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修訂草案)

2021年9月28日,正在舉行的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修訂草案)》,計畫進一步完善疫病區域化管理、檢疫等動物防疫制度,增加“動物調運管理”專章,對動物進入、過境本省的防疫檢查作出規定,特別明確生豬按檢疫合格證明上載明的目的地“點對點”調運,運輸途中不得銷售、調換或者無正當理由轉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修訂草案)
  • 類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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