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增城區林業和園林局

廣州市增城區林業和園林局

廣州市增城區林業和園林局是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增城區林業和園林局
  • 所屬地區:廣州市增城區
  • 所屬部門: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袁龍(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林業和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本區林業和園林綠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專業規劃、年度計畫。組織制定行業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統籌實施。承擔生態文明建設有關工作。
二、負責監督管理林業和園林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園林綠化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本單位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承擔林業和園林綠化建設資金籌措、計畫分配,依法監管林業和園林綠化建設資金及其他有關資金,參與編制政策性森林保險、森林專項貸款計畫。指導和監督本系統的財務、統計、審計等工作。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工作。
三、組織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擬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負責區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退耕還林,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沙化防治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四、指導、監督城鄉綠化美化工作。統籌和組織實施園林綠化工程。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綠化美化及環境布置工作。統籌、指導花城建設行動有關工作。統籌全區綠道建設。
五、負責森林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生態公益林劃定和公益林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有森林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負責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負責園林綠化和森林資源的調查評估、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負責林業和園林有害生物的監測、檢疫和防治工作。
六、負責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指導、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和開發利用。指導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獵捕、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組織、指導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擬訂濕地保護規劃,指導、落實濕地保護標準,規範濕地管理。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濕地。指導、落實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指導建設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八、負責林業和園林綠化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道路綠化帶、綠化節點的建設工作。組織全區公共綠地、綠道的養護和管理,統籌綠化應急搶險工作。指導、監督公園和自然保護地的行業管理。組織落實公園分級管理標準和規範。監督、指導公園、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公園、自然保護地資源調查和評估工作。
九、負責林業和園林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維護林農合法權益工作,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工作。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開發森林體驗、森林康養和生態教育等生態服務產品。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指導林場、苗圃場的建設和管理。
十、組織協調和指導林業、園林花卉產業發展,擬訂林業、園林花卉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林業、園林花卉基地的建設和綜合開發,發展林業和園林生態旅遊,推進花卉產業發展。負責林業和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管理,規範林業和園林綠化市場的管理,培育和扶持林業、園林綠化龍頭企業發展。負責森林資源利用、木本花丼、林木種苗等行業管理。
十一、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林木種苗、草種管理。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調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及其生產經營行為。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監督指導林區公路建設和管理。
十二、組織、指導、監督林業和園林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林業和園林綠化各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核、審批和後續監管工作。指導本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組織林業違法案件的查處,依法行使相關行政執行監督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負責林業和園林綠化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科技、宣傳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組織指導相關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和推廣利用。指導全區林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林業碳匯工作。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指導、監督林業和園林行業安全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區林業和園林局應當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自然保護地、綠地、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特色自然保護地體系。按照生態文明發展的新要求,在園林景觀品質、綠化維護管理、公園服務水平上提質增效,建設美麗宜居增城。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擬訂局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文秘、會務、接待、機要、檔案、政務信息和修志等工作;承擔保密、督辦、政務公開、政府採購、車輛管理和局機關固定資產、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應急、維穩和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本系統愛國衛生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宣傳思想、勞動和社會保障、考核、獎懲和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監督管理林業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園林綠化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區政府規定的許可權,審核本單位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負責控制工程投資,審查核實工程進度款的劃撥;管理、監督國有資產和資金;負責內部審計和統計工作;負責指導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區林業和園林結算中心業務工作。
二、審批管理科
負責組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本部門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和審批流程、編制和調整權責清單、行政審批標準化和信息化、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負責行政審批信息報送、統計和對外政務視窗的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林業和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和相關契約、協定的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法律諮詢工作;負責開展行業普法工作;負責建立健全行業服務承諾制並組織檢查、督促、落實;組織行業服務質量的考核、評估、評比工作;承擔服務質量的監督工作,負責指導林業和園林執法工作。
三、規劃與工程建設科
組織實施林業和園林綠化工程,負責城市道路綠化帶、綠化節點的綠化工作;組織擬訂林業和園林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業規劃;組織林業和園林綠化工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規劃、設計、建設方案審查,組織指導林業和園林綠化工程的招投標工作;負責林業和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督驗收;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綠化美化工程及環境布置,負責辦理林業和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移交手續,監督指導林區公路建設和管理。
四、營林綠化科(掛廣州市增城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組織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擬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園林綠化和森林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林業和園林綠化各項行政許可事項的核准和後續監管工作;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森林城市、城鄉綠化、部門綠化等工作;組織開展退耕還林,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負責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沙化防治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林業碳匯工作;承擔林業園林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負責林業和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生態公益林劃定、保護、管理和損失性補償資金髮放工作;負責林業和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和園林綠化科研工作;負責林木種苗、草種管理;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調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及其生產經營行為;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開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負責指導國有林場、城區園林綠化管護工作。指導林場、苗圃場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協調開發森林體驗、森林康養和生態教育等生態服務產品;負責推進林業改革和維護林農合法權益工作;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工作;擬訂林業生產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資源保護管理科
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組織編制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的設立申報、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負責區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相關工作;負責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濕地,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指導建設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組織開展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有森林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負責園林綠化和森林資源的調查評估、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指導、監督林業和園林行業安全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袁龍
黨組書記:莊志輝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阮計昌,負責林業資源保護、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森林防火、“三防”工作、安全生產、消防、木材檢查巡查等工作。分管資源保護管理科、自然地保護中心、木材檢查站;聯繫蘭溪林場。
黨組成員、副局長、森林公安分局局長:郭 璀,負責森林公安、平安創建、綜治維穩、掃黑除惡、禁毒等工作。主持區森林公安分局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陳小忠,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服務監督等工作。分管紀委;聯繫大封門林場。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劉燦洪,負責營林造林、產業發展、綠化管理、綠道建設與管理、義務植樹、計畫財務、公益林管理、林業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分管營林綠化科、綠委辦、結算中心、綜合管護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 豐,負責園林綠化規劃、園林工程建設、招投標、廣場公園管理、城區公園廣場陣地宣傳、城市綜合考評、創文等工作。分管規劃與工程建設科、工程建設服務中心、城市園林綠化管護中心;聯繫太寺坑林場。
黨組成員、副局長:鐘遠成,負責辦公事務、黨建、組織人事(幹部管理)、統戰、保密檔案、政務信息及信息化管理、提案議案辦理、愛國衛生、宣傳教育、中心組學習、精神文明建設、扶貧工作、政策法規、依法行政、行政許可、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信訪、工會、共青團、婦委(計生)、關工委、科技研究和科技推廣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與黨委辦公室合署)、審批管理科(行政審批中心林業園林視窗)、工會、婦委、團委;聯繫區林業和園林科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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