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與內涵 生態保育Ecosystem Conservation,是以保護地球上的生物單一物種群體單位,乃至數個生物所依存的棲地,至擴展至整個
生態系統 維護,甚至棲地原住民文化維護的學門。生態保育主要是以
生態學 的觀點出發,結合其它學門的技術已進行對於
生態系統 的維繫,“保育”二字其實包含 “保護(protection)”與“復育(restoration)”這兩個內涵,前者是針對生物物種與其棲息地的保存與維護,而後者則是針對瀕危生物的育種、繁殖與對退化生態系統的恢復、改良和重建工作。由於生態保育關係到人類對於生物行為、食物鏈乃至整個棲地環境的了解也關係到人類在環境經營上的模式與對於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因此生態保育需要眾多的學門參與,諸如
生態學 、
生物學 、
地質學 、
土壤學 、
地理學 、
物理學 、
化學 、
土木工程 、
經濟學 、
管理學 、
公共衛生 、
環境科學 等學門都是生態保育上所需顧及到的層面。
野薑花 許多原住民不僅能夠長期居住於荒野中,在長期使用當地野生動植物資源之同時卻能保持自然資源的不余匱乏。例如南美的亞馬孫河流域印地安人所對於森林的非破壞性採集利用,非洲、東南亞、及紐幾內亞等熱帶雨林區域原住民部落傳統上非商業破壞性的狩獵活動等。同樣是利用資源,但他們的利用行為常常制約於部落社會組織的規範,運用神話、傳統宗教與禁忌等作為告誡子孫不至於過度開發山林並且尊重大自然的生活方式。這些族群透過數千年的部落經驗與特殊的生活習慣,而使其和
生態系統 間達到動態平衡。這也是現代工業文明所必須重新借鏡的地方。因此廣義上,現代的生態保育也常涵蓋對於自然生態
保護區 域境內的原住民文化與傳統生活習慣的保護與維繫工作。
生態保育的概念又可約略區分為物種保育、
棲地保育 、遷地保育與環境復育等不同的策略和實務工作。由於生態保育牽涉到人與
生態系統 關係之維護,而在世界各地以較為原始或以較為傳統生產方式棲息于山林中的原住民,由於其生活習慣與文明資產等具備了人類文化遺產上重要的組成分,甚至是人類學、文
化學 、與
生態資源 學上重要的研究對象。
物種保育(Species Conservation)
包括早期
生態學 中所針對特定瀕危物種(Endangered Species)保護及復育的工作,以及維護近代保育
生物學 (Conservation Biology)中所重視的保護物種多樣性(species diversity)。如瀕危動物的圈養、飼育與野放的過程,以及珍稀植物種子與植株的保護、育種等。
現代物種保育 現代物種保育的概念其實已不僅限於瀕危動物,而是擴及到各類需要幫助復育的動植物物種,例如香港的漁農自然護理署在全港廿三個郊野公園內安裝了超過五百多個人工雀烏巢箱,以吸引雀鳥在繁殖季節使用作為居所,繁殖下一代。世界各地所在水庫與水壩區域所設定的魚道以保護回遊性魚類、以及海域設定人工礁岩以復育各式魚種等,都是物種保育所衍生的重要措施。
巢箱育幼 西方物種保育策略 西方物種保育的策略最早初始於十九世紀北美限制森林開發與禁止過度捕獵動物的諸項措施,後來逐步將焦點擺放在瀕危物種的保護事項。物種保育的概念發展至二十世紀中葉曾經作為生態保育的主流策略。其中針對瀕危物種的限制買賣、限制進出口、限制利用與圈養復育等至今仍舊是各國在生態保育中重要的管理方式,其中包括北美地區所對於猛禽類的保育工作,中國所對於熊貓、虎的保育工作,非洲地區所對於非洲象、犀牛的保育工作以及澳洲地區所對於鯨豚的保育工作等都是有名的範例。其中又以國際自然與天然資源保育聯盟(IUCN,現已改名為世界自然保護聯盟,World Conservation Union)所簽訂的
華盛頓公約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簡稱CITES)為物種保育中最重要的國際公約,許多國家以此公約的觀念做為制定其境內動植物保護規定的重要參考。
