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網2021年12月16日訊息,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廣東省勞動力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方案提出,完善落戶機制。落實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落戶限制的有關政策,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探索居住證互認制度,在除廣州、深圳市外的珠三角城市率先探索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勞動力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通知,
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精神,加快推進勞動力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引導勞動力和人才有序流動,根據省委、省政府印發的《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若干措施》,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髮展規律,注重市場、政府引導,努力破除阻礙勞動力和人才要素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為廣東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創造新的輝煌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緊緊圍繞“雙區”建設、“雙城”聯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建設等戰略部署,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健全勞動力和人才流動要素配置機制,暢通勞動力和人才要素流動渠道,構建公平合理、順暢有序的勞動力和人才要素流動格局。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1.完善落戶機制。落實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落戶限制的有關政策,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探索居住證互認制度,在除廣州、深圳市外的珠三角城市率先探索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完善財政轉移支付與常住人口掛鈎機制,轉移支付資金分配與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成本相銜接,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較多地區的轉移支付支持力度,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財政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推動基本公共服務提供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鈎。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考慮常住人口等因素,分解下達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建立覆蓋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障服務體系。健全公共文化服務標準體系,推動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提質增效。適時推動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完善我省城鄉非就業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參加我省城鄉居民醫保的機制。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管理,落實困難群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府代繳保險費政策。建設完善鄉鎮村居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就地就近就業。推動社保經辦服務網路向基層延伸,實現具備條件的行政村全覆蓋。(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支持重點領域隊伍建設。完善重點領域編制動態調配機制,推動機構編制資源向義務教育、基本醫療等領域合理傾斜,構建與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公安工作要求相適應的公安管理體制,加大警力向基層一線傾斜力度。建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首席公共衛生醫師制度,以需定招合理擴大省內醫學院校招生規模,建設一批高水平公共衛生學院。(省委編辦,省教育廳、公安廳、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暢通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渠道。
4.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推動出台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編制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業向價值鏈高端延伸,發展高級人才尋訪(獵頭)、人才數據分析、人才集群區塊鏈等人力資源服務高端業態,2022年行業營收達到4200億元(含勞務派遣)。構建國家級、省級、市級三級聯動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體系,高標準建設國家級產業園,建立各具特色的省、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成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信息系統,推進檔案管理服務數位化,2023年完成全省100萬份檔案數位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5.深入實施“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項工程。完善“粵菜師傅”培養體系,建成一支廚藝、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粵菜師傅”人才隊伍。到2022年,全省累計開展“粵菜師傅”培訓10萬人次以上,帶動30萬人以上實現就業創業。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更加注重勞動技能的實質性提高和技能人才品牌的打造。實現全省各地級以上市技師學院全覆蓋,到2022年,全省高技能人才達到480萬人以上。深入推進“南粵家政”信用體系、標準體系、產業體系和保障體系建設。到2022年,全省每年開展家政職業技能培訓20萬人次以上,促進40萬人次以上穩定和新增就業創業;扶持建成10個家政產業園、100家家政企業、1000個基層家政服務站。(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激發人才流動活力。依據公務員調任有關規定,進一步暢通國有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領域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渠道。制定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實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序流動。督促落實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辦企業相關政策。落實事業單位聘用制度,促進不同類型崗位間人員流動。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制定吸引人才兼職的流動崗位設定辦法。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進一步暢通專項招聘港澳青年人才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渠道。(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夯實基層人才基礎。支持和引導離退休幹部、鄉村本土能人、外出農民工、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科技人員、農村實用人才等領辦創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珠三角地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探索緊缺型、技能型人才加入機制,對集體經濟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按規定經民主協商給予一定比例的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建立分類考核機制,在教師考核評價、職稱評審、績效工資分配、兼職管理等方面加強服務鄉村振興的業績權重。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畫、“三支一扶”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山區)計畫,加快培養一支紮根基層、奉獻基層的青年人才隊伍,每年招募3000名“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每年支持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基層招收培養定向醫學生2000名。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為粵東粵西粵北地區12市和肇慶市的901個駐鎮幫扶工作隊各選派1名以上農村科技特派員。(省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衛生健康委,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技術技能評價制度。
