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東省社會勞務介紹機構管理辦法》的修改決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東省社會勞務介紹機構管理辦法》的修改決定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東省社會勞務介紹機構管理辦法》的修改決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
《廣東省社會勞務介紹機構管理辦法》(省政府辦公廳1989年3月17日以粵辦函〔1989〕81號文批覆)的第十三條修改為:“對社會勞務介紹機構違反本辦法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下列處罰:(一)不辦理本辦法第八條規定事項的,給予警告,責令補辦有關手續,堅持不改的,處以300元以下罰款;(二)...
《廣東省社會勞務介紹機構管理辦法》是廣東省勞動局頒發的檔案。中文名稱 廣東省社會勞務介紹機構管理辦法 地區 廣東省 管理辦法內容 (一九八九年三月十七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廣東省勞動局頒發)第一條 為維護勞務市場秩序,加強對社會勞務介紹機構的管理,根據《廣東省勞務市場管理規定》,...
《廣東省勞務市場管理規定》(省政府1988年7月8日以粵府[1988]112號文發布)的第十四條修改為:"違反本規定的,勞動行政部門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七、關於《廣東省社會勞務介紹機構管理辦法》的修改決定...
省勞動廳《關於加強社會職業介紹機構管理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貫徹執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關於加強社會職業介紹機構管理的意見 省人民政府:近年來,我省一些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紛紛開辦職業介紹機構,這對...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是廣東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廣東省機構改革方案》,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省政府決定:對《廣東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防震減災工作管理辦法》等17部省政府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是廣東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使省政府規章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省政府對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有效的232項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現決定:一、對60項省政府規章予以廢止。(附屬檔案1)二、對13項省政府規章的部...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補貼辦法 第一條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粵府 [2006] 3號)、《廣東省財政廳、勞動保障廳轉發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財社 [2006] 69號)的規定,為進一步做好我省職業介紹工作,促進我省...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發〔2009〕8號),設立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為廣東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本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
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規範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範圍〕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申請...
1998年12月31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3年7月25日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流動人員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廣東省人大常委...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發〔2009〕8號),設立廣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廣東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外經貿有關事務性工作交給相關...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11月29日 檔案全文 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2012年11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5月21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決定修改《廣東省進口木材驗收及監督管理試行辦法》等16項規章,現予公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後的《廣東省進口木材驗收及監督管理試行辦法》等16項規...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發布<廣東省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的通知》是一份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檔案。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切實轉變政府投資管理職能,...
第六十八條 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報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廣東省人民政府備案。第六十九條 本條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執行。1981年11月17日廣東省五屆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廣東省經濟特區企業勞動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條例廢止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
《廣東省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條例》經2002年12月6日廣東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38次會議通過,根據2012年7月26日廣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條例〉的決定》修正。根據2014年9月25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等二十七...
修改決定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十六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19年11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對《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作出修改 (一)刪去第十條第一款中的“檢驗...
1986年11月29日廣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1991年7月30日廣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修正 根據1997年9月22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土地管理實...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廣東省採石取土管理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廣東省採石取土管理規定(修正)(1998年11月27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8年5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采...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現將《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人力資源社會 保障廳反映。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
10.《廣東省海龜資源保護辦法》(1988年5月10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粵府辦〔1988〕54號文發布);11.《廣東省進出口商品質量認證管理辦法》(1989年6月8日省人民政府以粵府〔1989〕78號文發布);12.《關於修改〈廣東省航道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批覆》(1991年8月5日...
2024年7月31日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定 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審查了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93年9月1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2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辦法》還列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就行政審批事項的增加、調整或者變更等提出意見、建議或者進行投訴、舉報。目錄管理機構和實施機關應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電子郵件地址等信息。廣東省近日還印發了《廣東省“十二五”時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方案》,提出將用3年時間,力爭把廣東...
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 (2002年7月25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3年11月21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根據2022年6月1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附屬檔案:1、廣州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政府規章目錄(20件) 序號 規章名稱 頒發機關 發文字號及日期 廢止的理由 1 廣州市勞動監察暫行規定 市政府 市政府令〔1992〕5號 1992年12月6日 已被1996年7月26日省人大常委會公布的《廣東省勞動監察條例》代替。2 廣州市關於加強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 市政府 穗府〔...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三屆一二五次常務會議決定對《深圳經濟特區職業介紹規定》等34件規章作如下修改:一、《深圳經濟特區職業介紹規定》的修改內容:1、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修改為:“有3名以上取得廣東省職業介紹從業人員資格的從業人員;”...
在全社會形成示範引領效應,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印發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現將《廣東省勞動力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人力資源社 會保障廳反映。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於2021年9月29日通過,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將第四條第三款中的“環境保護”修改為“生態環境”,“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刪去“公安...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錯的通知》(粵府﹝2018﹞114號)。三、主要內容 通知分九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降低社保成本。主要包括嚴禁行政執法機關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降至最低0.48%,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階段性降低1個百分點,工傷保險在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