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德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廣德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安徽省廣德縣一個政府機關,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德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性質:政府機關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廣德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安徽省廣德縣縣政府的一個部門,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政策、規定和措施。
(二)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的改革和發展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研究制定全縣文化事業基本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國家和地方撥付(籌集)的文化建設經費;參與規劃、實施全縣性重點文化項目建設;指導直屬單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方面的產業規劃和經濟政策;綜合管理文化產業工作,指導、協調本系統文化產業的發展。
(四)貫徹中央、省、縣關於新聞宣傳的方針政策,協助縣委宣傳部做好對廣播電影電視、圖書報刊出版的輿論導向和宣傳管理工作。
(五)指導和管理全縣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文化活動和文化館事業,指導、協調社會文化活動的開展。
(六)綜合管理全縣公共圖書館事業,加強公共圖書室建設,指導、協調各類圖書館相互合作、資源共享和協調發展。
(七)管理社會文化事業。制定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縣社會文化活動開展。
(八)對全縣廣播影視事業實施行業管理;統一管理、協調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情況的監管。綜合管理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市場,研究擬定電影發行、放映市場管理規章、辦法並監管實施。
(九)負責全縣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貫徹實施文物保護有關法規、規章、政策;負責全縣重點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和研究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綜合管理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負責對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保護、搶救和傳承工作。
(十)綜合管理全縣各類出版物的出版發行,審核、報批出版、發行、印刷和著作權管理、代理機構;負責全縣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對新聞單位駐地記者站實施行政管理。
(十一)歸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政策、地方性法規草案和管理規定;負責對各類文化經營單位的管理和審核審批工作;負責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十二)管理直屬單位;指導全縣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和研究會工作。
(十三)負責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管理及有關服務事項工作。
(十四)歸口管理全縣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對外和對港澳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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