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水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是廣水市為保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而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水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 施行地區:廣水市
《廣水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是廣水市為保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而印發的一份檔案。
《廣水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是廣水市為保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而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廣水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施行地區 廣水市 第一條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和...
要根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水平和基金保障能力,考慮城鎮居民的經濟承受能力,按照重點保障住院和門診大病、有條件的地區兼顧一般門診醫療費用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服務範圍、水平,以及醫療費用的結算辦法及...
充分考慮門診醫療服務特點和城鎮居民對門診醫療基本保障的迫切需要,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範圍、籌資、支付等政策和就醫、費用結算、業務經辦等管理措施,通過統籌共濟的方式合理分擔參保居民門診醫療費用。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要合理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完善支付辦法,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探索適合困難城鎮非從業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的醫療服務和費用...
要按照《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加強管理,創新機制,努力提高門診統籌保障績效。要充分發揮醫療保險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著眼於調結構、建機制,降低醫療服務成本,最佳化衛生資源配置。二、合理...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定點醫療機構,是指經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並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 第三條定點醫療機構審查和確定的原則是:方便參保人員就醫並便於管理;兼顧專科...
第十條 持有廣水市戶口的城鄉居民符合國家規定專項救助的特定重大疾病,由有關部門按規定給予救助,原則上不納入本暫行規定醫療救助範圍。第十一條 資助農村五保戶、城鄉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第十二條...
2.原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停保後3個月內轉換按本辦法參保繳費的。第十五條 參保人員在指定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門診指定慢性病基本醫療費用,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待遇...
第三條 市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負責管理具體事務。第四條 參保人員可以按規定使用醫保電子憑證、社會保障卡或者居民身份證等作為其醫療保險憑證。第五條 醫療保險憑證不得塗改及偽造,不能轉借他人使用...
1、門診家庭補償金。按成年人50元、未成年人15元的標準劃入。用於參保居民門診醫療費用支付,也可抵繳城鎮居民個人繳費。 2、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統一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數量、種類和報銷標準。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
(七)制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
第十八條 城鎮居民實行定點就醫和雙向轉診管理制度。參保人員原則上首先在定點的社區醫療服務機構或二級以下醫療機構(急診搶救除外)就醫,符合住院標準的由醫生開具住院證,持《六盤水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證》、IC卡和有效身份證件到定點...
參保居民住院時間必須達到48小時以上(轉診、死亡、分娩、年終結賬等特殊情況除外)方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第十三條 門診醫療待遇 (一)門診統籌醫療待遇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正常繳費的居民,按規定享受門診統籌醫療待遇。門診統籌基金...
第十六條 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以下簡稱統籌基金)支付基本醫療費用,應當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用耗材目錄及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的相關規定。統籌基金支付門診特定病種基本醫療費用,應當符合社會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目錄範圍...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範圍規定的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等報銷項目個人自付10%,乙類藥品個人自付10%;(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及支付標準以外的費用。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況發生的醫療費用不...
6、鞏固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嚴格執行湖北省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目錄。參保居民患病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所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經城鎮居民基本醫保按規定支付後,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政策範圍...
為方便廣大參保人員看病就醫,加強市本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管理,保證統籌基金收支平衡,根據《上饒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饒府發[2002]7號)規定,現對《上饒市市本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暫行辦法》(饒府...
(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4萬元。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由個人自付。第十五條 參保人員的醫療費扣除起付標準金和自付費用後,按以下比例報銷:一級定點醫療機構、50張床位以下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服務機構由基金...
第十八條 參保居民普通門診費、一般診療費、門診診查費的支付範圍、費用結算、醫療服務管理等按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衛計委聯合印發的《德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管理辦法》(德人社〔2016〕128號)規定執行。第十九條 參保...
第一條為建立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城鄉居民醫保實施範圍和對象,是指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
2.參保居民就醫時因約定醫療機構條件所限需轉診的,須經約定醫療機構批准轉往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其轉診後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先由患者墊付,再到約定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報銷。未經約定醫療機構批准自行到其它醫療機構就醫...
《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第十三條 普通門診醫療待遇。全面建立門診統籌制度。各地可按照當地人均繳費額的50%左右建立門診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居民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含一般診療費,下同)。
為配合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國家同時推動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的改革。通過建立醫療機構之間的競爭機制和藥品生產流通的市場運行機制,努力實現“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的目標。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各地還普遍建立了...
參保居民住院醫療費的報銷範圍,參照《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範圍》等規定執行。國家、省有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第十五條 待遇支付期限。本辦法正式...
按照《國務院關於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國發〔2016〕44號)、《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41號)有關規定,對持居住證參保的參保人,個人按當地...
第十九條 參保人員自繳費之次月起所發生的符合雲南省規定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用由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參保人員停止繳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的,自停止繳費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城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