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河道砂石資源開採管理規定

《常德市河道砂石資源開採管理規定》已經常德市人民政府同意,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8日印發.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市河道砂石資源開採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8日
  • 實施時間:2022年7月8日
  • 發布單位: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河道砂石資源開採管理,確保防洪、供水、航運和水生態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條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河道采砂、河道整治、航道整治和清淤疏浚及其他涉砂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河道采砂實施許可制度。縣級人民政府在河道規劃可採區範圍內應當採取招標、拍賣、掛牌等公開出讓方式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方式出讓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
   根據河湖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縣級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河道砂石資源依法實行統一開採管理。
  河道整治、航道整治和清淤疏浚及其他涉砂活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依規確定項目實施單位,組織編制疏浚砂石綜合利用方案,履行報批手續。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組織領導、聯合執法和區域合作機制。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實施采砂許可,負責現場監督、督促落實生態環保措施、組織開展河道采砂常態化監督巡查、依法查處河道采砂違法行為,以及河道采砂的其他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負責采(運)砂船舶(車輛)、船舶集中停靠點、砂石碼頭的監督管理工作,制定砂石碼頭和砂石集散中心布局規劃,依法查處未取得營運許可擅自從事砂石運輸的違法行為、超限運砂行為、損害通航條件的采砂行為以及未持有合格船舶證書、船員證書從事采砂、運砂的違法行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查處河道采砂及其管理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林業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  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實行公開出讓或政府統一開採管理的,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商同級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制定年度采砂實施方案,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六條  河道整治、航道整治和清淤疏浚及其他涉砂活動,發生開採砂石行為的,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充分論證建設項目的必要性,統籌考慮防洪、通航、生態等影響,科學編制項目建設實施方案。
  項目建設實施方案應充分徵求水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意見,向有管理許可權的發展改革部門立項或備案,並分別向有管理許可權的水利、生態環境部門辦理防洪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行政審批手續,並視河段情況、管理許可權等,根據有關規定在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辦理通航、水產種質資源保護、自然資源保護、自然保護地論證及行政審批手續。
  項目建設實施方案完成審批後,涉及到河道疏浚砂石綜合利用的,由項目所在地區縣市人民政府編制疏浚砂石綜合利用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建設及審批情況,砂石可利用量,採挖、運輸船舶(車輛)數量及技術要求,上岸方式,砂石堆放地點,加工方式,具體用途和使用單位,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執法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監管措施等。
  省管、市管河道疏浚砂石綜合利用方案經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條  河道砂石資源實行政府統一開採管理的,由縣級人民政府依法依規進行。
  採取招標、掛牌方式出讓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的,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委託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掛牌事宜。   採取拍賣方式出讓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的,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委託拍賣機構辦理拍賣有關事宜。
  第八條  申請從事河道采砂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依法取得的營業執照;
(二)有符合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要求的采砂設備和作業方式;
(三)有符合要求的采砂技術人員;
 (四)用船舶采砂的,船舶、船員的相關證書齊全有效;
(五)無非法采砂失信行為和不良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參加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受讓活動的競標人應按招標檔案要求繳納履約保證金。
 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後,未獲得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的,5個工作日內履約保證金予以退還(不計利息);取得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的,保證金計入出讓收益。
