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廬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規劃期限:2021—2035年
指導思想
批覆全文
-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廬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廬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江西省九江市廬山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也是廬山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2月2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廬山...
《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編制的規劃。 2024年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2] ...
《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是江西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3年9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正式批覆《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發展歷程 2019年8月29日,江西省省長易煉紅主持召開第29次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是江西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修訂信息 2023年9月15日,國函〔2023〕98號文,國務院關於《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批覆全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部《關於報請批准〈江西省國土空間...
自然資源部《關於報請批准〈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自然資發〔2023〕106號)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原則同意《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江西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
《九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江西省九江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也是九江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3年12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九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展歷史 2022年8月19日,九江市自然資源局就《九江市國土空間...
《九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江西省2023年發布的規劃。發布歷程 2023年12月,江西省人民政府發布《九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內容解讀 一、原則同意《九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規劃》是九江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
《南寧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也是南寧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1年11月26日,《南寧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徵詢意見。2024年1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覆同意《南寧...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5日,《石家莊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公示稿)面向社會徵求意見建議。2024年12月15日,國務院批覆原則同意《石家莊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批覆全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你們關於報請批准《石家莊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
《金華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浙江省金華市國土空間作出的總體安排,是指導全市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和指導各類建設的綱領性檔案,是金華市其他各類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金華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浙政函〔...
國務院關於《大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函〔2024〕166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你們關於報請批准《大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大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
《規劃》針對瀘州市情提出針對性的規劃思路和目標定位,對全市農業、生態和城鎮空間進行了布局最佳化,合理配置各類設施與資源要素。規劃期限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遠景展望到2050年。規劃範圍分為市域和中心城區兩個層次。2024年12月,瀘州市人民政府公開印發了《瀘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檔案...
在全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和年度土地利用計畫制定中,增加人口淨流入較多地區或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常住人口數量較多地區市政設施、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和必要的產業發展年度建設用地供給總量。統籌考慮非戶籍常住人口流入流出地用地需求,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提高“人地”掛鈎精準度。積極參與我省城鄉建設用地...
2024年1月19日,國務院原則同意《雲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2024年1月22日,國務院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甘肅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2024年2月4日,國務院發布原則同意《陝西省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2024年2月28日,國務院原則同意《河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
《晉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福建省人民政府2024年6月5日批覆的規劃。批覆 2024年6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覆,原則同意《晉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內容 到2035年,晉江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8.28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16.053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656...
《啟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江蘇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的規劃。發展歷史 2023年11月13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省政府關於南通市海門區、如東縣、啟東市、如皋市、海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蘇政復〔2023〕43號)。主要內容 到2035年,啟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83.8646萬畝(...
《青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青島市國家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青島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11月9日,國務院關於《青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發布。發展歷史 2021年7月27日,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就《青島市國土空間...
《如皋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江蘇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的規劃。發展歷史 2023年11月13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省政府關於南通市海門區、如東縣、啟東市、如皋市、海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蘇政復〔2023〕43號)。主要內容 到2035年,如皋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06.1502萬畝...
《錦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遼寧省錦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也是錦州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5月11日,遼寧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錦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城市概況 錦州市位於連線華北和東北兩大區域的“咽喉之地”,是...
《柳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柳州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1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批覆《柳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展歷史 2024年1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華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華亭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批覆 2024年3月21日,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華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內容 到2035年,華亭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44.95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39.78...
《蘭溪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浙江省金華市蘭溪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也是蘭谿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3年3月16日,《蘭谿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面向社會公示。2024年6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蘭谿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2021年11月27日,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廈門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 草案公示的公告。內容 該《規劃》擘畫了廈門未來發展的宏偉藍圖,將是廈門市全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和各類建設的行動綱領,是編制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和開展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據。
《銅川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編制工作方案》已經銅川市政府同意,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2月7 日印發.全文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和《陝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0-2035年)編制工作方案》要求,為做好我市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導...
《海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江蘇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的規劃。發展歷史 2023年11月13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省政府關於南通市海門區、如東縣、啟東市、如皋市、海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蘇政復〔2023〕43號)。主要內容 到2035年,海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76.7116萬畝(...
《如東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江蘇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的規劃。發展歷史 2023年11月13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省政府關於南通市海門區、如東縣、啟東市、如皋市、海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蘇政復〔2023〕43號)。主要內容 到2035年,如東縣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43.7007萬畝...
三是把文化旅遊主管部門納入同級地方政府規劃委員會成員單位,聯審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等各類規劃重點項目,為文旅項目開發、審批提供規劃依據,加大文旅用地保障,切實做到“一張藍圖”謀發展。四是支持和引導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開展文化和旅遊項目相關特許經營權、收費...
2023年5月4日,香格里拉市自然資源局對《香格里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徵求意見稿)進行聽證,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2024年5月28日,雲南省人民政府批覆原則同意《香格里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批覆全文 一、原則同意《香格里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
第十一條 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審批:(一)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由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後,報省人民政府審批;(二)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由縣(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市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省人民政府審批;(三)...
1 國務院關於《大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引用日期2024-11-06] 2 歷史沿革.中國大連 [引用日期2019-11-15] 3 基於量化統計的東北近代建築用磚尺寸解碼.人民網 [引用日期2019-02-12] 4 大連-大連-遼寧頻道.走進遼寧 [引用日期2020-08-04] 5 1960年遼寧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