棲地保育(Habitat Conservation)
近代保育生物學 近代保育生物學(Conservation Biology)中認為生物棲地的破壞,不僅會造成特定生物物種的消失,當特定物種消失時,其所生存所在之同棲地里的相關生物都會受牽連,甚至隨之遭受更大的環境壓力,這當中可能是受食物鏈、共生關係或是其它特定關係的影響。例如草原
生態系統 中廣大牧草的消失可能導致所有的草食動物都受到牽連性的影響。換句話說,棲地整體環境若能保持多樣性與結構的穩定性,則生物的物種也會呈現愈大的多樣性。因此人類在漁獵活動、森林採伐、農耕開墾、屋舍構建、河川水源地開發、乃至海岸與
濕地 的利用等都應以維繫
生物多樣性 與
生態系統 功能為重要基礎。保育
生物學 重視對於生物行為、生物活動情形與生物棲地之間長期互動關係的監測工作。包括調查候鳥的遷徙路線、動物行為受環境影響之變化、動物孵化率與其影響因子、植物群落消長間之關係。並探究對於物種與
棲地保育 的策略運用。因此保育
生物學 與其它新興套用學門如:環境
生態學 (environmental ecology)、自然資源學(natural resources science)已逐步將維護棲地、生態景觀與保護
生態系統 正常運作作為生態保育最重要的價值。
非洲特有種生物蘇卡達象龜 棲地保育 棲地保育 乃是涵蓋整個
生態系統 的保護措施,因此其眼光不再局限於單一的物種,而是整體性的保護。大約在物種保育觀念最為盛行的二十世紀中晚期,
棲地保育 的觀念也逐漸發展,並逐步取代而涵蓋了物種保育的精神,以棲地保育為架構最重要的幾項國際公約包括1992年巴西里約熱內盧會議所簽署的
生物多樣性公約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該公約明定保護地球生物物種多樣性與棲地多樣性,其中最主要規範保護世界上生物多樣性最高的四個
生態系統 :熱帶雨林生態系、珊瑚礁生態系、深海生態系與土壤生態系。以及為保護
濕地 生態系統 所於1971年拉姆薩爾簽署的拉姆薩爾公約(又稱為
濕地公約 ,Convention on Wetlands of International Importance Especially as Waterfowl Habitat),以及之後幾年國際所對於森林、水域等各類生態系統所簽定的保護性約定等。在
棲地保育 的觀點下,保育
生物學 所重視的生態保育也是整體性的,包含對於
生態系統 的監測管理、生態系統模式建立、生物族群動態調查、基因庫建立、水域環境調查、土壤調查、地質景觀紀錄、植被相監控、物種分類與演化樹模式建構等。而
棲地保育 的重要措施乃是設立自然保留區,而這觀點其實延伸於二十世紀美國
國家公園 的概念,但是二十一世紀的自然保留區有著更為豐富而多樣的保護方式,其中包括維繫城市近郊植被區域(即所謂的綠帶)與
濕地 的自然公園、生態步道與綠色走廊等。以及野生動植物
保護區 ,如西雙版納熱帶雨林自然保護區、廈門文昌魚自然保護區等,而這些保護區域內可隨物種瀕危的尺度與城市發展的需求等作管理上的調整。
漁農自然護理署雀鳥研究小組的生態調查工作
移地保育或遷地保育(Ex Situ Conservation) 將生物種原材料在原棲地以外之地區尋找合適的生存環境以進行繁殖並保存。二十世紀後期由於有越來越多的自然棲地已經遭受破壞,因此在對於這些已破壞棲地的物種收容,乃至於遷移可說是極其重要的。這當中也包括了對於正在嚴重破壞中的棲地物種進行基因庫、種子庫與部分族群的收集或收容工作,以及評估後續可遷移這些物種居住的試驗區、生態區域等。其中針對已不可救援的物種或暫時找不到棲身之所的物種,及早建立其物種數據更是極為重要,以備在迫不得已時展開備份的工作。例如
植物諾亞方舟 以及各國的種子庫、
種子銀行 的建設等,這些工作除了是生態保育所進行的工作以外,也同時牽涉到
農業 技術與
生物技術 的互動合作。
環境復育(Environmental Restoration)
針對已受破壞或
