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報廢

強制報廢,有關政府部門或主管機構運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對不合格、失效或已不再具有使用價值的產品強行採取的報廢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制報廢
  • 所屬分類:報廢措施
解釋
報廢是對不合格產品所採取的排除其原預期使用的措施,例如回收、處置或銷毀。有時產品的生產者、經營者或使用者為了自身的眼前利益,而不顧損害自身的長遠利益、顧客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國家利益,對應報廢的不合格產品不採取報廢措施。為此,政府或主管機構不得不採取強制性手段使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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