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農村財務管理處

廣東省財政廳農村財務管理處指導、監督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農村財務公開與民主管理工作;承擔村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的培訓工作;承擔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與管理工作;監督村級債務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財政廳農村財務管理處
  • 作用:承擔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與管理
  • 管理處架構:處長1名,副處長1名
  • 債務管理崗位:工作材料的草擬工作
地區,內容,

地區

廣東省

內容

一、農村財務管理處的職能
二、農村財務管理處架構:處長1名,副處長1名,下設4個崗位:農村財務、會計崗位2名;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崗位1名;農村財務審計崗位1名;監督村級債務管理崗位1名。
處長崗位職責:負責本處全面工作。帶領全體人員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指導監督農村財務管理、農村財務公開與民主理財工作,承擔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與管理工作,監督村級債務的管理工作。帶頭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做到為民、務實和清廉。
副處長崗位職責:在處長領導下,負責分管的有關業務工作,對其做好督促、指導和落實;對分管的業務工作或其他有關方面的重大事項向處長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處長抓好建章立制、日常管理及黨風廉政工作。
農村財務、會計崗位:負責農村財務、會計的有關政策和制度及相關檔案、工作材料的草擬工作;負責規範農村會計基礎工作;負責創新和改革農村財務管理體制工作;負責農村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崗位:負責農村財務公開、民主管理的有關政策和制度及相關檔案、工作材料的草擬工作;負責民主理財制度建設和規範財務公開工作;負責民主理財人員的培訓工作。
農村審計崗位:負責農村審計的有關政策和制度及相關檔案、工作材料的草擬工作;負責規範農村審計基礎工作;負責組織農村“兩委”換屆、專項和重點審計工作;負責農村審計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農村審計人員的培訓工作。
監督村級債務管理崗位:負責監督村級債務管理的有關政策和制度及相關檔案、工作材料的草擬工作;負責村級債務情況的分析研究,編制管理和監督村級債務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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