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財政廳

屬廣東省級財政機構,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財政、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財政、稅收、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資產評估、財務會計、政府債務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內設21個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財政廳
  • 外文名:Guangdong provincial finance department
  • 性質: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 機構:25個內設機構 
  • 廳長:戴運龍
機構設立,職能,內設機構,機構職能,財政廳領導,直屬單位,行政機構,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指南,工作動態,

機構設立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發〔2009〕8號),設立廣東省財政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廣東省財政廳地址

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和執行全省財政、稅收、國庫、政府債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措施。
(二)擬訂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省級財力的建議,深化財政投融資制度改革,參與構建政府公共資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機制,牽頭加快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力支撐機制。
(三)代編全省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組織編制、審核年度省級財政預決算草案;制定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定額;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加強全口徑預算管理;推進預決算公開;受省人民政府委託,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省和省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健全省以下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擬訂省對市縣財政管理體制並組織實施。
(四)制定財政中長期收入計畫,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組織實施稅制改革,建立完善地方稅體系;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社保基金收入管理;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防範財政風險。
(五)負責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省級財政資金調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監管省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指導監督農村財務會計工作。
(六)負責監管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未脫鉤經濟實體、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等國有資產;負責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負責省屬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組織開展省級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會計決算報表及公共資源統計分析評價工作。
(七)監督檢查財稅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處理、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省級財政支出的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和評價結果反饋套用。
(八)管理全省會計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依法監管外國及港澳台地區會計師事務所在本省境內的有關業務。
(九)承辦省人民政府和財政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財政廳設2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新聞宣傳、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等管理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稿有關工作。對本部門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財經工作重大決策部署提出具體建議並督促落實。
(二)法規處。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財政法治建設。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牽頭推進財政“放管服”改革。
(三)稅政處。
牽頭擬訂有關地方稅收政策,健全地方稅體系。組織落實中央稅制改革和稅收政策,承擔稅收調查有關工作。承擔非稅收入政策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政府性基金政策管理。負責地方財政關稅相關工作。
(四)預算處。
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負責總預算收支平衡,承擔省級財力統籌管理工作。編制年度省級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省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審核等工作。代編全省預算草案。承擔省級對市縣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地方財政預算。負責對中央和市縣財政結算。牽頭推進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改革。
(五)預算編審處。
制定省級部門預算及項目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省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工作。負責省級預算評審管理工作。承擔省級部門預算基本支出定員定額標準、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管理工作。承擔省級基本支出經費管理工作。
(六)國庫處。
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分析預測。擬訂國庫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及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和總會計核算。承擔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工作。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省級部門決算編制、審核、批覆工作。牽頭配合財政收支和預算執行等綜合性審計工作。牽頭編制財政信息化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財政信息資料庫建設。承擔收入退庫有關工作。
(七)綜合處。
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承擔交通、統計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住房保障、住房公積金等資金監管。承擔自然資源收入政策、彩票管理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
(八)政府債務管理處。
制定全省政府債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實施地方政府債務統計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等工作。負責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新增債券資金使用及項目管理。負責政府債券額度分配、組織發行和還本付息相關工作。
(九)行政處。
承擔行政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省本級非貿易外匯管理工作。承擔會議定點管理工作。參與事業單位改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機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政策。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承擔政府購買服務有關工作。
(十)政法處。
承擔政法、紀檢監察、軍民融合發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負責由省承擔的國防動員、武裝警察經費管理工作。擬訂省政法部門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十一)科教和文化處。
承擔宣傳、文化和旅遊、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科技經費改革,參與文化體制改革等有關工作。
(十二)經濟建設處。
承擔發展改革、住房與城鄉建設、代建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參與審核省級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估(概)算,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工作。擬訂代建項目財務制度。
(十三)工貿發展處。
承擔工業、能源、商貿、糧食和物資儲備、應急、地質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支持經濟發展的產業財政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牽頭擬訂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涉外收入的監繳和管理工作。
(十四)農業農村處。
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指導監督農村財務管理工作。
(十五)資源環境處。
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海洋、測繪、國家公園建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負責自然資源出讓收益和部分非稅收入收支管理。
(十六)社會保障處(省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管理辦公室)。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制定離退休經費保障制度。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匯總編制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七)資產管理處。
承擔國資委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省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負責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有關管理工作。
(十八)金融處。
承擔金融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承擔省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相關工作。擬訂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關政策。負責省級金融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工作。擬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專項報告工作。
(十九)會計處。
承擔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管理會計標準、內部控制規範等。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承擔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承擔對外會計合作交流工作。承擔資產評估管理有關工作。
(二十)政府採購監管處。
擬訂全省政府採購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負責全省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建設及動態管理。負責政府採購信用監管。負責處理省級政府採購活動投訴、舉報等。對省級集中採購機構進行考核。對代理機構實施監督檢查。
(二十一)績效管理處。
牽頭負責制定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綜合性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牽頭負責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部門績效自評、財政覆核,負責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及結果反饋、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預算績效管理考核工作。
(二十二)監督局。
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註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有關工作。負責內部控制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牽頭負責預決算公開監督工作。
(二十三)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全省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十四)離退休人員服務處。
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二十五)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構職能

