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增城市林業和園林局
- 外文名:Zengcheng Municipal Bureau of forestry and landscape
- 地點:增城市
- 性質:林業和園林局
- 類別: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負責提出林業和園林綠化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林業和園林綠化建設資金籌措、計畫分配;依法監管林業和園林綠化建設資金及其他有關資金;參與編制政策性森林保險、森林專項貸款計畫;指導和監督本系統的財務、統計、審計工作。
(三)負責全市林業和園林綠化生態建設;組織、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營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及各類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工作;組織城鄉一體化綠地系統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園林綠化工程;負責城市道路綠化帶、綠化節點的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各類商品林的培育及林業和園林綠化基地的建設;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
(四)負責全市園林綠化和森林資源管理;負責林業和園林綠化各項行政許可事項的核准、審批和後續監管工作;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林權登記管理;負責林業和園林綠化的保護和監督檢查;負責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負責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園林綠化和森林資源的調查評估、動態監測、統計分析。
(五)負責公園、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區等行業管理;指導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六)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濕地保護工作;組織擬訂濕地規劃,組織指導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建設管理工作。
(七)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對陸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和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指導、監督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工作;指導和監督林木、綠地等有害生物的監測、檢疫和防治工作。
(八)負責推進林業改革和維護林農合法權益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協調林權糾紛調處工作;指導林場、苗圃場的建設和管理。
(九)組織協調和指導林業、園林花卉產業發展;擬訂林業、園林花卉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林業、園林花卉基地的建設和綜合開發,發展林業和園林生態旅遊,推進花卉產業發展;規範林業和園林綠化市場的管理,培育和扶持林業、園林綠化龍頭企業發展;指導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
(十)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林業和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及相關違法案件查處、森林防撲火工作;指導和管理森林公安工作;指導國有林場、林業工作站、木材檢查站等基層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林業和園林綠化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和推廣。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與黨委辦公室合署)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擬訂局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文秘、會務、接待、機要、檔案、政務信息和修志等工作;承擔保密、督辦、政務公開、政府採購、車輛管理和局機關固定資產、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應急、維穩和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本系統單位計畫生育、愛國衛生等工作。
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宣傳思想、勞動和社會保障、考核、獎懲和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完成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工作。
(二)工程建設科
組織擬訂林業和園林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業規劃;組織林業和園林綠化工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規劃、設計、建設方案審查;組織指導林業和園林綠化工程的招投標工作;負責林業和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審核管理;負責林業和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督驗收;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綠化美化工程及環境布置;負責辦理林業和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移交手續。
(三)營林綠化科
編制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城鄉園林綠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防護林、濕地、生態公益林的建設、管理;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商品林培育和監督管理營造林工程項目;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監測、檢疫和防治;負責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行政許可;負責下屬國有林場(森林公園)業務管理;指導、監督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負責城區範圍內市管樹木、花草等城市綠化的建設、養護管理;負責城市廣場、公園、風景區和苗圃場建設的規劃;負責指導、檢查、監督公園、風景區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公園、景區管理、園林綠化方面的行政許可;負責園林綠化的養護管理和綠化補償費、綠化賠償費、臨時占用城市綠地費的審核工作;根據《廣州市商品住宅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辦法》規定的對商品住宅建設四項目中公共綠化建設配套情況的檢查驗收;按照許可權呈批因建設需要砍伐、遷移城區樹木及因建設需要征地或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審核、審批、有償使用收費和行政管理。
組織、指導林業和園林綠化科研工作;負責林業碳匯、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等相關工作;負責指導行業協會的工作;負責林業和園林信息化建設;擬訂林業、園林花卉產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林業、園林花卉產業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經營;指導協調森林生態旅遊開發;組織協調用材林、經濟林基地建設以及林業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和監督森林資源流轉、產權交易、資產評估;指導、協調林業和園林綠化政策性保險和投融資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
組織編制林業和園林綠化建設的年度計畫、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和城市維護計畫;編制和執行行政事業經費預算、財務收支計畫及決算;編制林業和園林綠化專項資金的預算及決算並監督執行;審核林業和園林建設項目及財務預決算;指導監督結算中心工作;負責管理本系統政府採購和固定資產;負責控制工程投資,審查核實工程進度款的劃撥;管理、監督國有資產和資金;負責內部審計和統計工作。
(五)林政科
組織指導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評估與信息發布;組織編制、實施森林經營方案、森林採伐限額;負責征占用林地和林木採伐、運輸、經營加工行政許可;負責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組織、指導林權登記、確權發證等;監督林地保護開發利用;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導自然保護區和林業工作站、木材檢查站的建設、管理;指導、監督木材加工、木材市場管理。
(六)政策法規科
指導全市林業和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林業和園林綠化行政執法監督;負責規範性檔案和相關契約、協定的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法律諮詢工作;負責開展行業普法工作;監督林業和園林綠化行政許可事項的實施;負責建立健全行業服務承諾制並組織檢查、督促、落實;組織行業服務質量的考核、評估、評比工作;承擔服務質量的監督工作,負責局對外政務視窗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