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船舶因達到一定年限或因受損而進行重新改造,以及因轉產而退出漁業捕撈生產則進入淘汰報廢階段。
漁業船舶報廢制度,是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旨在保護、合理利用漁業資源,控制捕撈強度,維護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秩序,對淘汰報廢的老舊捕撈漁船實施監督管理的統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漁業船舶報廢制度
- 釋義:因達到一定年限或因受損而進行重新改造,以及因轉產而退出漁業捕撈生產則進入淘汰報廢階段
漁業船舶因達到一定年限或因受損而進行重新改造,以及因轉產而退出漁業捕撈生產則進入淘汰報廢階段。
漁業船舶報廢制度,是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旨在保護、合理利用漁業資源,控制捕撈強度,維護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秩序,對淘汰報廢的老舊捕撈漁船實施監督管理的統稱。
漁業船舶因達到一定年限或因受損而進行重新改造,以及因轉產而退出漁業捕撈生產則進入淘汰報廢階段。漁業船舶報廢制度,是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旨在保護、合理利用漁業資源,控制捕撈強度,維護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秩序,對淘汰報廢的老舊捕...
(二)按規定程式辦理完漁船報廢拆解或處理手續,取得《漁業船舶報廢、拆解或處理證明》原件;(三)漁船所有人出具不利用報廢拆解漁船指標製造漁船及不非法從事捕撈業的承諾書。第二十八條 漁船報廢拆解的補助資金,根據船型大小和結構分級分檔計算,具體標準見附15。第二十九條 漁船更新改造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補助...
本辦法所稱漁業行政執法船舶是指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執行漁業行政執法任務的專用公務船、艇,以下稱為漁政船。第三條 漁政船實行建造審批,註冊登記,統一編號,統一規範。第四條 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對所屬漁政船進行管理。第五條 凡新建、改造、購置和報廢漁政船的,必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政船...
縣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報廢漁業船舶處理的監督檢查工作,並出具漁業船舶報廢證明。第四章 漁業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研究制定漁業安全生產預警預報體系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規劃,建立健全漁業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並組織實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
漁業船舶證件和船員證件應當隨船攜帶,不得塗改、偽造、冒用、買賣或者租借。漁業船舶電子證件與紙質證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條 漁業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報廢:(一)船舶的安全性能已發生變化,無修復價值,經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檢驗認定不得繼續航行作業的;(二)船舶所有人自願要求報廢的。報廢的漁業...
(一) 船舶所有權轉移;(二) 漁業船舶改作他用;(三) 船舶報廢或者拆毀;(四) 船舶滅失或者失蹤滿六個月。第十五條 漁業船舶船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經過培訓考核,職務船員應當取得漁業船舶職務船員證書,非職務船員應當取得漁業船舶的上崗證書。第十六條 具備下列條件,漁業船舶方可航行和作業:(一)證書齊全...
未達到報廢船齡,但船舶所有人自願提前報廢的,準予提前報廢。報廢的漁業船舶不得繼續用於漁業生產活動,不得在漁港水域內停泊。報廢漁業船舶的拆解或者銷毀應當在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所有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向漁政漁港監督機構申請辦理漁業船舶所有權註銷登記:(一)所有權...
《江蘇省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已由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10年9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蘇省大氣污 染防治條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18年3月28...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報廢的。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應當停止檢驗或者撤銷相關檢驗證書:(一)違規製造、改造漁業船舶的;(二)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漁業船舶,其所有者或者經營者應當在漁業船舶報廢、改籍、改造之日前7個工作日內或者自漁業船舶滅失之日起...
《漁業船舶管理概論》是一本2015年出版的圖書,由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 內容簡介 崔利鋒主編的《漁業船舶管理概論》分10章,內容涉及漁業船舶的基本知識、發展歷程及現狀、漁業船舶船網工具指標、漁業船舶檢驗、登記和捕撈許可制度、漁業船舶淘汰報廢、漁業船舶安全管理、國際漁業船舶管理、漁業船舶管理信息化以及我國主要...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鄉鎮(街道)、村(社)、單位及業主所屬的從事漁業生產和為漁業生產服務的漁業船舶的安全生產及相關活動的監督和管理。第三條 漁業安全生產實行分級管理責任制度,按各自職責,明確責任、責任到人,建立系統的安全管理體系。第四條 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在市、縣(區)人民政府領導下,在市、縣...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應當報廢的漁業船舶繼續從事海洋漁業作業的,由漁港監督機構責令停止作業,收繳失效的漁業船舶檢驗證書,強制拆解應當報廢的漁業船舶,並處以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發生碰撞事故的漁業船舶、設施,擅自離開事故現場的,扣留船長職務證書3至6個月,對船長或者...
第七條通航水域內航行、作業的漁業船舶,必須經漁船檢驗部門檢驗,持有有效的漁業船舶證書。第八條所有漁業船舶必須經漁港監督機關登記,持有有效的漁業船舶登記證書,按規定部位固定漁船牌照。船舶登記項目發生變更時船舶所有人應向漁港監督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船舶所有權轉移,船舶滅失或失蹤滿6個月,船舶報廢和拆毀,...
當地市、縣、自治縣漁業主管部門必須自收到申請人報送的材料之日起一個月內作出調查結論,並出具《漁業船舶拆解、銷毀或處理證明》。需要法院判決的,判決處理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調查處理期限內。第十五條 擬報廢漁船用作人工漁礁建設的,參照漁船報廢拆解程式辦理,同時須提供船作礁體投放關鍵環節照片和投放過程的錄像...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漁業船舶,其所有者或者經營者應當在漁業船舶報廢、改籍、改造之日前7個工作日內或者自漁業船舶滅失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漁業船舶檢驗機構申請註銷其漁業船舶檢驗證書;逾期不申請的,漁業船舶檢驗證書自漁業船舶改籍、改造完畢之日起或者漁業船舶報廢、滅失之日起失效,並由漁業船舶檢驗...
24.什麼是船舶的註銷登記?如何辦理船舶的註銷登記?25.我國法律對漁業船舶的檢驗制度是如何規定的?什麼是初次檢驗?什麼是營運檢驗?什麼是臨時性檢驗?26.如何辦理遠洋漁業船舶檢驗?27.國家對老舊船舶是如何管理的?老舊船舶的船齡如何認定?28.我國的海洋漁業船舶報廢制度是如何規定的?第五章漁業船員管理 29.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內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規定》和《廣東省港口管理條例》《廣東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廣東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辦法》等。三、制定的...
第九章 漁業港口管理 第一節 港口錨地管理 第二節 港口航道管理 第三節 港口航標管理 思考題 第十章 漁業船舶管理 第一節 船舶國籍證書與檔案 第二節 漁業船舶安全檢查與檢驗 第三節 船舶登記管理、分級管理與整頓 第四節 船舶防污管理 第五節 船舶報廢制度 第六節 鮮銷漁船管理 第七節 外海作業漁船管理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