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中山區財政局

大連中山區財政局是大連中山區政府部門,負責區本級各項財政收入、政府性基金的管理,管理財政票據。

機構職責,機構設定,文秘科,預算科,公共支出科,監察科,國有資產管理科,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稅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擬訂區財政規劃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負責編制區年度預算草案,並組織實施;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情況;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三)負責區本級各項財政收入、政府性基金的管理;管理財政票據。
(四)組織制定全區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管理財政國庫、財政專戶。
(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政府採購政策,負責制定區政府採購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
(六)負責全區各項財政支出管理,研究制定有關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制定財政支出管理辦法。
(七)負責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審核、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收取區本級國有資本收益;負責全區國有資產管理,審批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方案。
(八)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和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九)負責全區會計工作。監督管理會計行為,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會計專業高級技術職務晉升的初審工作;協助完成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十)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文秘科

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報告和檔案的起草和修改;負責財政信息的組織利用和信息網路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工作;負責公文督辦和核稿,研究調查並提出完善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條款;負責組織和督辦區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處理有關信訪事項;負責機關的後勤保障和接待工作。

預算科

研究擬定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編制財政中長期規劃;依據《預算法》負責編制年度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負責組織財政收入;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統一辦理本級預算追加、追減和上級財政年度結算;組織審核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組織編制全區預算外收支計畫;負責財政體制管理,指導基層財政預算管理工作。

公共支出科

負責全區文教科學事業、行政機關、公檢法等公共支出部門,衛生、民政、勞動等社會保障部門,基本建設及城市建設維護部門的經費供應和財務管理;掌握分管部門主體業務的基本情況;負責分管部門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的制定;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監督預算執行;對所管財政性資金追蹤問效。
國庫科
依據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政府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全區預算內、外財政年度決算;根據批准的預算、指標檔案和用款計畫,準確、及時地撥付資金;編制財政收支旬報和月報,配合預算科分析預算執行情況;管理國庫業務,負責與銀行、國庫和代理國庫有關金融業務的協調,負責全區財政資金調度;負責審批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他與財政發生資金繳撥關係單位的銀行帳戶開設、變更、撤銷,管理行政事業單位銀行帳戶預留印鑑;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會計委派制度;擬定非稅收入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協調執收執罰部門,依法組織徵收,統一管理行政性收費票據;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監督,指導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

監察科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擬定財政監察的政策和制度;監督區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執行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的政策、法令、制度及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及時真實反映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監督全區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監督檢查局內各職能科室和事業單位執行財政財務政策、法律、法規情況,各類款項的撥付及預算單位的正常經費支出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辦理政府內外債務(直接債務和間接債務)事宜,負責財政周轉金的清理回收工作。

國有資產管理科

依據《企業財務通則》等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監管全區商業流通企業、外貿企業、水產企業及工交企業財務;掌握分管行業的基本情況;彙編企業年度決算及相關信息資料,參與企業改制、組建企業集團和授權經營的審核工作,提出財務處理意見;掌握全區國有資本的基本情況,依據國家國有資本管理的法律法規,擬定全區國有資本管理的各項制度;負責區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基礎性管理工作,監交國有資產各種收益;負責協調國有企業改制和組建企業集團過程中有關資產的處理工作;負責擬定公共資源的統計評價政策;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和統計評價指標體系;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考核國有資本金保值增值指標;貫徹執行國家清產核資的方針政策,擬訂清產核資的有關制度和辦法,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擬訂政府採購政策和辦法;編制區本級採購單位年度政府採購預算;確定、調整並公布本區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政府採購項目及限額標準;收集、發布及統計本區政府採購信息;審批進入區政府採購市場的供應商資格;審批社會中介機構取得本區政府採購業務代理資格;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政府採購工作;受理本區政府採購中的投訴事項;辦理其他有關政府採購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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