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是2020年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
- 發布時間:2020年
- 發布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是2020年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通知。
《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8年2月13日印發。規定發布 穗府辦規〔2018〕2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是為了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制定的條例。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規範突發事件應對活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環境安全...
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是科學預防和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的基礎。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務水平的標誌之一,對提升全省應急管理水平,建設幸福廣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廣東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州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廣州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把預防危害性突發公共事件作為應急管理工作的基礎和中心環節,防患於未然;完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將應急工作納入規範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軌道,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全過程的綜合管理和緊急處置...
為加強危險源和危險區域的管理,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結合實際,制定《廣州市突發事件危險源和危險區域管理規定》。該《規定》經2011年12月15日廣州市人民政府第13屆162...
冰雹預警 冰雹預警信號分二級,分別以橙色、紅色表示。森林火險 森林火險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廣東省颱風暴雨極端天氣學校停課安排指引 為落實《廣東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粵府令〔2006〕105號)中有關...
《廣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由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03年11月27日通過,並於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突發...
《預案》規定各級政府、單位、村(居)、社會媒體以及學校、醫院、建築工地、旅遊景點、公交站場、捷運站點等場所的預警信息傳播要求,確保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在“最後一公里”有效傳遞。《預案》還與《廣州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做好...
推動制修訂《廣州市安全生產條例》《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廣州市突發事件危險源和危險區域管理規定》等一批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健全行刑銜接工作機制,...
建立健全災情速報制度,保障突發性災害緊急信息報送渠道暢通。屬於大型災害的,在向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的同時,還應向黃埔區公安局計算機信息安全監察處、廣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報告。(二)災害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應急處置程式,判定...
2024年2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印發修訂後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13年10月25日經國務院同意、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同時廢止。通知信息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州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為進一步提高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水平,確保現場指揮統一、有序、高效,根據《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檔案目的 為規範我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方案。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
《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粵府〔2011〕130號)、《印發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12〕77號)...
廣州市應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檔案全文 廣州市應急避護場所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綜合防災減災能力,規範和加強應急避護場所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15)《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粵府辦〔2008〕36號); (16)《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3年); (17)《廣州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2019年); (18)《惠州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2019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
省滅火救援指揮部按照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規定,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火災撲救和應急處置的有關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4.6 回響結束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後,由省滅火救援指揮部或其辦公室決定結束Ⅰ級、Ⅱ級、Ⅲ級回響,由...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地震預警系統規劃、建設和維護,地震預警信息發布、傳播和運用以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地震預警,是指在地震發生後,破壞性地震波到達前,利用地震監測設施、設備及相關技術自動快速獲取...
《廣州市氣象災害防禦規定》已經2018年12月6日市政府第15屆5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氣象災害的防禦,避免、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城市安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
廣州市氣象信息網路中心(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承擔氣象信息網路系統和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設、維護和運行工作,承擔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台的建設、維護和運行工作;承擔突發事件氣象保障預警信息發布和媒體氣象服務;組織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