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金牛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1號)和區委辦、區政府辦《關於貫徹實施〈金牛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金牛委辦發〔2010〕78號)精神,設立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以下簡稱區城管局),掛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區城管執法局)、成都市金牛區園林局(以下簡稱區園林局)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
  • 設立時間:2010年
  • 性質:區政府工作部門
  • 行使職責:林業和園林管理局承擔的職責
  • 內設機構:11個
  • 行政編制:37名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將原成都市金牛區林業和園林管理局承擔的職責劃入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園林局)。
(二)取消的職責。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劃出的職責。將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權和依法強制拆除違法建設的職責劃歸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四)增加或加強的職責。
1.增加牽頭全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和揚塵治理工作職責。
2.增加負責查處違法占道市場,規範菜市場外環境衛生秩序,取締菜市場外跨門經營、出攤占道、暴市等違規行為的監督管理職責。
3.增加區內30株以下的樹木移植審批權、區內除“人民路、北新大道、新華大道、迎賓大道、一環路、二環路、三環路”以外的城市道路管理權中涉及林業園林的審批權。
4.加強全區戶外廣告和商業招牌的監督管理職責。
5.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和城市園林綠化資源的職責。
6.加強全區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的主要職責為:
(一)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林業和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全區城市管理、林業和園林綠化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業制度和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推進數位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設。
(三)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依法對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實施監督檢查;參與城市市容環衛設施項目的規劃、建設和項目管理;參與城市新建、改擴建項目中市容環衛配套設施建設方案的審核,監督管理相關項目運營;組織實施城市道路的清掃保潔、沖洗降塵;監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直管公共廁所糞便的收運處置;負責公共廁所的行業監管和環衛設施的拆遷;負責環境衛生企業的行業管理。
(四)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市容景觀的規範管理;對利用園林綠化設施、市政附屬設施、建築物、構築物等占用城市空間而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本區商業招牌和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查和監督管理。
(五)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區內城市夜景燈飾的監督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城市夜景燈飾建設方案的審查和檢查驗收工作。
(六)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集中行使市容市貌環境管理、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園林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集中行使環境保護、衛生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七)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對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行使職權相關情況實施督察;牽頭組織重大執法活動和專項執法行動;配合開展違法建設依法拆除相關工作;依法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八)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牽頭組織全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和揚塵治理工作;負責處置城市管理相關應急突發事件,負責本部門(行業、系統)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九)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負責牽頭編制全區城市管理與維護工作經費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管理區財政劃撥的城市管理與維護資金;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系統政策性收費的收繳,並對資金的使用實施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區所有實施市容環境管理單位依法開展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實施監督管理。
(十)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組織編制全區園林綠化系統專業規劃,會同區建交局(區人防辦)審查全區市政工程(含新建綠地廣場、公園、小遊園、城市雕塑及城市道路)綠化配套項目設計方案;負責生態林地、生產綠地和防護綠地的建設和管理;承擔職責範圍內各類綠(林)地養護、保護的責任;負責全區林業和園林綠化生態的建設、保護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全區林木、林地的流轉及林權管理;負責全區林木、林地防、撲火工作;監督管理野生動物的經營。
(十一)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管理、園林綠化的對外交流工作;負責相關的調查研究和社會宣傳工作。
(十二)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辦公室(掛紀檢監察科牌子)。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等工作;承辦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日常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法制督查科。負責城市管理、林業和園林綠化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及普法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和案件質量評審工作;負責各類城市管理、園林綠化行政違法案件的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隊伍作風和執法工作的督查;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受理相關行政執法方面的投訴;負責局系統行政審批的指導、協調工作。
(三)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基建設備管理科(掛安全監督管理科牌子)。負責全區市容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建設、拆遷和管理;負責局基建項目的實施和預決算審查;負責全局設備、油料、材料的管理;負責大中型環衛設備的計畫、技改、保養、維修、報廢;負責本行業(系統)的安全生產和消防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全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工作的年度目標、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垃圾處理費收費票據管理;負責對街道辦事處征費工作進行考核;參與城市市容環衛設施項目的規劃、建設和項目管理;參與城市新建、改擴建項目中市容環衛配套設施建設方案的審核,監督管理相關項目運營。
(四)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環境衛生管理科。負責編制全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依法對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對街道辦事處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檢查、督促和考核;負責對全區環衛招標企業的行業監管和考核;負責組織、協調全區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管理並實施考核;負責組織、協調全區餐廚垃圾收運處置備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城市道路的清掃保潔、沖洗降塵;監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廚垃圾、直管公共廁所糞便的收運處置;負責公共廁所的行業監管;負責環境衛生企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區新建、改建道路環衛清掃保潔移交工作和新建小區配套環衛設施的驗收。
(五)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城市景觀管理科。監督管理城市市容景觀、城市公共空間景觀及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負責對全區城市夜景燈飾的日常管理、監督、考核工作。
(六)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城市綜合管理科。負責制定全區城市管理、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網路目標的制定分解,並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指導;負責協調城市日常管理的綜合性問題;牽頭組織全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和揚塵治理工作;負責處置城市管理相關應急突發事件。
(七)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綠化建設科(掛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負責編制全區城市林業、園林綠化專業規劃;負責制定本區生態林地和各類園林綠地工程建設項目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城市“綠線”管理、建設項目綠地指標審核;負責開發小區及新建改建道路等建設項目綠化配套工程的驗收、移交工作;審查綠(林)地建設項目的計畫和設計方案;負責綠化工程建設的行政監督;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綠化管理科。負責全區林政和林業資源、城市綠地管理;負責全區綠化管理日常工作;負責林業規費的徵收和查處破壞林業事件;指導、監督全區林木、林地的流轉及林權管理;負責全區林木、林地防、撲火工作;監督管理野生動物的經營;對街道辦事處的綠化日常管護進行指導、檢查和考核;指導、監督區園林綠化工程隊開展業務工作。
(九)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行政審批科。承辦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計畫財務科。負責編制城市管理維護、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行政執法、園林綠化等經費的年度計畫;監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局資金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負責局財務監控管理,參與局所屬單位財務審計;負責罰繳分離工作及罰沒票據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負責局固定資產核查和財務情況編報工作。
(十一)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人事勞資科。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隊伍建設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系統機構編制、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37名,其中:局長(兼區城管執法局、區園林局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區委辦、區政府辦《關於貫徹實施〈金牛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金牛委辦發〔2010〕78號)的相關規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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