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9月1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2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代會常委會關於修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7年10月16日
- 實施時間:1997年10月16日
- 頒布單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
1993年9月1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2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決定〕修正。
辦法(1997修訂)是1993年9月1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9月22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決定...
《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是為加強水利工程的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與正常運行,充分發揮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廣東省實際...
(2016年9月29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等...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以下簡稱水法),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省水利電力廳和市、縣(區)水利電力局是同級人民政府統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的職能部門,負責水法和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第三...
1991年3月19日廣東省廣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制定 1997年7月4日廣州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正 1997年8月26日公布 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0年7月23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10年7月23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將《廣東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修改為:"違反本實施辦法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處理。"...
(5)將第二十三條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二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林地保護管理條例》等十六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20年9月29日廣東省第...
《廣東省河道堤防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及1988年10月16日廣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河道堤防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的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公布。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河道堤防...
1994年7月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2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現任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黃楚平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條,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一)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
1998年11月27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8年5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採石取土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
1 引言 2 修改明細 引言 編輯 語音 (2014年9月25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二十七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對《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作如下修改: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的下列行為,由縣級以上林業行政部門或其授權單位進行處罰。
1992年9月26日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東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第二十一條的決定 頒布單位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2.10.08 實施時間 1993.01.01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七屆第4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1991年6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楊尚昆 1991年6月29日 修訂...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土地權屬糾紛處理條例》等四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22年6月1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通過) 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決定,對《廣東...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於2012年7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9年3月31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根據2015年12月30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辦法〉和〈廣東省漁業管理條例〉個別...
第六十五條 本條例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2002年1月25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廣東省旅遊管理條例》同時廢止。修改決定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林地保護管理條例》等十六項地方...
1994年11月17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2月1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有關條文的決定修正。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徵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各項補償費管理辦法》在2001.12.22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徵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各項補償費管理辦法》 頒布單位 廣東...
(2012年7月26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12年7月26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對《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等三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08年5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
1994年7月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月3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的決定修正。
(1997年7月2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3年9月26日廣東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有關條款的決定修正)...
(四)有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及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五)有符合《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參加投標的,必須符合...
等十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14年11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促進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等十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檔案細則...
第六十條本條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廣州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同時廢止。修改的決定 (2018年9月29日廣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2018年11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