  第十條  從事河道采砂、河道整治、航道整治和清淤疏浚及其他涉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按照許可或審批確定的時間、地點、開採範圍、最低控制開採高程、作業方式和控制開採量等進行開採;
(二)設定作業標誌;
(三)及時清運砂石、平整棄料堆體或者作業坑槽;
 (四)按照有關生態環境保護規定做好生態環境修復工作;
(五)不得在河道管理範圍內擅自設定砂場、堆積砂石或者棄料;
(六)不得危及水工程、農田工程、水文、橋樑、隧道、管線、環境保護等設施以及岸坡安全;
(七)法律、法規有關河道采砂的其他規定。
  第十一條  運輸船舶裝運河道砂石,應當持有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證明砂源合法的採運管理單。採區內的河道砂石採運管理單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河道整治、航道整治和清淤疏浚砂石採運管理單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
  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落實運砂船舶簽單發航制度,從事河道采砂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發放簽單發航憑證。
  第十二條  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采砂船舶集中停靠點,建立監控系統,設定電子圍欄,加強采砂船舶停泊管理。 
采砂船舶在禁采期或者在可采期但未取得河道采砂許可證的,應當在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指定的集中停靠點停放。
  為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按規定暫停新增采砂船舶註冊登記,依法依規合理消化當地產能,引導加快淘汰過剩產能。
  河道內長期停泊不用、無人管理的采砂船舶,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布招領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由交通運輸部門依法予以處置。
  第十三條  河道砂石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應依法收取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開採。河道整治、航道整治和清淤疏浚產生的砂石由政府統一處置,不得由企業或個人自行銷售。
  第十四條  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公開出讓方式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方式取得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全額繳納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出讓收入。河道砂石資源實行政府統一開採管理的,采砂單位應將河道砂石銷售額(不含增值稅)的60%作為河道砂石資源有償使用收入上繳財政,剩餘40%的部分按會計核算方式計算企業收入、核算成本、繳納稅金。
  第十五條  河道砂石資源有償使用收入按以下比例在省、市、區縣市之間分成:
  (一)省管河道:按省、市、區縣市1:2:7的比例分成;
  (二)市管河道:按市、區縣市3:7的比例分成;
  (三)區縣市管河道:河道砂石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全部留區縣市。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抄送:市委各部門,常德軍分區。
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監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
各民主黨派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7月8日印發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一)常德市境內河網密布,水系發達,湖南四水有沅、澧兩水流經全市,流域面積在10平方公里,河長5公里以上的大小河流有432條。河道內砂石資源相對豐富,隨著經濟社會建設步伐不斷加快,砂石資源需求不斷加大,加之生態保護工作不斷完善,近年來,砂石供需矛盾愈發突出,河道采砂管理任務日益繁重,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政府管理事務的難點。
(二)我市的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從2011年3月正式啟動,大致經歷了兩個階段:2011年至2017年為我市第一輪河道采砂專項整治階段,主要是通過招拍掛的方式出讓河道砂石開採權;從2018年起我市進入第二輪河道采砂管理,主要是實行政府統一經營,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為加強河道采砂管理,2021年3月1日,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為維護河勢穩定、保障防洪、供水、通航、生態安全作出了積極貢獻。
(四)目前我市存在以河道整治、航道整治、清淤疏浚等名義行采砂之實的問題,導致砂石資源流失,且影響了砂石市場經營秩序。近兩年中央有關部委相繼出台了關於河道整治、航道整治、清淤疏浚等系列指導意見。為加強我市河道砂石資源開採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湖南省河道砂石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主要內容
一是界定了河道整治、航道整治、清淤疏浚等行為納入河道采砂管理的範疇,其產生的砂石由政府統一處置,不得由企業或個人自行銷售。
二是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
三是明確了河道采砂的審批條件。規劃內採區的河道采砂須編制年度采砂實施方案,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河道整治、航道整治和清淤疏浚及其他涉砂活動產生的砂石由縣級人民政府編制疏浚砂石綜合利用方案,經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四是明確了運輸船舶裝運河道砂石應持有砂石採運管理單和簽單發航憑證。規劃內採區的河道砂石採運管理單由省水利廳和省交通運輸廳統一印製;河道整治、航道整治和清淤疏浚產生的砂石採運管理單由市水利局和市交通運輸局統一印製。
五是明確了對采砂工程船舶的監督管理。為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暫停新增采砂船舶註冊。各地採區要合理消化當地產能,依法依規安排采砂工程船舶作業。
六是河道砂石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應依法收取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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