8.完善職稱評價制度。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拓寬職稱評審領域,加快推進前沿技術、新業態職稱評價,開展物聯網、網路空間安全、工業設計、技術經紀等專業職稱評審。建立分類分層、符合人才成長規律的職稱評價標準體系,健全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多種評價方式相結合的業內評價機制。健全從軍隊流動到地方的專業技術人才原軍隊職稱的銜接認可機制。(省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健全技能評價選拔制度。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健全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評價方式。組建新職業開發與套用專家委員會,開發新經濟、新業態領域的新職業標準。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獎勵體系。構建以世界技能大賽、全國技能大賽為龍頭、全省職業技能競賽為主體、企業和院校職業技能比賽為基礎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支持退役軍人按規定參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退役軍人事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推動技師學院和高等職業院校政策互通。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按有關程式和標準納入高等學校序列後,享受高等職業院校同等政策,生均撥款標準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由同級財政部門按所屬高等職業院校經費標準統籌解決,其他技師學院按照高等職業院校標準落實辦學經費、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政策。獲得中級工、高級工、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人員〔含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按規定分別按相當於中專、大專、本科學歷落實相關待遇;取得高級工和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技能人才,在參加企事業單位招聘、考核定級、職稱評定、職位晉升、工資待遇等方面,按規定分別與大專和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拓寬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入伍通道,進一步提高技工院校畢業生徵集數量。(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人才引進力度。
11.提升人才服務水平。健全我省人才服務保障體系,推動人才服務保障一體化發展。推廣“國際人才一站式服務視窗”。修訂完善廣東省人才優粵卡實施辦法,2022年實現全省“一卡通行”,載入更多便利化服務功能。最佳化外國人工作和居留許可審批流程,全省逐步實現“一窗通辦”。定期編制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公安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最佳化引進人才機制。實施省重大人才工程,制定“卡脖子”技術領域和戰略必爭領域引才目錄,大力引進具有國際水平的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實施廣東省博士博士後人才專項支持計畫。遴選部分用人單位試點省重大人才工程自主評審。引進港澳高校、科研院所設立研究機構或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建立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慧、生物醫藥等重點領域的產學研聯盟,加強科技創新,培育領軍人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探索粵港澳人才協同管理創新機制。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制定吸引和集聚國際高端人才的政策措施,對符合條件的國際高端人才給予進出合作區高度便利;研究制定合作區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辦法和目錄清單,對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支持合作區充分發揮國家級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作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工程技術人才資格互認,推動一批創新創業人才和項目在合作區落地。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建立健全外籍人才服務保障體系,實施更加開放的全球引才和管理制度。(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公安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協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強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激勵。完善事業單位改革配套保障激勵政策,制定深化高校、科研事業單位薪酬激勵分配製度改革指導意見。完善公立醫院薪酬水平確定機制,最佳化薪酬分配結構。支持高校從承擔社會培訓業務收入中按規定提取補充績效工資。支持科研機構加強績效薪酬分配與科研成果成效關聯,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機制。(省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企業工資收入分配激勵機制。
15.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健全勞動、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著力增加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出台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推動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傾斜。完善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實施最低工資標準動態評估,健全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16.完善工資巨觀調控指導機制。健全工資指導線、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完善省、市兩級企業薪酬調查發布體系。開展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重點薪酬調查。探索建立體現知識、技術、技能等要素價值的工資信息體系,鼓勵在創新創業中創造高收入崗位。完善企業人工成本監測分析制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17.深化國有企業工資制度改革。完善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監管體制,完善工資與效益聯動機制。完善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制度,全面實行國有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規範工資列支。健全國有企業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建立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勞動力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重要意義,充分發揮市場對勞動力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問題導向,完善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責任落實。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責任分工要求,建立工作檯賬,細化工作舉措,明確完成時限。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主動做好行動方案宣傳工作,依託媒介載體開展多渠道宣傳,在全社會形成示範引領效應,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
印發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勞動力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反映。
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