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信用修復工作的通知

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信用修復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為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助力企業復工復產、鼓勵和引導不良信息主體主動改正違法失信行為,消除社會不良影響,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根據《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幫扶企業開展信用信息修復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將開展市場監管領域相關信用信息依申請修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信用修復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一.修復對象
2020年1月20日前被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恩施市工商局)做出過行政處罰的,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企業。(註:本次修復不涉及信用中國網公示相關信息。)
二. 修復條件
1、申請人不屬於嚴重失信主體;
2、行政處罰決定明確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社會不良影響基本消除;
3、根據《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幫扶企業開展信用信息修復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原則上自不良信息認定之日起修復期限應滿1年及以上;
4、自不良信息認定之日起至申請信用修復期間未產生新的記入信用檔案的同類不良信息。
三. 修復需提交資料
1、湖北省市場主體信用修復申請表(詳見附屬檔案一)
2、信用修復內部審批表(詳見附屬檔案二)
3、市場主體信用修復承諾書(詳見附屬檔案三)
4、主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複印件);
5、罰沒款票據複印件;
6、處罰決定書複印件;
四.辦理地點
施州大道204號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5辦公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