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教職工子女入園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幼稚園教職工子女入園規範
- 標準編號:T/SYMBJY 103.294—2018
- 實施日期:2018年11月01日
- 發布日期:2018年08月01日
《幼稚園教職工子女入園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幼稚園教職工子女入園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吳文鵬、王喜兵、范曉麗、鐘軍等起草單位瀋陽市民辦教育協會主要內容本規範規定了幼稚園教職工子女入園的要求、程式和質量等內容。本規範適用於本協會內...
第十四條 設立幼兒園,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符合規定的組織機構、章程和規範的名稱;(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園長、教師、保育員、衛生保健員、保全等人員,並符合國家和省有關幼稚園人員配備標準;(三)有符合規定標準的園舍...
第十三條 幼稚園的園舍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建設標準,以及相關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範,定期檢查維護,保障安全。幼稚園不得設定在污染區和危險區,不得使用危房。幼稚園的設備設施、裝修裝飾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應當符合國家...
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管理規定的要求,組織相關部門對現有幼稚園進行全面檢查評估,全面清理整頓幼稚園保育教育工作秩序和辦園行為,堅決糾正幼兒教育教學及幼稚園辦園行為不規範等問題。對不符合管理規定要求的幼稚園要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合格...
幼稚園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幼兒隨班就讀,並為其提供適合的教育。第十四條 (辦理入園)適齡幼兒辦理入園的,監護人應當向幼稚園出具戶口簿、有效預防接種證明、兒童入園健康檢查合格證明等材料。第十五條 (裝備規範)幼...
指導教育教學工作;街道辦事處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所轄區幼兒教育的發展計畫,負責宣傳科學育兒知識、指導家庭幼兒教育、提供活動場所和設備、設施,籌措經費,組織志願者開展義務服務;負責辦好1-2個幼兒託管點,解決低收入家庭和流動人口的子女入園...
辦園須取得相應許可,按照要求使用規範名稱。制定幼稚園章程,健全依法決策、民主參與的管理體制。建立園務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園務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全體大會。科學制定幼稚園發展規劃,...
第三十二條 學校教職工應當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學校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
寄宿制幼稚園要有專用寢室和獨立的幼兒床位,有適合幼兒使用的淋浴設施。3.玩教具 玩教具按照國家《幼稚園玩教具配備目錄》和《海南省幼稚園裝備規範(試行)》等有關要求配備,有一定數量的自製玩具。玩教具包括體育活動類(攀、爬、鑽...
《陝西省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辦法》由陝西省教育廳於2017年7月18日印發。本辦法共八章四十五條,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22年 8月 31日自行廢止 關於印發《陝西省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 陝教規範〔2017〕7號 各市教育...
《雲南省幼稚園行政許可管理辦法》旨在規範幼稚園行政許可工作,促進學前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經2018年9月17日第十三屆雲南省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通過,2018年10月8日公布,共二十一條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發布 雲南省幼稚園...
為規範幼稚園收費行為,促進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保障幼兒(家長)和幼稚園的合法權益,根據《幼稚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發改價格〔2011〕3207號)、《浙江省幼稚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浙價費〔2012〕368號)、《寧波市學前教育促進條例...
為了進一步依法加強對我縣民辦幼稚園的規範管理,切實維護民辦幼稚園及其舉辦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幼稚園管理條例》、《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和《...
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成都市城區幼稚園辦園基本要求(試行)》的通知 各區(市)縣教育局、高新區社會事業局:為進一步規範我市幼稚園管理工作,嚴格準入機制,引導各級各類幼稚園不斷改善辦園條件,提升辦園水平,我局按照《成都市人民...
第二十一條 幼稚園建設應當符合有關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和幼稚園建設標準,園舍建築應當相對獨立。幼稚園的建築及其設施、設備應當符合無障礙環境要求。第二十二條 設立幼稚園,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一)有組織機構和章程;(二)有...
第二十二條(單位辦園) 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舉辦幼稚園,為本單位職工子女接受學前教育提供便利,並為社會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第二十三條(特殊教育)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區域內殘疾學前兒童的數量、類型和分布...
本條例所稱公辦幼稚園,是指國家機構或者社會組織利用財政性經費或者國有(集體)資產舉辦的幼稚園。本條例所稱普惠性民辦幼稚園是指執行政府指導性收費標準、享受政府財政獎勵補貼、辦園規範、面向大眾的民辦幼稚園。第三條 發展學前教育...
第一條 為了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範學前教育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對三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的保育和教育。對不滿三周歲嬰幼兒及其家長...
第八條新建、改建、擴建城鎮住宅小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設計規範和標準配套建設幼稚園,並與居民住宅同步設計、施工和交付使用。統一規劃、分期開發的住宅小區,應當保證配套幼稚園優先建設和交付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
(二)擬辦幼稚園的地點、環境、房舍、設施及布局方案;(三)規範的名稱和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四)舉辦者或擬任負責人的法人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教職員工的資格證明、健康合格證明;(五)擬辦幼稚園必備資金證明、資產的有效證明...
幼兒入園除進行體格檢查外,嚴禁對幼兒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查。有條件的學前教育機構可以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學齡前殘疾兒童隨園就讀。第三十六條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居住地接受學前教育的,可以就近向學前教育機構提出申請。
幼稚園和托育機構的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建設標準、規範和要求。社區托育點可以單獨設定,也可以依託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等設定,有相對獨立區隔的空間,符合衛生、環保、消防等標準和規範,有條件的可以設定戶外活動場地。第十八條 本...
中國小(幼稚園)教室應當配備空調、多媒體設備、環保課桌椅和符合省教室照明技術規範的照明系統。第十二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優質基礎教育資源建設,確保普惠性幼稚園和優質幼稚園覆蓋率、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達成率、...
幼稚園教職工每年應當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第十八條 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幼稚園教師、衛生保健人員、保育員進行登記管理,建立信用記錄、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等措施,規範從業人員職業行為。第十九條 幼稚園應當依法與教...
依法整治無證辦園,2012年底基本消除無證辦園現象;對以嬰幼兒為教育對象的社會教育、培訓、諮詢等機構一併清理整頓,確保規範運行。逐步探索建立幼稚園施教區管理制度,確保適齡幼兒就近入園。13.健全公辦民辦協調發展機制。依法支持社會力量...
規範學前教育經費的使用和管理。五、加強幼稚園準入管理。完善法律法規,規範學前教育管理。嚴格執行幼稚園準入制度。各地根據國家基本標準和社會對幼兒保教的不同需求,制定各種類型幼稚園的辦園標準,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指導。縣級教育行政...
第十條 新建住宅小區和舊城區改建,應當按照標準配置幼稚園。幼稚園應當與住宅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幼稚園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設計規範、建設標準和安全環保要求。幼稚園裝飾裝修後,應當委託專業機構進行室內空氣品質...
第三十條 學前教育機構應當貫徹《幼稚園工作規程》和《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嚴格執行《福州市幼稚園保育教育常規管理細則》,規範辦學行為。0—3歲兒童早期教育機構的管理人員(園長)、教師,除具備幼兒教師的基本條件外,還應...
第一條 為了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範學前教育行為,維護學齡前兒童合法權益,根據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學前教育的實施和管理,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學前教育是指幼稚園對三周歲以上...
縣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鄉級幼稚園的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對幼稚園給予獎勵。(三)積極引導和支持民辦幼稚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對城鄉辦園規範、質量合格、低收費的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給予補貼,以鼓勵社會力量辦園,有效解決入園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