開力度,從2013年起,市、縣級各部門(單位)對審計整改情況以適當方式逐步公開。(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分別牽頭落實)
四、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
市、縣都要在政府入口網站或部門網站設立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專欄,通過多種形式,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設計畫任務和項目名稱、建設地址、建設單位、竣工套數和竣工時間,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規範性檔案,已申請登記保障對象名冊、待分配房源情況、分配程式、分配結果、退出情況等信息。及時公開農民工等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情況,將供應的保障房項目、房源、準入辦法及標準、分配政策及程式、申請審核及結果、分配入住等情況向社會公開。(市住建局牽頭落實)
五、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
及時客觀準確規範發布食品藥品安全有關信息,同步公布處理措施和進展情況。加大食品藥品安全執法檢查、案件處理等信息公開力度,做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等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工作。推進食品藥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建立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公開制度、警示制度。圍繞嬰幼兒配方乳粉、乳製品、保健食品等重點品種,學校食堂、農村群體聚餐等重點場所,以及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等公眾關注的問題,做好重點整治工作信息公開。(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落實)
六、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
做好城市的空氣品質監測信息發布工作。加強重點流域斷面水質數據、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數據公開,加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等信息的公開力度。納入國家監測的城市,按規定全面公開城市細顆粒物(PM2.5)、臭氧等空氣品質監測信息,其他城市要主動公開監測信息。做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公開報告書簡本。開展擬批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的公告。做好重點減排工程建設項目進展情況信息公開工作,及時發布總量減排考核結果。加大政府環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公開力度,公開限期治理企業名單和整治內容,督促排污單位公開污染治理效果。公開重金屬重點企業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及相關信息,公開相關企業環保核查有關信息。(市環保局牽頭落實)
七、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公開
及時準確發布生產安全事故處置信息和搶險救援進展、政府舉措、處置進展等信息,典型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牽頭單位要及時公布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向社會公布重大事故和典型較大事故調查報告,2014年實現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在政府網站公開。各級人民政府定期發布本地區安全生產形勢,抓好安全生產重大突發事件和民眾關注熱點問題的事前、事中和事後公開。各級人民政府要通過政務微博、手機短訊息、電視、廣播、網路等多種形式,及時發布可能引發事故災難的風險信息尤其是極端天氣和可能引發事故的自然災害風險信息。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督辦信息公開,對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在主流媒體公布隱患的基本情況、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市安監局牽頭落實)
八、推進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
切實做好政府管理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調整信息公開工作,加強政府制定價格的過程信息公開,及時全面公開政府定價目錄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對依法需要進行公開聽證的重要商品價格制定和調整項目,進一步公開聽證信息。重點做好涉及教育、交通運輸、水電氣、農民負擔、醫療、房地產市場、旅遊市場等民生領域價格和收費監管信息的公開工作,對社會影響大、公眾反映強烈的價格違法案件,及時公布查辦情況和處理結果。加大市場價格監測信息公開力度,及時發布重要商品價格波動預警信息。(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落實)
九、推進征地拆遷信息公開
加強征地信息公開,做好征地報批前告知、確認、聽證和征地批准後征地公告、征地補償登記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工作。完善征地信息查詢制度,在政府及其國土行政主管部門網站上設定專欄及時公開徵地批覆、範圍、補償、安置等相關信息。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要加強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在徵收範圍內公布房屋徵收決定、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舉行聽證會的情況。在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布徵收房屋調查結果、被徵收房屋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以及被徵收房屋分戶補償情況。(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牽頭落實)
十、推動以教育為重點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
繼續做好高校招生政策、招生資格、考生資格、招生計畫、考生成績信息和錄取信息、考生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信息公開,加強招收保送生、試點院校自主招生和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自主單獨招生、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藝術和體育特長生等有關政策和信息公開工作。推動高校公開預算決算信息,細化公開至項級科目。公開教育資源最佳化配置,化解城區大班額,解決邊遠山區上學難問題等相關信息。逐步擴展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範圍,重點做好推進醫療衛生機構、科研機構、文化機構和國有企業信息公開的研究工作。推進公開醫改工作的相關信息,推動所有公立醫院開展院務公開工作。切實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的免費服務項目、享受條件、申報程式等信息公開,以及免費避孕藥具發放網點、領取辦法的公示。逐步推進科研機構的預算和決算公開。(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廣影視局、市衛生局、市人口計生委、市國資委分別牽頭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