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武平縣發展和改革局是武平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 分類:機構
  • 詞性:名詞
  • 地區:武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武平縣發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節目標及調節政策,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待業規劃和相關的政策措施。
(二)做好全縣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和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扶貧開發、生產力布局、第三產業發展、城市化、生態環境建設等規劃工作,引導和推進全縣經濟結構最佳化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促進可持續發展。
(三)研究分析全縣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以及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運行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監測、預測、預警,提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參與研究財政金融政策,提出綜合運用財稅,信貸等重要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設;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政策建議,負責全縣企業債券發行監督管理工作。
(四)提出本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與投資方向,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重大建設項目計畫;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內容和和事項的核准(分級管理),以主對縣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安排或轉報我縣重大建設項目和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建設項目;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指導與監督政策性貸款的方向,負責全縣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可研、開工報告、後評價等管理和協調,審批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分級管理),並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審批或上報項目。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查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與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及政策;負責全縣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與監測工作,參與做好全市國際收支平衡工作;開展武平縣對外招商外資項目的篩選、儲備、推介工作,安排重大利用外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
(六)研究分析國內、國際兩個市場與我縣有關的重要商品的供求情況,做好糧食等重要商品縣內供求、進出口的總量平衡及重要商品進出口計畫,負責縣級重要商品、物資儲備和戰略儲備。
(七)做好本縣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研究制定投融資,計畫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制定有關全縣經濟工作規章、規範性檔案的協調和組織實施。
(九)做好本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負責協調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之間的關係;組織協調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貫徹執行和監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福建省價格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及價格方針、政策。
(十一)調控本縣價格總水平,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訂和調整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重要商品價格與重要收費並對其進行管理,開展價格成本調查審核工作,建立市場價格監測制度,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制度和開展年度審驗工作。
(十二)負責維護本縣行政區域內正常的價格秩序,對價格行為實行管理、監督和必要的調控,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縣發展計畫局內設7個股(室)
(一)秘書股
負責文電秘書、會議組織、保密檔案、黨政務信息、督查、督辦協調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車輛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和行政、後勤、接待等行政事務工作。
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考核、勞動工資、教育、計畫生育、職稱平定、幹部培訓、機關考勤等工作;負責辦理局機關工作人員出國出境手續。
(二)綜合股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年度計畫,包括年度的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措施,綜合分析巨觀經濟形勢,搞好經濟運行動態的預測、預警與分析,並及時提出對策建議;開展經濟運行的重大問題調研;負責綜合性報告的起草;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銜接工作。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建議;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待業規劃及政策,監督檢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的執行情況,提出規劃的調整意見。
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的戰略,協調人口,就業、勞動、工資、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新聞出版、民政、社會保障等發展政策;組織編制社會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安排社會事業重大建設項目。
負責擬訂全縣的價格方針、政策和全縣年度價格工作計畫;參與制定和實施全縣性的價格改革方案;收集匯總全縣物價工作情況,起草價格工作綜合性文稿;組織開展價格政策的研究工作,探索並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價格法規體系,提出我縣有關價格的規範性檔案和法規的清理、廢止或修訂意見。
組織編制區域經濟、中心城市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地區經濟,提出逐步縮小地區差距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重大區域國土綜合開發與整治的目標及政策建議組織全縣可持續發展戰略與項目計畫的實施,組織山海協作年度計畫,參與編制環境保護、土地、基礎測繪年度計畫,負責組織全縣扶貧項目的規劃、篩選、上報工作,對全縣扶貧和有關國債在建項目進行管理和檢查、督促,收集和反饋有關工作情況,指導各鄉(鎮)做好扶貧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制訂和實施貧困地區脫貧致富計畫。
(三)投資股
研究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監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組織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與投資方向,安排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和重點項目計畫,指導監督政策性資金的使用方向;研究出城市化發展戰略規劃,銜接平衡建築業、房地產業專項發展規劃;負責政法系統、縣直機關、城建等重大項目。
