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遙縣發展和改革局
- 地點:平遙縣
- 適用地區:平遙縣
- 成立時間:2007年6月
簡介
領導分工
工作職責
1、負責全局工作;
2、按“三定”方案確定的職責部署全局工作;
3、實施對本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的管理,加強思想政治工作。
4、簽發各類檔案及在工作中處理各類問題,符合國家政策、法規以及具體實際;
5、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總支書記兼第一副局長:溫紹祿
工作職責
1、做好系統各項工作。包括組織、宣傳、統戰、綜治、人口與計畫生育、信訪、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老幹部等;
2、負責社會事業發展項目調研、上報、管理工作,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三)108辦主任兼紀檢書記:梁建國
工作職責
1、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和重點;
2、提出、指導、監督、貸款、民間資金項目和使用方向;
3、指導全縣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和項目稽查;
4、負責安排縣政府投資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的審查;
5、協調、指導全縣城鎮化發展;
6、完成紀檢監察工作。
7、指導、規範招投標工作和國債投資項目稽查;
8、負責全縣重點工程監督管理。
(四)主任科員:張曉平
工作職責
1、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
2、組織實施區域經濟合作;
3、負責組織對潛力產品和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培育;
4、參與國土資源開發、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
5、負責工業項目的調研、上報等;
6、負責全縣國防經濟動員工作。
7、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利用;
8、負責全縣工業經濟及環保、安全等。
(五)副局長:梁海強
工作職責
1、協調、指導農業項目的調研、上報等;
2、協調汾河治理有關工作;
3、做好農業農村其他工作,如:護林防火、新農村建設幫護等。
4、負責農業基礎設施項目監督管理。
(六)、副局長:趙興東
工作職責:
1、分管辦公室工作;
2、分管機關後勤工作;
3、協助做好財務工作。
(七)總經濟師:杜轉清
工作職責
1、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2、研究分析全縣經濟形勢、經濟運行和調控建議;
3、配合、協調、指導財政、金融、物流和投融資政策執行;
4、完成亞行貸款項目各項工作。
(八)108辦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冀宏亮
工作職責
1、分管單位老齡工作;
2、協調計畫系統工會工作;
3、做好辦公室各項工作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負責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以及接待、提議案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委機關財務、人事、保密、婦女以及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局黨總支決定和局長辦公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落實。負責對計畫局系統工作的協調,承辦縣委、政府交辦的系統工作事項。
負責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問題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預測、預警、監測,組織巨觀經調查,及進提出經濟調控的對策建議。協調經濟、社會計畫的銜接。會同有關股室研究提出與中長期規劃相配套的重大項目,參與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研究擬定發展計畫改革方案,參與研究計畫體制改革及其它有關方面的體制改革。負責組織和協調經濟法規、規章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監督執行。負責行政複議工作。
(二) 工業股
負責研究提出全縣經濟結構調整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擬訂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相關政策。在經濟結構調整中,進行指導、協調和動態監控。引導全社會不斷提高全縣國民經濟整體素質與效益。組織並負責對潛力產品和高新技術項目培育情況的調研,按項目性質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審核潛力產品項目。負責縣級統籌的調產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對縣經貿局管理的相關行業的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進行會簽。
根據省的產業政策,負責工業、能源、交通、通信等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監測分析相關產業的發展建設、生產力布局和市場供需狀況,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安排相關產業的重大項目,協調相關產業發展及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重要生產資料流通和市場發展的研究,安排縣內主要生產資料市場建設項目。負責政府的基本建設物資採購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及招投標工作。研究擬訂全縣散裝水泥推廣使用、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的政策性規定,並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負責國家計畫內分配 物資的平衡安排和協調落實及全縣重要物資儲備的計畫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的巨觀指導、統籌協調。承擔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三)農業股
負責擬定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和措施。負責全縣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畜牧、水產等發展規劃和計畫的平衡銜接。編制全縣農業高新技術、鄉鎮企業、農業產業化建設計畫。編制和實施全縣生態環境建設規劃、農村小城鎮建設規劃,監測和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負責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網站建設,做好全縣生態環境建設實施服務工作。
負責擬訂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和政策。協調地區經濟發展,參與國土開發整治重大項目和經濟建設重點工程的前期工作。編制土地、礦產、煤層氣、水資源開發利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及基礎測繪計畫。參與編制生態環境建設規劃。
提出並實施全縣內、外貿發展戰略和糧食、棉花、化肥、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巨觀調控政策,參與擬定深化我縣內、外貿體制改革和重要商品流通體制改革方案。編制全縣內、外貿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要商品流轉、儲備、國際收支、外貿出口、重要農產品進口年度計畫並協調組織實施,協調重要商品的問題平衡。審核商品網點、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菜籃子)、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等建設項目。
(四) 投資管理股
負責編制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及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措施,研究投資體制改革和投資管理辦法。負責安排縣級統籌基本建設資金。參與工程收費標準的修訂工作,並下達委託工程項目的評估、諮詢計畫。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項目以及縣直和限額以上自籌項目的審核並編制相關計畫。負責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調產建設情況保護規劃,編制城建環保年度計畫、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主要城市優質量計畫等。安排全縣城鄉建設、環境保護治理和環保產業基本建設項目,並參與協調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工作。
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招投標工作的有關一般規範性檔案和招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負責組織全縣重大項目的稽查工作,對全縣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建設程式、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五) 社會發展股
負責擬定全縣社會發展戰略和一般規範性檔案,編制人口、計生、就業、勞動工資、文化(文物)、旅遊、廣播影視、體育、公檢法司、民政、殘聯、社會保障、農轉非、復員軍人安置、技工學校招生就業、工青婦及社會團體等社會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研究提出全縣科技、教育和衛生等發展戰略及其一般規範性檔案。編制全縣科技、教育、衛生等行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發展計畫,並監督計畫實施情況。安排全縣各類教育和衛生等行業的專項資金。參與學生的布局、結構調整。負責編制大中專學校的招生和畢業生就業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出國留學人員的管理及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