(一)擬訂全省財稅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健全省對市縣財政管理體制。牽頭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力支撐機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省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制度,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全省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省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代編全省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匯總編制全省財政總決算。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省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省級預決算公開。
(四)負責組織起草地方稅收政策及調整方案。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本省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負責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省級財政資金調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監管省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組織會計決算報表編報和分析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政策。制定全省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全省政府債餘額限額計畫。統一管理全省政府外債,制定管理制度。
(七)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省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省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制定全省統一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省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八)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省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全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省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負責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九)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開展省級財政支出的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結果套用,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考核。
(十一)負責管理全省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和財政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
1.加快形成“大財政、大預算”格局。按照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的要求,建立健全省級財政政策與發展規劃、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全面統籌各類政府資金資產資源要素,增強財政統籌能力,推動形成“大財政、大預算”格局和全省“一盤棋”管理機制。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省級和市縣收入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省和市縣財政關係。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深化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實行“一個部門對口一個處室”,做到多放、管好、服務到位。落實稅收制度改革要求,健全地方稅體系。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稅政管理職責分工。省財政廳牽頭會同省稅務局在地方許可權範圍內起草地方稅收法規草案和政策調整方案,省稅務局負責地方稅收法規政策執行過程中征管和政策問題的處理。
2.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省財政廳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省財政廳牽頭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並對收費情況進行財務監督管理,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省稅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稅收入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省財政廳及時共享。
3.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分工。省財政廳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省機關事務管理機構負責省直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制定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接受省財政廳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省國有經營性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省直宣傳文化系統企業國有經營性文化資產監管工作。省直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及派出機構的國有資產管理。

財政廳領導

省財政廳
戴運龍:黨組書記、廳長
葉昊文 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
鄭賢操:黨組成員、副廳長
楊朝峰 黨組成員、副廳長
陳 劍 黨組成員、副廳長
肖紅梅 黨組成員、副廳長
鐘煒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直屬單位

行政機構

廣東省財政廳國庫支付局
廣東省財政廳國際金融合作辦公室(廣東省世界銀行貸款業務辦公室)

事業單位

機關服務中心
廣東省直行政事業單位物業管理中心
投資審核中心
票據監管中心
廣東省財政信息中心
廣東省財政科學研究所
廣東省農業綜合開發評估中心
廣東省財政職業技術學校
廣東省會計函授職業技術學校
廣東省註冊會計師協會
廣東省資產評估協會

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快速、準確地查找廣東省財政廳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信息分類
廣東省財政廳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為廣東省財政廳制發的非涉密公文類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省財政廳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式等情況的;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公文。具體參照《廣東省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1.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廣東省財政廳領導簡歷、機構設定、職責範圍、聯繫方式等組織機構情況;
2.部門檔案
主要包括廣東省財政廳發布或廣東省財政廳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及有關財政政策、發展規劃;
3.行政執法
主要包括廣東省財政廳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
4.辦事指南
主要包括廣東省財政廳行政審批事項的名稱、主辦機構、法律法規依據、審批範圍和條件、辦事流程、申報材料、辦結時限、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申請表格及獲取方式、諮詢電話、投訴電話、受理地址等信息;
5.工作動態
主要包括部門會議、領導同志活動及有關工作部署、進展等信息;
6.財政預決算
主要包括財政收支統計數據及經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財政預算報告、決算報告;
7.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8.其他
(二)信息編排體系
廣東省財政廳公開政府信息的編排體系見下表
信息索引號
信息名稱
發文日期
發布機構
(三)公開的方式
廣東省財政廳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過廣東省財政廳入口網站公開,輔以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其他方式公開。
廣東省財政廳入口網站開設廣東省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公眾可通過廣東省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引導,查找廣東省財政廳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向廣東省財政廳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工作機構、受理機構
廣東省財政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請公開。廣東省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廣東省財政廳辦公室,詳細地址:廣州市北京路376號。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廣東省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為廣東省財政廳辦公室,詳細地址:廣州市北京路376號。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受理方式
向省財政廳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填寫《廣東省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屬檔案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省財政廳入口網站下載,複製有效。廣東省財政廳辦公室目前只受理按照《廣東省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的書面申請。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省財政廳入口網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依申請公開申請)或廣東省人民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進入政府信息網上依申請公開系統,選擇廣東省財政廳,填寫《廣東省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並確認提交。申請信息到達網站伺服器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掛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信函、電報、傳真到達申請受理機構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省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地點,當場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根據需要,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同時,將按規定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受理機構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覆。詳見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附屬檔案2)。
受理機構辦理申請人的申請時,能夠當場答覆的,將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確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覆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除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四)收費標準
依照廣東省物價部門與廣東省財政部門制訂的收費標準,收取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過程中發生的檢索、複製、郵寄成本費用,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按“收支兩條線”管理。
農村五保戶供養對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以及領取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有效證明,經本人申請、廣東省財政廳辦公室審核,可以免收相關費用。
廣東省財政廳負責對本指南進行解釋。

