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行政審批。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負責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藥品流通環節、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和計量器具製造、修理行政許可。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 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
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 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
進行監督並依據國家反壟斷執法機構委託開展調查,受上級機關
委託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
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規範市場
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
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
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指導廣告
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
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定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
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
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 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
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
組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製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 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
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
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
施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零售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 營、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
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及藥物濫用監測、評價和處置工 作。承擔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工 作。按照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抓好藥品、醫療器械和
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管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編號、對外通報和授權批准發布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規範標準化行為,綜合協調標準化事業發展,推進建立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 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 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工作。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貫徹執行智慧財產權相關法 律法規。擬定並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規
劃。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商標專利
執法、保護智慧財產權,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
(十八)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張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