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林業和園林局

成都市林業和園林局位於成都市,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方性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林業和園林局
  • 職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方性法規
  • 地點:成都市
  • 工作職能:制定全市園林綠化建設目標並監督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林業和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全市林業和園林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區(市)縣林業和園林綠化工作。
(二)制定全市園林綠化建設目標並監督考核;組織編制全市園林綠化系統專業規劃,會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審查全市市政工程(含新建綠地廣場、公園、小遊園、城市雕塑及城市道路)綠化配套項目設計方案;負責生態林地、生產綠地和防護綠地的建設和管理;承擔職責範圍內各類綠(林)地養護、保護的責任;負責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管理;會同市規劃管理局依法劃定城市“綠線”並監督管理。
(三)負責全市林業和園林綠化生態建設,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園林綠化基地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組織實施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監督森林採伐跡地更新;負責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生態文明建設有關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 工作。
(四)負責森林資源和城市園林綠化的保護和監督檢查;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木材流動管理;負責森林資源和城市園林綠化的調查評估、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
(五)負責全市濕地保護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指導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建設和管理工作;監督濕地及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六)負責全市公園、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等行業管理,制定分級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其建設和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七)組織實施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調查、保護和開發利用;負責全市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擬訂野生動植物保護名錄;負責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監督管理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工作;負責林木和綠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檢疫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和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和其他經營者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指導、監督全市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轉及林權管理;指導協調全市林權爭議調處工作;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負責全市森林防、撲火工作;負責管理森林公安工作;依法查處破壞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組織開展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十)制定林業、城市園林綠化苗木及花卉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林業和園林綠化專項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指導國有林場分類經營。
(十一)組織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制定林業和園林綠化技術規程、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林業和園林綠化系統專業技術培訓工作;推進行業信息化管理。
(十二)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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