污染 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與重建的工作,以維繫
生態系統 的正常功能。
生態學 當中關於環境復育有一特殊的學門稱為
恢復生態學 (Restoration Ecology),而近代環境工程學界則在相關領域中有所謂的
生態工法 、
生態工程 等學門,這些都是希望透過跨學門的整合,來拯救已經受損傷或退化的
生態系統 。環境復育可說是
環境科學 與
生態學 的互動學門,也是環境生態學所重視的科研項目。其中環境復育中特別重視對於一切復育工作中所可能帶給
生態系統 的風險度。這當中包括人類設施干擾的強度,乃至於復育工作進行中所可能衍生對於其它重要生態資源破壞的可能性等。因此環境復育中特別重視這一系列的風險評估工作。這一評估工作需要許多科研領域與工程領域的人員共同參與,包括災害分析、錯誤模式、事件樹型分析等,同時需考慮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族群不適應性、外來族群的干擾、當地生物物種的忍受極限、以及其它關於生物地球
化學 循環的背景值建立等。而環境復育的過程必須達到可預測或可量測的要求。其最終目標也必須建立在明確的規劃之下。由於晚近以來諸如空氣
污染 、水污染、廢棄物污染不斷影響著
生態系統 的功能,因此人類原先套用於城市環境保護上的技術如環境評估、
水質 檢驗、空污顆粒收集、水污染整治、
土壤 污染整治等也逐漸投入對於已受污染破壞生態系統的復育工作,
環境科學 技術所對於污染的檢測和處理,配合
生態學 技術所對於物種健康、族群繁衍、族群遷徙情形等監測工作,透過儘可能對於生態系統諸般變異因子的了解和量化,以期重建被破壞的生態系統。
國際上從事生態保育的機構 國際上從事生態保育的機構甚多,當中有各國政府相互合作發起的組織,也有由民間公益籌款所發起的團體。其中有的機構以
生態系統 中特定族群如鳥類、犀牛或昆蟲為主要關注的目標,有的機構則以特定生態環境如
濕地 或海洋為研究的焦點。例如:
華盛頓公約 組織(CITES)、
世界野生動物基金會 (WWF)、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 (WFPA)、
世界自然保護聯盟 (IUCN)、國際鳥類保護委員會(ICBP)、國際昆蟲生理生態中心(ICIPE)、國際
濕地 組織(又稱為
濕地國際 ,Wetlands International)、
國際海洋科學組織 (international marine science organizations)、國際兩生類保育委員會(Declining Amphibians Populations Task Force)、國際犀牛基金會(IRF)、國際鳥類聯盟(Bird Conservation International,BCI)、保護國際(Conservation International,CI)、國際鶴類基金會(International Crane Foundation,ICF)、世界森林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WCFSD)、
亞洲動物基金 (Animal Asia Foundation,AAF)、野生救援協會(Wild Aid)、物種生存委員會(Species Survival Commission,SSC)等。二十一世紀隨著人類日益關注
生態系統 的變化,這類機構的分工與整合工作也變得日益頻繁。
其它衍生的概念 由生態保育所衍生的重要概念,包括永續生物資源的利用、生態活動與減少干擾
生態系統 等,其中永續資源利用的概念很快地便擴展到
農業 與工業方面,包括永續農業、綠色農業、
有機農業 等,工業上則漸漸重視原料的反覆利用與減少製造過程所對周遭環境的干擾等。而生態活動的推廣則更為多元,其推廣不僅包含教育性質、休閒性質,也同時有助於觀光產業與地方經濟的發展,包括
觀鳥 活動、
生態旅遊 與生態導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