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決定由廣東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於2012-5-31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決定
- 批准時間:2012年5月31日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決定由廣東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於2012-5-31批准。
的決定由廣東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於2012-5-31批准。目錄 1 法規頒布 2 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編輯 語音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決定城鄉建設廣東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2012-5-31 [1] 法規內容 編輯 語音 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1997年1月30日廣東省廣州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1997年5月31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保障城市建設順利進行,保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
轉讓、買賣手續,而未暫停辦理的;(五)對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六)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行為的。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縣級市可參照本辦法實施。實施日期 本辦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0日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實施的《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2013年6月14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9號公布 。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關於廢止《廣州市商業網點管理條例》和《廣州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條例》的決定 種類 地方性法規 施行 2013年6月14日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
第十九條對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舊城區改造,需要拆遷房屋的,其補償安置依照《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辦理;其中對按規劃改建金融、商業、商務、高級公寓的,應實行異地永遷安置,改建為普通住宅樓宇的可以就地或就近回遷安置。第二十條拆遷舊城區的國營工廠、學校、醫院,可將地價返還補償被拆遷單位。如地...
第二條 凡在廣州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房屋及附屬物的,適用本實施辦法。第三條 廣州市房地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房地局”)是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的行政主管機關,其具體職能是:(一)宣傳貫徹國家、省、市人民政府有關城市房屋拆遷的方針、政策和規定;(二)負責房屋拆遷資格審查...
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 (2003年10月23日廣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十七號公布 自2(x)4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經濟特區房屋拆遷管理辦法 (1994年1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1號發布根據1999年1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2號修訂根據2(x)4年8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5號 第二次...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州市職工教育管理條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0.10.16 實施時間 2010.09.29 (2010年6月30日廣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廣州市第十三屆人民...
第二十六條 本條例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0年6月6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廣州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會議情況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州市商業網點管理條例》和《廣州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條例》的決定 (2013年2月26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次會議通過)廣州市...
第十條 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責任人。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權屬不清晰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責任人;沒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責任人。租賃房屋另有約定的除外。城市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在房屋拆遷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拆遷工作完畢期間的房屋安全責任,適用《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規定。城市異產毗連...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是廣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8號)修...
《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聽證規定》是由廣州市政府發布於的檔案,自2008年9月9日開始實施。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指導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聽證活動的順利、規範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建設部《建設行政許可聽證工作規定》、《廣州市...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廣州市建設項目控制新污染實施辦法》等35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7.12.04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廣州市建設項目控制新污染實施辦法》等35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廣州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7.12.04 實施時間...
廣州市國家建設徵用土地和拆遷房屋實施辦法 (1984年11月9日廣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1984年11月22日,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第一條根據《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以下簡稱《國家條例》)和《廣東省國家建設徵用土地實施辦法》(以下簡稱《省實施辦法》),結合廣州市實際情況,...
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2號 資料屬性:地方性法規規章 制定機關: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文號: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2號 頒布日期:2015年04月07日 施行日期:2015年10月01日 《廣州市公園條例》
的決定》,業經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於2002年10月13日批准,現予公布。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2年11月13日 廣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政府提請的關於廢止《廣州市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條例》的議案,決定...
第十條 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責任人。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權屬不清晰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責任人;沒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責任人。租賃房屋另有約定的除外。城市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在房屋拆遷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拆遷工作完畢期間的房屋安全責任,適用《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規定。城市異產毗連...
廣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4年12月10日表決通過的《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州市電信管理條例〉的決定》,業經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05年1月19日批准,現予公布。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3年9月3日廣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03年9月26日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廣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03年9月3日表決通過的《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的決定》,業經廣東省第十...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12月8日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決定 (2023年11月23日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查了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