研究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對策;綜合各地發展比較研究;承擔省市計委、縣委、縣府下達的各項研究任務;組織、參與、協調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省有關規定,組織、協調、監督項目建設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相關工作;參與研究經濟體制改革政策,擬定計畫體制改革措施、指導工程諮詢等中介機構有關工作負責計畫、物價工作的法規及規範性檔案草案的綜合編報和有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起草回復人民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各部門提出的有關計畫、物價工作的提案、質詢、建議等文稿。
(四)農村經濟股
研究提出全縣農村經濟發展戰略、目標與政策,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水產、畜牧、小城鎮建設等的發展規劃及待業行政政策;監測和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提出農業發展方向與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的政策;組織編制全縣農業的生產、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安排農業、水利、林業等重大項目。
(五)產業發展股
研究提出全縣工業、能源、交通等的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銜接平衡工業、能源、交通等待業規劃與行業政策,提出專項發展規劃,研究和提出我縣工業結構調整的意見和政策,監測和分析基礎產業的發展建設狀況;組織編制全縣工業、能源、交通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安排工業、能源、交通等重大項目。
研究分析產業現狀和發展趨勢,提出全縣重要產業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目標與政策能及生產力布局,匯總編制重要產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各有關行業發展規劃;組織編制重要產品的專項發展規劃。
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銜接平衡科技行業規劃及政策;組織重大產業化前期關鍵技術、成套裝備的研製開發、示範工程與重點工業性試驗;推動新產業的形成,提出相關政策,安排高技術產業的重大項目。
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規模與投向,組織編制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長期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利用回外貸款的總量控制計畫,負責全縣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負責全縣對上招商引資項目的篩選與儲備、推介工作,審批或轉報限 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和利用國外貸款項目;提出全縣對外貿易發展戰略,編制全縣進出口計畫,組織實施糧食、棉花、植物油等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計畫,參與同國外、境外經貿合作、交流及外事接待工作。
研究提出並協調第三產業發展規劃;研究和分析本縣全社會資金的綜合平衡,提出運有財稅、信貸等重要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議;負責編制上報和下達我縣企業債券發行計畫,研究提出內貿發展的戰略,參與糧食等重要農產品、農資等總量平衡和協調工作;編制流通業發展規劃;承擔重要商品、物資儲備與商品物資戰略儲備的協調工作。
(六)價格管理股(加掛房地產價格管理股牌子)
負責管理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農副產品、輕工產品、重工產品、電力水利工程、城市供排水、民用燃料等商品價格;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商品價格的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
貫徹實施中央、省、市房地產價格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廉租住房租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基準地價和土地出讓價格的管理工作;負責核實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及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年度審驗工作;協調處理有關房地產價格的爭議。
(七)收費管理股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和勞務收費政策,負責管理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醫療衛生、環保、旅遊、文化、電視、金融、郵電、交通運輸、車輛通行、公交等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價格和經營性中介服務價格;按照管理許可權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和勞務收費標準;會同縣財政局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申報審批工作,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開展許可證年度審驗工作;開展清費治亂減負工作;直接負責縣屬行政單位的收費監管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有關業務部門有關經營性和勞務性收費項目管理;協同處理全縣行政事業性、經營性和勞務方向的爭議。
四、掛靠單位
(一)武平縣以工代賑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組織全縣以工代賑項目的規劃、篩選、上報工作;對全縣以工代賑在建項目進行管理和檢查、督促、收集和反饋以工代賑工作情況;指導各鄉(鎮)做好以工代賑工作。
(二)武平縣重點項目開工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編制全縣重點項目中長期規劃,前期工作計畫,在建項目計畫,組織研究提出重點項目的資金籌集和年度資金平衡方案;組織協調重點項目的前期、建設和籌資工作,跟蹤檢查、督促通報重點項目計畫執行情況,負責重點項目年度目標考評工作;負責對縣級出資和受國家和省市委託的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等進行稽查;會同計畫局相關業務股室組織申報、爭取和安排、管理重點項目前期經費;參與基本建設重點、大中型項目的審查審批、招標投標、概算調整、竣工驗收後評價等項目管理工作;負責重點項目方面課題調研和相關規範性檔案起草工作;完成縣委縣政府布置的有關工作任務;完成縣計畫局分配的有關工作任務。
(三)武平縣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
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和徵收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共同管理和監督使用;負責價調基金的日常事務工作,完成縣委、縣政府布置的關工作任務;完成發改避分配的有關工作任務。
(四)武平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貫徹國務院、中央軍委和上級有關經濟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指示,在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領導下,制定全縣經濟動員具體規定;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和審核國民經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與國民經濟動員項目的銜接與結合;了解和掌握與國民經濟有關的科研和生產情況,結合地方經濟建設提出國防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與國民經濟有關的規劃、計畫;民經濟平戰結合、軍民結合技術的研究、推廣與套用,增強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負責全縣經濟動員潛在調查統計工作,研究落實地方經濟、技術資源儲備,指導組織技術力量動員演練,指導有關部門的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戰時組織領導全縣經濟動員的實施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關工作;完成縣委、縣政府布置的有關工作任務;完成縣計畫分配的有關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核定縣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 22名,機關事業編制 18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 3 名。
核定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副科級),股級幹部11名。

現任領導

局長:李榮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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