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文化廳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並結合廣東省文化廳(以下簡稱省文化廳)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編制。本報告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省文化廳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2010年,省文化廳進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廳公眾服務網站作為信息公開載體的作用,對公眾服務網站進行了改版,使得內容更豐富,操作更簡便。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0年,廣東省文化廳按要求修訂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廳公眾服務網共公開政府信息 852 條,其中機構職能欄目共公開信息 7 條;規範性檔案欄目共公開信息 288 條;規劃計畫欄目共公開信息 7 條;業務工作欄目共公開信息528 條;統計數據欄目共公開信息 6 條;其他欄目共公開信息 16 條。
  另外,省文化廳還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省文化系統的重要政務性會議,均邀請省內主要報刊、廣播、電視台到會採訪報導。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0年,省文化廳收到1宗正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已按照法定程式處理完畢。
  在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上,“便民諮詢”欄目全年共收到並回復550 條信息。回複方式進行了改進,統一以“廣東省文化廳網路發言人”的ID進行回復。
三、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條例》雖規定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但省文化廳已決定暫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0年,省文化廳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行為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五、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0年省文化廳在政府信息公開還存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不夠及時、公開渠道比較單一、相關工作機制還不完善等問題。將從以下方面進一步改進。
  1、進一步改進“便民諮詢”欄目的回覆辦理機制。
  2、進一步完善依申請公開信息的辦理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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