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中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機編〔2009〕34號),設立中山市財政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市財政局
  • 地區:中山市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城鄉統籌,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財政、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財政、政府採購、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資產評估、財務會計、政府債務管理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擬訂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訂各項經濟調節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節、綜合平衡社會財力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建議;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三)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和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制定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市級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擬訂市對鎮(區)財政管理體制及預算管理辦法,監督、指導鎮(區)財政管理工作。
(四)制訂全市財政和預算收入計畫;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
(五)負責市級非稅收入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承擔彩票收益分配和市場監管工作;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管理財政票據,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參與監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積金。
(六)負責建立和實施本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及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制度,負責市級財政資金的調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制定政府採購政策制度並監督管理,監管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
(七)擬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產權管理制度;負責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監管;組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負責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負責市屬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組織開展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會計決算報表匯總及公共資源統計分析評價工作。
(八)負責市級各項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擬訂重要物資儲備的財政政策,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監管社會保障資金;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企業財務制度和農村財務制度。
(九)參與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總量研究;組織調度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參與審核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負責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工作,對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實施財務監管,參與工程造價管理。
(十)監督檢查財稅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處理、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依法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管理和指導社會審計工作;管理資產評估行業。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財政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吳竹科 局 長:主持全面工作,並分管預算科;
袁凱斌 紀檢組長:分管監督檢查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資產管理科、管農業科;
黃健華 副局長:分管辦公室、教科文科、農村財務管理科(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
顧竹林 副局長:分管工貿外經金融科、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投資審核辦公室;
梁志軍 總會計師:分管國庫科、國庫支付辦公室,協助管理會計科、經濟建設科;
黃玉珊 非稅辦主任:主持非稅收入管理辦公室工作,分管績效管理科、人事科;
蘇長橋 調研員:協助局領導工作;
梁炳有 副調研員:協助管理辦公室;
石金堂 副調研員:協助管理社會保障科;
鄺振強 副調研員:協助管理監督檢查辦公室,負責扶貧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宣傳、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事項的督促落實。
(二)法制科
承擔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把關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上級下達的稅收政策調查研究和出口退稅審核等有關工作。
(三)預算科
研究提出本市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收支計畫;擬訂預算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直部門預算的審核、批覆、調整工作;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核撥;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政策;擬訂市對鎮區財政管理體制及轉移支付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鎮區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四)國庫科
擬訂國庫管理制度;承擔市級財政資金調度撥付和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工作;匯總編制財政總決算;統一管理市級財政資金的銀行賬戶;統一管理市級預算單位、鎮區財政部門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和備案;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建立財務信息監管網路系統,建立財政資金動態監管機制;承擔國債兌付及相關管理工作。
(五)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執行及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承擔駐地部隊、武裝警察及省垂直單位地方補助經費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建議。
(六)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執行及有關工作,承擔教育、科技、文化、出版、廣播電視、體育、計生、檔案及其他部門事業經費管理工作;擬訂事業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
(七)農業科
承擔農業、自然資源、水務、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執行及有關工作;承擔農口部門有關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
(八)社會保障科
承擔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民政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執行及有關工作;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和審核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參與研究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和制訂相關政策;參與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撥付、核算等工作。
(九)工貿發展科
承擔經信、國資、安監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負責執行國家、省級和市級產業扶持專項資金政策;承擔糧食、食用油等重要物資市級儲備財政資金管理工作;承擔市級污水、污泥、垃圾處理、公共運輸營運、非經營性路橋等公共事業財政補貼資金審核撥付;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並監督執行。
(十)外經金融科
承擔外經貿、旅遊、招商、金融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負責市屬境外機構資產和有關涉外收入的收繳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外經貿、旅遊、外商投資企業執行財務會計制度;承擔地方金融機構財務管理工作;承擔非貿易外匯管理工作。
(十一)經濟建設科
參與投資體制改革和財政性資金年度投資計畫安排;參與國債資金的安排、審核和監督;承擔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的支出審核及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工作;參與審核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算。
(十二)會計科
承擔全市會計管理工作;負責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代理記賬機構的審批、變更工作;負責會計工作和會計基礎規範性工作的監督檢查;承擔對會計從業人員業務培訓、繼續教育工作和會計電算化的指導和監督工作;承擔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行業的有關監管工作。
(十三)績效管理科
承擔預算績效管理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會計決算工作;擬訂財政資金支出績效評價管理的有關政策和制度;擬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及業務規範;組織實施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組織開展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會計決算報表匯總和分析工作,提出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和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的建議。
(十四)資產管理科
組織擬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配置及資產費用標準,參與提出有關年度預算計畫;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事項的審批工作,對房屋、建築物等不動產實行統一產權的管理;負責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評估、資產清查、統計報告等工作;負責財政債權清收和收回的實物資產、有價票據處置變現工作。
(十五)農村財務管理科
指導、監督鎮區財政部門落實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和財務公開;承擔村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的培訓工作;指導鎮區財政部門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監督與管理。
(十六)監督檢查辦公室
依法對財政政策、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會計信息質量進行檢查,依法對註冊會計師行業進行檢查,依法處理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十七)人事科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因公因私出國(境)報批登記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承擔本部門紀律教育、制度、監督等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
(十八)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掛市世界銀行貸款業務辦公室牌子)
承擔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地方政府債務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債務償還工作;參與研究擬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等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十九)政府採購監管科
負責制定政府採購管理規章制度;擬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參與審核市級政府採購預算;審核政府採購實施計畫;建立管理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對本市採購代理機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監督管理全市政府採購活動,指導鎮區政府採購工作;處理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負責電子政府採購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等。
(二十)綜合科
擬訂全市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參與市級非稅收入項目的設立和調整;承擔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等非稅收入的管理工作;擬定全市財政票據政策。
(二十一)票據監管科
擬定全市票據政策;承擔全市財政票據的領用審核、核銷、銷毀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財政票據使用管理;監督市級住房基金使用,參與監管住房保障資金和住房公積金。

城鄉統籌

中山市財政部門緊緊圍繞“基本民生”、“底線民生”和“熱點民生”,統籌考慮財政支持民生事業發展短期與長期的財力安排,有序推進各項社會事業發展。2012年市級一般預算支出中,用於改善民生、加強社會建設和推進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協調發展占66%,較上年提高2個百分點。
一是提高生活保障水平,實現低收入群體生活保障均等化。安排3.9億元用於完善養老、醫療、生育、工傷等保險制度。安排1.8億元改善困難民眾住房條件,建立農村困難家庭住房改造長效機制。
二、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實現公共教育資源配置的一體化。安排3.3億元實施涵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等九大重點工程,擴充教育內涵式發展。
三、提升衛生服務水平,推進區域公共醫療衛生資源共享。安排5,200萬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穩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四、大力發展文體事業,推進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安排1億元,加快139文化街區(博物館群)、漫畫館、新圖書館、鎮區現代新型綜合文化站等系列工程建設,健全市鎮村三級公共文化服務網路。
五、完善交通路網建設,加快互通建設步伐。安排10億元交通建設資金,積極發展對外交通,加強對內交通連結,促進一體化工作。
六、完善市鎮財政體制,推進區域全面協調發展。下放市級財力近10億元,建立公共服務“底線均等”、公平統一的鎮區財力保障機制,均衡地區間差異。2012年市本級安排鎮區稅收分成和轉移支付資金65億元,增幅19%。

地理位置

中山市財政局地址:中山市興中道63號
中山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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