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居民辦理婚姻登記指南

思茅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由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思茅居民辦理婚姻登記指南
  • 受理機構:戶口所在地民政局
政策依據,結婚登記,離婚登記,

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二)《婚姻登記條例

結婚登記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材料
1、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市(縣、區)民政局或鎮(鄉)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結婚登記每對9元。

離婚登記

(一)離婚登記的條件
l、男女雙方必須自願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定書,協定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二)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定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離婚登記的程式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市(區、縣)民政局或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定書(一式三份)上籤署同意協定內容的意願,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四)離婚登記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離婚登記每對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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