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程式,辦理時限,辦理依據,辦理地址,
辦理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即一方當事人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
2、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4、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5、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6、雙方自願結婚;
7、當事人提交3張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所需材料
1、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
2、雙方當事人的常住戶口簿(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應當與居民身份證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3、居民身份證或常住戶口簿丟失,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
辦理程式
1、查驗證件和證明材料;
2、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3、自願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4、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6、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係。
辦理時限
證件齊全,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
辦理地址
東風區婚姻登記處育賓巷10號8388035
前進區婚姻登記處保衛路548號8607583
向陽區婚姻登記處保衛路548號8607583
郊 區婚姻登記處友誼路417號6045312
富錦市婚姻登記處西平路南段2322206
同江市婚姻登記處通江街106號2928187
樺南縣婚姻登記處勞動福利社會保障大廈6220220
樺川縣婚姻登記處悅來鎮悅來大街北段3822919
湯原縣婚姻登記處湯原縣民政局7651338——201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