工作動態

按照省財政廳“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安排,7月8日上午,廳黨組書記、廳長戴運龍同志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在財政事業新征程上擔當作為奮勇前行”為題給全廳黨員幹部上黨課。黨課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體學習時關於“牢記初心使命,推進自我革命”的重要講話精神,緊扣主題教育總要求和具體目標,激勵全廳黨員幹部牢記初心使命、積極擔當作為,奮力開創廣東財政事業新局面。全廳黨員幹部職工近400人參加專題黨課活動,省委主題教育第八巡迴指導組謝慧群同志蒞臨現場指導。
戴運龍同志指出,要在前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初心使命重要論述的基礎上,進一步用歷史的、辯證的思維和實踐的方法深入把握“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深刻內涵。一要從初心使命的源頭來領會把握深刻內涵。牢記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的初心使命源頭,堅定理想信念,堅守共產黨人的精神追求,不斷強化宗旨意識,厚植人民情懷和家國情懷,繼承發揚敢於戰鬥、不怕犧牲的奮鬥精神。二要從新時代新使命來領會把握深刻內涵。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踐行總書記賦予廣東的歷史擔當,振奮幹事創業精氣神,用好改革開放“關鍵一招”,持續提升自我本領,把初心使命轉化成為真抓實幹的自覺行動。三要從財政新定位新擔當來領會把握深刻內涵。全面準確理解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這一定位,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賦予財政工作的新任務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財為政服務”意識,集中財力保障省委“1+1+9”工作部署落實。
戴運龍同志強調,要圍繞踐行黨的初心使命,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我革命的精神,認真落實省委李希書記關於“六個必須”的要求,深入剖析,不斷加強自我檢視。一要認真對照主題教育的5個具體目標,查擺在理論學習、政治建設、擔當作為、宗旨意識、廉政建設等方面的差距,真正學深悟透總書記思想,做到融會貫通、真信篤行,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用勇擔當的意識、想擔當的自覺和能擔當的能力體現政治忠誠;二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的8個方面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要求,擔負起牽頭或配合整改的責任,同時對照查擺存在的問題,認真做好整改工作,進一步提升抓落實的能力,強化服務意識和作風建設;三要將主題教育工作與開展曾志權案“以案促改”、“全面對標、全力推動走在前列”工作、模範機關創建活動等緊密結合、統籌推進、一體整改,做到黨建與業務兩手抓、兩促進,推動我廳各項工作走在前列。
戴運龍同志指出,近兩年來,省財政廳狠抓巡視整改、“以案促改”落實,推進廳內機構改革,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重塑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為開啟廣東財政事業新征程奠定了堅實基礎。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全廳重整行裝再出發、開新局譜新篇提供了重大機遇。戴運龍同志強調,要牢牢把握這一難得的機遇,高質量開展主題教育,為財政事業新征程提供更強大的推動力。一要堅持領導帶頭、以上率下,廳黨組成員要繼續按照“九個帶頭”的要求,切實加強對分管領域主題教育工作的督促指導;各黨支部書記要以身作則完成好“規定動作”,引導帶動本支部開展“自選動作”。二要將落實整改要求貫穿主題教育全過程,堅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列出問題清單,逐項整改落實,確保整改到位。三要堅持把開展主題教育同我廳中心工作結合起來,切實將成效體現到增強黨性、提高能力、改進作風、推動工作上來。四要堅持以好的作風開展主題教育,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始終堅持嚴實要求和效果導向,真抓實幹,確保解決實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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