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審計廳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分別簡稱《條例》)和審計署《審計機關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的要求,現公布《廣東省審計廳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

一、概述
2010年,省審計廳按照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審計署有關政務公開的要求,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精神,進一步推進審計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政務信息公開走上了規範化、信息化、制度化軌道。一是及時向社會公眾公布年度審計工作報告。2010年7月21日,藍佛安廳長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大常委會作《關於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該報告在我廳公眾網站上同步公開。二是加強對重特大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物資和災後重建跟蹤審計結果的公告力度。公告了廣東省對口支援汶川縣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階段性跟蹤審計結果(第二、第三期)、廣東省青海玉樹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審計結果、廣東省對口支援汶川縣地震災後恢復重建2010年下半年跟蹤審計結果(第4號)等社會廣泛關注的審計結果。三是進一步加強審計實施階段工作的公開力度。2010年,我廳開展全部審計項目,在審計進點時都向被審單位隨審計通知附送審計“八不準”紀律,公開舉報電話,切實加強審計現場管理,努力提高審計獨立性、公信力。四是認真辦理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提案。針對省政協的第1號提案涉及到的審計事項,我廳積極與相關政協委員溝通,組織人員認真研究落實,得到了省政協和相關委員的充分肯定。五是加強特約審計員對審計工作的參與度和監督力度。進一步建立完善我廳特約審計員參與和監督審計工作的工作機制,注意徵集特約審計員對審計項目計畫、審計現場管理等方面的意見,促進審計科學發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省審計廳主要通過省政府網站、省審計廳網站、廣東省知名報刊雜誌等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通過公告欄、公眾網站、報刊雜誌等渠道,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欄,主動公開本廳的政府信息。全年共通過審計系統網站發布政府信息328條(公眾通過改版後省審計廳公眾網站首頁的搜尋模組檢索省審計廳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網站點擊率累計達200多萬次);省審計廳2010年度向《中國審計報》、《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廣州日報》、廣東電台、廣東電視台等省內主要媒體提供播發的政府新聞信息近20條。
(二)所有審計組進點時,均向被審單位發《廣東省審計廳關於加強審計紀律的八項規定》和《廣東省審計廳審計組工作情況反饋表》,並在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事務和廉政規定等公告,進一步加大了審計回訪工作的力度,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三)對聘請的民主黨派特約審計員,實行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座談會制度,徵集他們對審計工作的意見,向他們通報有關審計工作情況。
(四)公務員招錄、幹部職工的調動任免、晉級提職和評先評選等人事管理重大事項,堅持按規定和程式進行,並採用公眾網站、審計專網或書面公示等方式公開。
(五)通過公眾網站、刊發審計公告、報刊雜誌等方式向社會公布部分審計結果。特別是加強對擴內需促增長政策落實情況、重特大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廣東“扶貧濟困日”募捐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等社會高度關注的審計情況的公開力度,發揮審計在社會公眾面前的增信釋疑作用,增強政府公信力。
(六)加強了對我省內部審計的信息宣傳和業務指導工作。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舉報受理情況
(一)我廳2010年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宗。
(二)我廳2010年接受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48條,內容包括審計法規、審計信息化建設、審計流程及審計師、CIA等級考試相關問題等內容。
(三)我廳2010年度接受民眾監督舉報共125件,其中信件舉報76件,網上舉報49條;由上級轉交的信訪舉報共5件,包括審計署舉報中心轉來2件,省有關部門轉來3件,直接受理信件120件。以上監督舉報信件均被省審計廳信訪舉報部門受理,並依照相關程式逐一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全年我廳沒有收到依申請公開事項,未產生相關支出。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沒有與我廳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而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等案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0年,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穩步推進,但也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一是部分人員的政府信息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內部溝通不夠順暢,造成個別信息公開延緩。二是審計結果和審計整改結果公告的機制有待進一步建立,以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今後,我廳將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知識的學習和培訓,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的內部協調機制,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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